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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鄉在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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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鄉在川北》中國當代作家林克於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我的故鄉在川北

我的故鄉在川北蓬安縣馬回壩(又叫馬河壩、馬回鄉),在那裡渡過了童年和少年時代,16歲離開了它,頂替父親工作來到重慶。如今每有閒時,總愛回憶過去的人和事,尤其是童年、少年留下的一個個令人難忘的片斷,常是不期而至,跳到我的眼前,鮮活我的記憶。

荒 月

馬回壩因緊鄰嘉陵江,在上個世紀中期,全鄉約萬餘人。由於人多地少,人均土地面積不大,但土地肥沃,農產品不但產量高,而且也質量好。尤其是葉煙、花生、生薑、廣柑等農副產品,在全縣甚至全川都是有名的。雖然馬回壩在全縣屬於富庶之鄉,但在那年代鄉民們也難逃忍飢挨餓的厄運,至今仍有兩件事,深深地刻在我的腦海里——

每當春節過後,農村就進入「荒月」(指上年的糧食吃完,新一年的麥子還沒收割,即青黃不接),大多數家庭吃的是上年做好的干白羅卜葉滲和少量的大米做成的稀飯,稍富裕的家庭就是吃酒杯大砣的紅苕稀飯。由於我家屬於最窮的一類,在「荒月」里吃紅苕稀飯較為稀罕。一天早上,媽媽叫吃飯時,我揭開鍋蓋一看,滿鍋的紅苕上浮着幾顆數得清的大米,我舀了一大碗。正準備美美地吃時,不料被她叫住,道:「你這個背事(不懂事)娃兒,也不想想,今天煮紅苕稀飯,主要是讓大人吃了去趕場……」聽了媽媽的話,我滿含委曲的把碗裡的紅苕挑了幾砣出去,自己只留了兩砣,以解饞嘴。

度過「荒月」後進入麥收季節,迎來生活的黃金時期。由於我們鄉土質因素所致,種小麥是強項,一般說來,只要不遭遇冬旱、蟲襲等大的自然災害,都會有一個好收成。因此,開始收小麥時生活也有了較大改善,結束了干白羅卜葉煮稀飯的日子。這時,雖然我們鄉的生活好了些,但家住山區的親戚卻到了度日如年的「生死關頭」——因為許多山區種不出小麥,只有稻穀,他們的「荒月」一般要延遲到八九月分收割稻穀時才能結束。為了度過「荒月」,親戚就擔起羅筐來家借小麥,條件是待到稻穀收割時再按借的小麥多少對等還給。

記得一年麥收季節,剛把麥子收回家,還沒曬乾,有三個親戚就挑着羅筐來了,說他們家裡硬是快「揭不開鍋蓋」(意即無米下鍋)了。我的媽媽聽後,十分同情地說,只要你不嫌麥子還沒幹,就拿去吧。這三個親戚楞騰都不打一個,十分高興地把自己的羅筐裝滿,踏上了回家的路。

草 帽

說起草帽,今天城裡的年輕人也許還有點陌生,但對鄉下人來說,早已司空見慣。儘管我離開故鄉四十餘年,但對於草帽的記忙仍刻骨銘心。

為了讓城市裡的年輕人了解什麼是草帽,這裡作一個簡略介紹:通俗的說就是用麥子杆編織、形式圓盤的帽子,農民們外出幹活,用以戴在頭上遮陽擋雨。

我在農村時,一頂草帽就值四五角錢。雖不算貴,但對我來說卻成了奢侈品。由於我勤快、吃苦,小小年紀就擔起了拾糞、撿柴等為家減輕負擔的勞動,自然就與草帽有了聯繫,不時戴着我家大人的草冒外出幹活,卻沒有一頂草帽屬於自己。

一個夏天,特別熱,氣溫高達三四十度。由於太陽大得像火烤,氣溫高得似蒸籠,我光着頭出去撿糞、拾柴和干力所能及的農活,常曬得皮膚發燙,頭上冒氣。一天,一個伯媽十分同情地問我:「安娃(我的小名),這大的太陽,為什麼不戴草帽?」

我說:「家裡沒有!」

伯媽看我可憐,生了同情之心,說:「來,我給你5角錢,去買……」

我接過伯媽手裡五個一角的硬幣,轉身跑到鄉公所(鄉政府的百貨站)買回一頂雖然質量粗糙、但卻適用的草帽。從此那個夏天我出門勞動時,無論是撿柴還是拾糞,都戴着它,避免了中暑的發生。

搭 鋪

什麼是搭鋪呢?我的家鄉把自己家沒鋪睡到別人家過夜,叫做搭鋪。自我記事起,我就長期與婆婆、媽媽睡一個鋪。由於鋪窄,冬天擠到熱火,但到了夏天就惱火了。那時農村不但沒有電風扇,就是莆扇也十分難得。三人睡在一張床上,常熱得半晚到外面地壩攤上竹蓆,納涼過夜。這雖涼爽,但也帶來了許多麻煩,既要想法驅散蚊蟲,又要防身體受潮患風濕病。當然,那個時候多是只顧眼前涼爽,能解決當務之急就行。

一位遠房伯媽知道我家床鋪緊的事後,同情地對我說:「安娃,夏天你可以到我家來與清平睡一個鋪。」伯媽說的清平,就是他的獨生兒子,年齡與我差不多,他是一個人睡一張鋪。隨後,我到了她家搭鋪,與清平共睡一床。

伯媽的家與我的家相隔不過二千米,中間是一條小道連接,而又穿梭於竹林、樹林之中。每當夏季來臨,吃罷晚飯,做完家務事後,我便獨自一人穿過那條竹林小道,去到伯媽家,然後與她們一道,在她家的地壩中安放好一條板登,坐在一起擺龍門陣,聊家長里短,說自己看到的趣聞軼事,大約十時過,就到鋪上扯伸腳杆,睡一個安穩覺,第二天早上醒後,再回到家中。

搭鋪是我從14歲那年夏天開始,一直到我16歲那年夏天離開家鄉到重慶工作時才結出。在這段日子裡,我與清平成了最好的小夥伴。

撿 糞

撿糞是我童年生活的一部分。這一切也許對今天的年輕人來說,是一個完全陌生的事,甚至對這樣的名詞也難以理解。那時,農村物資十分匱乏,尤其是什麼都要計劃,就連種莊稼所需的肥料也是如此。正因為肥料缺乏,生產隊就發動小娃兒到處撿糞,代替化肥,去肥莊稼。為了響應號召,我也成為小娃兒撿糞者中的一員。

每有閒時,我就提着竹篾編織的撖箕,手拿竹刮,去荒山野嶺尋找,或跟在豬狗等畜生的後面,等待着驚喜的到來。不過使人沮喪的事情是,由於撿糞的人多,往往跑了好半天,也難有一個收穫,常是提着空撖箕出去,又空着回來。

當然撿糞的時間久了,也悟出了一些經驗。每到十冬臘月殺過年豬之時,按政府規定全鄉的生豬宰殺必需到鄉政府所在地,否則就將受到處罰。正是這一規定,鄉政府生豬宰殺點常是忙得不可開交,從早上七八點到下午四五點鐘,也宰殺不完。為此,許多人便在早上四五點鐘就牽着大肥豬直往宰殺點趕,爭取排在前面,早殺早回。

鄉里有個習俗,凡是即將被宰殺的豬,臨「刑」前必須吃飽,說是不讓它成餓死鬼。為了撿到更多的糞,頭天晚上就必須了解到生產隊有那些人家第二天要殺豬,同時做好準備到時同往。在我的記憶里,這時多是滿載而歸。

撿 柴

由於我的家鄉是平壩,樹木較少,能夠供燒火煮飯的木柴幾乎沒有,因此做飯多是燒炭。然而我家特殊,每到冬天,八十多歲的婆婆離不開柴火取暖,就得想方設法解決缺柴的問題。自然這又落到了我的身上,幾乎是風起之時,都要背着背簍,手拿竹拔,到竹林或柑樹林撿拾被風吹落的葉子,和一些自然老死和乾枯的枝杈和別人吃了丟下的柑庶殼,拿回去吹乾收藏起,備發火和冬天煮飯後給婆婆取暖之用。

在我的印象里,撿柴的最好時節是秋天,因為秋天之時,樹木和竹子都要換葉,風一吹,片片黃葉落滿四處,要不了半小時,就能撿到一大背簍。一天午飯過後,秋風乍起,颳得塵土飛揚,媽媽說,安娃你快出去撿柴,保證能有好收穫。我嗯了一聲後,就背起背簍、拿起竹拔向一個個竹林走去。沒想到更有比我還早的撿柴人先我一步,撿到了不少的竹葉和樹葉,裝了滿滿一大背簍。

我看這裡撿柴無望,便到了另一處,還好,那裡滿地都是落葉,仿佛專門等待着我去撿拾。我趁着還沒有人來撿拾之前,使出全身力氣。片刻工夫,就背着滿滿一背簍的竹葉樹葉,回到家裡。婆婆對我說:「安娃撿了這麼多的柴,到了冬天,我烘籠火(每年冬天我婆婆都要有用烘籠火取暖)有着落了……」

割 草

由於我的家鄉人多地少,土地顯得十分珍貴,農民們為了種好農作物,爭取有一個好的收成,幾乎是把土地里的草斬盡殺絕,一旦發現小草出地,就會立即拔掉,絕不會讓它們生存、蔓延,為的就是不讓它搶占莊稼的生存之地和爭吃糧食(肥料)。

土地里的草全拔了,莊稼也長好了,然而矛盾也來了——豬、牛所需吃的青草(那時的豬、牛沒現在吃得好,多是以青草和洗碗水為生)那兒去找?為了解決豬、牛的生存問題,生產隊號召婦女和兒童到數十里的外鄉去割草,按所割多少,換記工分。記得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我十三四歲時,就常跟隨村裡的婦女一道,到縣城附近的農村割草,既為家裡掙得了一些工分,也解決了生產隊所養的豬牛伙食。

一個春季的一天,天剛麻麻亮,媽媽叫我起床,說是吃了早飯與大人一道,去縣城附近的農村割草。我匆匆吃罷早飯後,媽媽拿出一個烤好的麥面饃饃,放在我的衣袋裡,扎呼莫弄髒了,到了中午餓了吃。隨後我帶着這乾糧,就與割草的婦女上路了。

縣城距我們鄉約有近二十公里,渡過嘉陵江後,要翻越幾座不大不小、不高不矮的小山坡,才能到達,所需時間約兩個小時左右。我們一行六七人的割草隊伍,有說有笑,好半天,終於到達了目的地。在縣城,我們把割草的地點選擇在縣醫院後面的那一片油菜地里,因為這油菜地有醫院的一些排泄物滋養,不但油菜長得茂盛,而且青草也十分鮮嫩、肥厚。看到眼前的茂盛青草,大家的心一陣驚喜相信今天定有一個很好的收穫。

接着,我們放好背簍,弓着身,鑽進油菜地,右手握着鐮刀,左手捏住青草頭,緩緩向前移動,大把大把的青草就勝利在「握」。大概一小時,幾乎都割了滿滿一大背簍,有的背簍還成了「帽兒頭」。隨後在油菜地邊找塊空地,一邊歇息一邊美美地吃着帶去的乾糧,為返回蓄積力量

在歇足氣、吃飽肚子之後,大家又背着幾十上百斤重的收穫,像駱駝一樣喘着粗氣,跋涉在回家的山路。

趕 場

兒時趕場,至今讓我記憶猶新,聯想到的就是背白菜、羅卜、炒花生等到縣城去賣的事兒,並將賣得的錢用來換取油鹽柴米。

不過最使我難忘的是,趕場賣花生相信出身農村、如今五六十歲以上的人也許還沒忘記改革開放前諸如花生、葉煙等農作物都是統購統銷的那一段歷史。為了讓年輕讀者對統購統銷有個了解,這裡作一個簡略介紹:意思是花生、煙葉等農作物這些都得由國家統一安排銷售,農民個人不得隨意到街上去賣,否則就是違法,一旦發現被捉,輕則全部沒收,重則交司法機關處理,搞不好定個投機倒把罪,判幾年刑坐牢也是常有的事。

儘管如此,但人貧窮到了極至,鋌而走險也在所不辭。記得在我十一歲後,每到農曆的八九月間,在收了花生、完成了上交國家任務後,我們家與幾乎所有的農民一樣,把花生用沙炒干(俗稱炒花生),拿到縣城一些建築工地去賣,換些零花錢。

由於那時的市管會(市場管理委員會的簡稱,相似於現在的城管)工作人員,每天都在縣城內外到處轉,一旦發現有人賣花生,就開始追擊,捉到後將其沒收。然而賣花生的人也自有辦法,常與市管會的人玩起貓捉老鼠的遊戲

一天,我隨大人一道,去縣城賣花生,在與市管會的人玩過貓捉老鼠後,將背去的20斤花生,以八分錢一兩(那時大家都窮,一般都是買一二兩)賣出,到中午時,全部買完,隨後帶着既愉快又疲憊的心情,回到家。[1]

作者簡介

林克於,曾用筆名阿林、小河、野草、代筆,男,重慶市作家協會會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