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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經濟學是個專業術語。
關於漢字的起源[1],中國古代文獻上有種種說法,如「結繩」、「八卦」、「圖畫」、「書契」等,古書上還普遍記載有黃帝史官倉頡造字的傳說。現代學者認為,成系統的文字工具不可能完全由一個人創造出來,倉頡[2]如果確有其人,應該是文字整理者或頒布者。最早刻劃符號距今8000多年。
名詞解釋
傳統經濟學出于衡量的方便而以客觀的財富和收入作為主觀快樂的近似等價物。這種替代一方面使得經濟學獲得了極大的理論成功,另一方面也使它受到了部分學者和民眾的批評。近年來,一個專門以主觀快樂和幸福作為研究對象的新興經濟學領域――快樂經濟學(Economics of Happiness)獲得了極大的發展,它綜合運用經濟學、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研究方法,擴展了傳統經濟學的效用和福利概念,強調了除收入以外給人們帶來快樂的其他因素,進而對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給出了不同以往的建議主張。了解這一領域的最新發展及其理論觀點對於我國當前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快樂經濟學的理論假設和研究方法
可以說,自從人類有了思考能力,便開始了對我們的生存目的以及何為快樂的理性思索。在經濟學產生之前,亞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學》中就指出,「財富顯然不是我們真正要追求的東西,只是因為它有用或者別的什麼理由」。在此,他已經暗示了財富不是幸福與快樂的唯一源泉。然而,隨着經濟學逐漸從早期的道德哲學中脫離出來而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爾後更逐步發展成為可以用數學來進行量化研究的科學,採用一個更加準確、也毋寧說更加狹隘的概念來定義政治哲學中模糊的、難以衡量的主觀快樂或幸福就成為一種必然。
在早期的邊沁、密爾、斯密,以及後來的馬歇爾、庇古、瓦爾拉斯、希克斯等奠基經濟學家的精心理論澆築下,用貨幣單位(monetarymetric)來衡量的效用(utility)和福利(wel-fare)成為福利經濟學中快樂與幸福的主要指標,收入和GDP也由此成為比較個人和國家快樂和幸福水平高低的重要依據,相關公共政策的制定與評價也圍繞於此而展開。儘管這些經濟學家自己也認識到僅用貨幣收入來衡量經濟福利會遺漏其他一些影響快樂和幸福的重要因素,但為了理論的嚴謹和邏輯的一致而不得不忍受這種簡化。從此,以收入和財富為基礎的福利和效用不僅支撐着經濟學大廈,引導着公共政策的方向,也左右着大多數普通人對於幸福和快樂的理解。
美國南加洲大學經濟學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是最早對主觀快樂進行理論研究的當代經濟學家。他在1974年的著作《經濟增長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們的快樂》中提出了所謂的伊斯特林悖論(EasterlinParadox):收入增加並不一定導致快樂增加。首先,國家之間的比較研究以及長期的動態研究表明,人均收入的高低同平均快樂水平之間沒有明顯的關係。其次,在收入達到某一點以前,快樂隨收入增長而增長,但超過那一點後,這種關係卻並不明顯。第三,在任何一個國家內部,人們的平均收入和平均快樂之間也沒有明顯的關係,包括文化特徵在內的許多其他因素會影響快樂。
快樂經濟學與傳統經濟學比較
快樂經濟學採用了完全不同於傳統經濟學的理論假設和研究方法。傳統經濟學對福利和效用的研究建立在薩繆爾森提出的顯示偏好(preferencerevelation)假設上,也就是說,如果在實踐中觀察到某一個理性經濟人在可以選擇B的時候選擇了A,那麼就可以推斷對該人而言A的效用(福利、快樂)大於B的效用。然而,快樂經濟學認為,存在很多人們無力改變或選擇的宏觀制度安排或政策背景,例如,不公平、環境惡化、通貨膨脹、失業等,在這種情況下,顯示偏好假設並不能揭示人們的真正意圖。相反,快樂經濟學採用了明示偏好的方法(preferenceexpression),即直接讓受訪者回答他們對某些問題的看法,以表明他們對快樂的態度。這種假設看似一種退步(因為傳統經濟學認為只有在人們的現實選擇中才能夠發現他們有關偏好和福利評價的真實信息,假設的問題或模擬的場景沒有經濟學意義),然而快樂經濟學爭辯道,在很多情況下,顯示偏好實質上只是在諸多都不令人滿意的方案中勉強進行選擇,它提供的信息同樣也是有限的,而只有讓人們明確地說出真正導致他們快樂的原因或不快樂的障礙,才能夠發現現實世界同一個理想世界之間的真正距離。
基於這些理論假設,快樂經濟學採用了問卷、訪談等心理學和社會學的研究方法,並藉助於計量統計和大樣本處理等技術,通過對不同國家、不同年代、不同行業、不同文化的人們的快樂調查(happinesssurvey)來了解他們快樂的水平和影響快樂的因素。其中最為一般的問題是:「一般而言,你快樂嗎?」「哪些因素導致你快樂或不快樂?」研究者發現,絕大多數回答都指向一些相同的因素。
影響快樂的多重因素
快樂經濟學並不是要完全放棄或取代傳統經濟學以收入和財富為基礎的福利衡量方法,而是強調了給人們帶來快樂的其他因素。這些因素可以歸納為兩類,一是個人特徵,如期望值、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身體的健康狀況、經歷與背景等;二是個人無法選擇的宏觀制度安排,如通貨膨脹、失業、制度的公平性、公共品的數量與質量、環境等。在這些方面,近10年來積累了大量的經驗研究文獻。例如,阿萊西那等學者(Alesina,etc.,2004)發現在不同國家公平和快樂之間都具有密切的正向關係。布蘭切伏勞等學者(Blanchflower,etc.,2004)對20年來美國和英國不同人群的快樂水平進行研究,發現總的快樂水平下降,黑人的快樂上升,白人婦女的快樂下降,快樂隨年齡的增長呈現U型曲線,並且,他們試圖確定快樂或痛苦的價值,例如,和睦的婚姻給人們帶來的快樂價值大約為100,000美元/年,而失業給人們帶來的損失價值60,000美元/年。克拉克等學者(Clark,ect.,2004)發現失業會導致嚴重的不快樂,即使存在足夠的失業救濟,人們也不會如傳統經濟學理論顯示的那樣主動地選擇失業,摩擦性失業並不像經濟學家假設的那樣無害。艾格斯等學者(Eggers,etc.,2005)探討了俄羅斯近年來的經濟蕭條和失業給人們的快樂造成的負面影響。格拉漢姆等學者(Graham,etc, 2002)研究了市場經濟中的機會和不穩定同快樂之間的關係。維恩霍夫等學者(Veenhoven,etc.,2005)建立了一個世界範圍內的快樂數據庫,對各國的快樂水平進行比較。他們的數據顯示,由於1990年代以來的高速經濟發展,中國的快樂水平高於同等收入的其他國家。
這些經驗研究對快樂的理解
首先,相對於傳統經濟學而言,快樂經濟學更加傾向於主觀效用論,它們認為人們的快樂更多的是一種主觀評價,這種觀點儘管在歷史上也受到客觀效用論的挑戰(以收入為基礎的傳統快樂理論就是建立在客觀效用論的基礎上,因為收入更加客觀和容易衡量),但由於當代的快樂研究採用了實證的大樣本統計和計量經濟學工具,因此相對於歷史上的純粹理論思辨而言就更加具有說服力。
其次,快樂經濟學承認收入確實是帶來快樂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在基本的需要滿足以後,其他因素的重要性就開始凸顯,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期望值的升高。羅加斯(Rojas,2004)發現,有很多高收入者認為自己不快樂,也有很多低於貧困線的人認為自己很快樂,原因就在於他們有着不同的預期。這類似於心理學中的「拐點」理論,也就是說,收入的增加會抬高人們的期望,反過來又導致快樂水平下降。這意味着,要想在長期提高人們的快樂水平是非常困難的。這在一定程度上解釋了美國和歐洲等富裕國家人們的快樂水平也並不像我們預想中那樣高的原因。
再次,人們對不同來源的快樂具有不同的適應性,收入和財富帶來的快樂比較短暫,而非財富帶來的快樂則較為持久。同樣,相對於非金錢的損失而言,人們更容易適應金錢損失帶來的痛苦。然而,現有的政策大多建立在物質獎勵和懲罰的基礎上,在快樂經濟學看來,這顯然降低了獎勵和懲罰的長期力度。200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丹尼爾?卡納曼(Kahneman,etc.,1999)則發現,同樣數量的損失給人們帶來的痛苦要大於同樣數量的獲得給人們帶來的快樂,因此,至少不要讓人們變得更差對於公共政策制定就非常重要。
最後,快樂對收入具有反作用。很多研究發現,一些偶然性的不幸和痛苦會極大地降低人們的工作動力和收入,導致一種惡性循環;相反,快樂的人在工作中的業績更加突出,因此更容易獲得較高的收入,形成一種良性循環。這顯示了不論在社會還是在企業中營造快樂的氛圍的重要性。
快樂經濟學的公共政策內涵
快樂經濟學促使我們對如何促進人類發展和公民福利的傳統觀點進行反思。首先,幸福快樂,而不是收入和GDP,才是我們的終極目標。既然收入和GDP並不能顯著增加人們的幸福水平,那麼,我們個人、乃至人類社會冒着過渡競爭、環境惡化、損人利己、爾虞我詐,最終耗盡地球的風險,去追求自己的、本國的收入和 GDP無止境的增加就失去了其意義。人是一種經濟動物,具有一種積累財富的本能,然而,我們在這樣做時,卻往往並沒有思考這樣做的意義。
其次,衡量社會發展和經濟增長需要一些比GDP、收入、財富更加全面的指標。快樂經濟學認為,我們應該採用一個更加廣泛的指標體系來代替GDP,以反映個人幸福和社會福利的變化。阿馬蒂亞?森提出的人類發展指數(humandevelopmentindex,HDI)已經被聯合國的年度發展報告採用,丹尼爾?卡納曼更提出應當建立國民快樂賬戶(NationalWell-beingAccount)來取代傳統的GDP,發達國家在這方面已經開始進行一些嘗試,我國各級政府也已經開始考慮用類似於HDI的指數來衡量地方官員的業績。
再次,政府的公共政策應當從追求經濟總量的增長轉到追求建立並維繫一個健康公平正義的宏觀制度安排上來,經濟總量的增長應該是這一制度安排的必然結果,並且這種增長將更加穩健和可持續。如果僅僅以總量的增加作為目標,就有可能導致更大的不公平,會降低弱者的幸福,而這種降低是無法如功利主義秉持的加總原則那樣,通過強者幸福的提升而得到彌補的。除非這種不公平是在健康公平正義的宏觀制度安排下自然形成,並因此得到全體社會成員的一致認可。效率並不是公共政策的唯一目標,公平不需要通過增加效率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它同效率具有同等的價值。著名的澳大利亞華人經濟學家黃有光在其《效率、公平與公共政策:擴大公共支出勢在必行》中指出,由於擴大公共開支可以增進公平,改善宏觀制度安排,並增進人們的幸福感,因此擴大公共開支勢在必行。
最後,政府負有對公民進行教育的義務,告訴他們什麼是真正的幸福,如何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古典經濟學家密爾在對邊沁的功利主義進行修正時說,應當區分兩種類型的快樂,一種是高尚的快樂,另一種是低級的享樂。因此,在發展市場經濟、尊重個人選擇的同時,政府不是消極無為的。它負有引導並教育人們追求高尚快樂,拒絕低級享樂的責任。教育是改變理性經濟人效用函數的根本途徑,是對抗自由主義及個人選擇的有力武器。當然,這種教育應當是美國著名哲學家、教育學家杜威在其巨作《民主主義與教育》中闡釋的非功利、無目的的教育、將人變為真正的人的教育。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從何而來?每個漢字,都是倉頡造出來的嗎?,搜狐,2022-10-01
- ↑ 造字的倉頡,為何叫「倉頡」?甲骨文揭開了顛覆性的一幕,搜狐,202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