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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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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廳為臺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之一,設立於1901至1909年間,其東、西、南三面環海,東北至阿塱衛溪,北至四重溪,廳治設於恆春街,下轄枋山、蚊蟀兩支廳。其範圍為現今的屏東縣恆春鎮、車城鄉、滿州鄉、枋山鄉。
沿革
該廳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5月1日,是將恆春辦務署從臺南縣分劃出來而成[1]。同年11月11日臺灣總督府認為「總督府-縣廳-辦務署」的三級制度在行政事務上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制改為「二十廳」制,恆春廳即為二十廳之一。1904年5月1日,恆春廳實施街庄整併,整併為1街31莊[2]。明治四十二年(1909年)10月25日,臺灣總督府將原有之二十廳合為十二廳,恆春廳廢止,併入阿緱廳。
人口
恆春廳於1905年底之現住人口計有19,626人,其中本島人19,171人,內地人437人,外國人18人。當時人口大於一千人之街庄如下:[3]
- 恆春街:1,329人
- 大平莊:1,561人
- 鵝鑾鼻莊:1,221人
- 射麻裡莊:1,083人
- 車城莊:1,795人
- 楓港莊:1,091人
參考文獻
- ↑ 引用錯誤: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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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未定義名稱為大
的參考文獻內容文字。 - ↑ 恆春廳. 恆春廳令第八號 當廳管轄街庄區域ヲ左ノ通改正ス.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1905-04-28.
- ↑ 臨時臺灣戶口調查部. 臺灣現住人口統計 明治三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07-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