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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警告 |
名稱 律師函警告 |
律師函警告是中國的一個網絡流行語,此外也經常出現在彈幕視頻網站的彈幕中。 [1]
簡介
警告對方自己將要發出一份
律師函是由律師在接受其當事人委託後向對方發出的函件,內容一般包括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說明,並提出己方的要求。它是當事一方的個人行為,具有有限的法律效力,通常用於表示「如果對方不採取行動,則我方將尋求司法解決」的意思。
換言之律師函本來也就是一份正式的警告,為什麼要在此前發警告的警告呢?
出處
這句話的最早出處不明,它似乎是oo警告的一個變體,但已經變得相對獨立了。蔡徐坤時代得到發揚光大
適用場景
絕大多數律師函都是在民事領域使用的,而作為網絡流行語的「律師函警告」又在下面兩種場景使用較多。
- 著作權糾紛
- 當出現可能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情況下可以用這句話,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當視頻內容涉及到米老鼠等由迪士尼創作的角色時,就會有大量的彈幕刷「律師函警告」。這是因為迪士尼相當積極的維權行為和對於二次創作極低的容忍程度,已經出名到成為了一個梗。
- 一般民事糾紛
- 這裡主要指侵犯名譽、誹謗等類型的糾紛,當糾紛到難以調和的地步時,(認為自己)受到了誹謗的一方可能會提出要向對方發律師函/直接走司法程序。例如在被指責開掛時,盧本偉就曾警告要給Bilibili發律師函。同樣,蔡徐坤曾警告要給Bilibili發律師函 人類的本質是復讀機--這時,作為吃瓜群眾也可以使用這句話。
- 此外,在此類情形下也會有一些表達類似意思的成句出現,例如 「完全捏造,已交律師處理」,或者是嘲諷意味更強的「完全處理,已交律師捏造」。
除開上面兩種場景,律師函也會在其他領域使用,例如敦促對方履行合同等,例如在戰艦少女2015年7月糾紛事件中,當事的兩方就曾經就以此為由相互發過律師函。
另,「律師函警告」這句話通常都是糾紛外的第三人吃瓜群眾說的,表示某種言行或某人可能會收到律師函,畢竟這句話暗含一種「空有口頭威懾,沒有什麼實際後果[2]」的意思,帶有一定的諷刺意味,因此當事人自己是不會說的。當事人如果確實有相關的需求,一般會直接寄出或公開發表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