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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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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成都中院)成立於1950年10月,前身為成都市人民法院,全院共有政法專項編制541人;內設25個庭級部門,審判業務部門14個,審判綜合部門5個,行政綜合部門6個。成都市設有1個中級法院,在20個行政區和高新區、天府新區共設22個基層法院,82個人民法庭。成都中院現有審判及辦公樓於1994年投入使用,座落於成都市金牛區撫琴西路109號,占地13.6畝,總建築面積3萬平方米。

法院簡介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成都中院)成立於1950年10月,前身為成都市人民法院,全院共有政法專項編制541人;內設25個庭級部門,審判業務部門14個,審判綜合部門5個,行政綜合部門6個。成都市設有1個中級法院,在20個行政區和高新區、天府新區共設22個基層法院,82個人民法庭。成都中院現有撫琴西路辦公區和第二辦公區(東區)兩個辦公區,地址分別是成都市金牛區撫琴西路109號,成都市金牛區花牌坊街2號附16號。

法院建設

近幾年來,成都中院在成都市委的領導下,在省法院的指導下,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緊緊圍繞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堅持「忠誠、公正、廉潔」工作主題,堅持「務實、精進、卓越」工作總基調,切實履行司法職能,深化改革創新,提升服務實效,推進訴源治理,夯實隊伍基礎,各項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機構領導

李光旭:副院長、審判委員會[1]委員、審判員

鄢子涵、宋澄宇、杜玉蘭、孫韜:審判員

所獲榮譽

近年來兩次獲立集體一等功,三次獲立集體二等功;被最高人民法院兩次評為「全國法院思想宣傳工作先進集體」,連續16年被評為全國法院司法宣傳先進單位,榮獲「全國法院知識產權[2]審判工作先進集體」、「司法公開示範法院」稱號;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評為「精神文明單位」、「四川省最佳文明單位」;被成都市委、市政府評為「』長安杯』創建工作先進集體」。榮獲國家級表彰獎勵38項次、省級表彰獎勵184項次、市級表彰獎勵82項次。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