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守珪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張守珪(684-740年),字元寶,陝州河北縣(今山西省平陸縣)人。 [1]唐朝時期名將,贈蔚州刺史張義福之子。
- 魁梧俊美,善於騎射。初以良家子從軍,建立功勳,授平樂府別將。跟隨北庭都護郭虔瓘,抵抗突厥入侵。遷幽州良社府果毅,受到幽州刺史盧齊卿敬重,遷建康軍使。打退吐蕃入侵,遷瓜州都督。
-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遷御史中丞、營州都督,鎮撫奚族和契丹等。足智多謀,膽略過人,治軍有方,戰功卓越,累遷輔國大將軍、御史大夫、右羽林大將軍、幽州節度使,冊封南陽郡公,對開創「開元之治」做出貢獻。
- 晚年推薦安祿山,虛報軍功,貶為括州刺史。開元二十八年(740年),去世,時年五十七歲,追贈涼州都督,葬於洛陽縣北邙山。《全唐文》錄其文一篇。
基本信息
姓名 張守珪
|
字號 字元寶
|
民族 漢族
|
官職 輔國大將軍、御史大夫、右羽林大將軍、幽州節度使
|
爵位 南陽郡公
|
追贈 涼州都督
|
諡號 忠武(魏)
|
出生地 陝州河北
|
出生時間 500年
|
去世時間 740年
|
所處時代 唐朝
|
主要作品 《賀破突厥狀》
|
主要成就 幽州節度使 括州刺史 南陽郡開國公
|
人物生平
少年得志
- 張守珪是陝州河北人。自幼天資聰穎,生得高大魁偉,儀表俊堂,又性格豪爽大氣,善奔騎精獵射。開元初,以平樂府別將跟隨郭虔瓘駐守北庭。突厥入侵輪台,張守珪奉命領兵援救,在半路上與敵軍相遇,其身先士卒,奮力苦戰,殺敵千餘人,生擒敵軍統領一人。[2]
因功升遷
- 開元初,突厥又犯北庭,郭虔瑾派張守珪抄小道入京奏事,張守珪向朝廷上書,面陳利害,自請領兵,從蒲昌、輪台兩翼進攻。突厥戰敗,張守珪因功特加游擊將軍,又轉為幽州良社府果毅,張守珪高大魁偉,儀表俊堂,又性格豪爽大氣,善奔騎精獵射。受到幽州刺史盧齊卿的敬重。盧齊卿經常與張守珪共坐,並把子孫都託附給張守珪。張守珪後又累積戰功升為左金吾衛將軍、建康軍使。
累敗吐蕃
- 開元十五年(727年),吐蕃進掠河西地區,攻陷瓜州,河西節度使王君毚被殺,河西形勢不穩。為了扭轉戰局,抵禦吐蕃入侵,玄宗調張守珪為瓜州刺史,兼墨離軍使。
- 張守珪接到任命後帶少數親兵往瓜州上任,時值吐蕃軍隊撤離不久,瓜州城劫掠之餘殘破不堪,而吐蕃又隨時可能捲土重來,形勢非常嚴峻。時不我待,張守珪馬上組織留存的軍民修筑州城,但剛把修城用的板堞立好,吐蕃軍隊突然馳臨城下。城中軍民見狀,相顧失色,倉猝臨敵,均無鬥志。但張守珪卻非常冷靜,他先布置軍民固守,之後,命人在城上擺酒席,歌舞作樂,會集將士飲宴。這時,吐蕃已把瓜州城團團圍住,見城上唐軍飲酒作樂,全不把他們放在眼裡,一時摸不着頭腦。,遲疑觀望半晌,不敢貿然攻城而退。張守珪在城上見吐蕃退去,立刻命軍士追擊,此時吐蕃兵並無鬥志,大敗逃奔。張守珪修復官舍,收集流亡的人,使他們恢復舊業。此戰後,張守珪因功加封銀青光祿大夫、左領衛率。朝廷為了加強對吐蕃的防禦,又特置瓜州都督府,以張守珪為都督。
- 開元十六年(728年)秋,吐蕃大將悉末朗領兵進攻瓜州,被張守珪所敗。戰後張守珪被封為右羽林將軍、兼鄯州都督、持節隴右經略節度使。
- 開元十七年(729年)三月,為了打擊吐蕃,瓜州都督張守珪與沙州刺史賈師順各率所部兵馬向吐番大同軍發起突然襲擊。由於行動突然,吐蕃軍毫無防範,唐軍大獲全勝。
- 開元十八年(730年),吐蕃遣使致書求和。[3]
平定契丹
- 開元二十一年(733年),玄宗遂下令進調張守珪移鎮幽州,遷任幽州長史、兼御史中丞、營州都督、盧龍節度副大使,不久又加河北採訪處置使。當時活動於幽州東北部的契丹、奚勢力強大,尤其契丹牙官可突干有勇有謀,經常侵唐邊境,以前幽州長史趙含章、薛楚玉等人,對可突乾的進攻都無能為力。張守珪到任後,整頓軍政,激勵將士,伺機主動出擊契丹,頻頻取得勝利。
- 開元二十二年(734年),契丹首領屈剌與可突干對張守珪非常害怕,他們感到在戰場上取勝無望,於是改變策略遣使詐降,以求一逞。但他們的計謀被張守珪識破,張守珪將計就計派部將王悔去屈剌營帳商量受降事宜。屈剌並無降意,想牽引突厥並殺死王悔。王悔早有警惕,時值契丹另一首領李過折與可突干爭權成隙,王悔利用矛盾,勸誘李過折斬殺屈剌和可突干及其黨羽。之後,王悔率李過折及契丹餘部歸降唐朝。張守珪受降後,率軍北出至紫蒙川檢閱軍隊,宴賞將士,並將屈剌、可突乾的首級送往東都,懸掛在天津橋的南門。 <ref《舊唐書·卷一百零三·張守珪傳》:二十一年,轉幽州長史、兼御史中丞、營州都督、河北節度副大使,俄又加河北採訪處置使。先是,契丹及奚連年為邊患,契丹衙官可突干驍勇有謀略,頗為夷人所伏。趙含章、薛楚玉等前後為幽州長史,竟不能拒。及守珪到官,頻出擊之,每戰皆捷。契丹首領屈剌與可突干恐懼,遣使詐降。守珪察知其偽,遣管記右衛騎曹王悔詣其部落就謀之。悔至屈剌帳,賊徒初無降意,乃移其營帳漸向西北,密遣使引突厥,將殺悔以叛。會契丹別帥李過折與可突干爭權不葉,悔潛誘之,斬屈剌可突干,盡誅其黨,率餘眾以降。守珪因出師次於紫蒙川,大閱軍實,宴賞將士,傳屈剌、可突乾等首於東都,梟於天津橋之南。</ref>
功勳卓著
- 開元二十三年(735年),張守珪奉命親往東都獻捷,被以「藉田」吉禮會見結束後,還下令准許臣民會聚飲酒為樂,並讓張守珪回宗廟飲酒慶功祝捷。玄宗親自賦詩推崇偏愛他,被封為輔國大將軍,右羽林大將軍兼御史大夫,並賜予金銀彩綢等獎賞。他的兩個兒子因此授予官職,並在幽州為張守珪立碑記功。
晚節不保
- 開元二十六年(738年),部將趙堪、白真陁羅等人假借張守珪之名,令平盧軍使烏知義率領騎兵截擊反叛的奚人於湟水之北,結果唐軍先勝後敗。張守珪隱瞞敗績而謊報大捷。事實泄漏後,唐玄宗派遣內常侍牛仙童前往幽州查考實情。張守珪用重金厚禮賂賄牛仙童,牛仙童於是也表示張守珪確是大捷,又逼迫白真陁羅自殺。開元二十七年(739年),牛仙童受贓一事被人發覺,張守珪以舊功減罪,被貶為括州刺史。
- 開元二十八年五月六日(740年6月4日),張守珪在括州官捨去世,享年五十七歲,追贈涼州都督,葬於洛陽北邙山。[4]
人物軼事
- 欲以為相:唐玄宗對張守珪能在如此短的時間裡,穩定局勢非常滿意,準備封他為宰相,「上美張守珪之功,欲以為相」。但遭到宰相張九齡的反對。唐玄宗不甘心,欲「假以其名而不使任其職」。張九齡勸阻說:「守珪才破契丹,陛下即以為宰相;若盡滅奚、突厥,將以何官賞之?」玄宗這才作罷。張守珪雖沒被封為宰相,但他在皇帝和大臣們心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
- 收養義子:開元二十年(732年),張守珪任幽州節度,安祿山偷羊被抓住,張守珪拷問他,準備亂棍打死,他高聲喊叫說:「大夫難道不想消滅兩個蕃族啊?為什麼要打死我!」張守珪見他長得白白胖胖,語言豪壯,就放了他。命令他跟同鄉史思明一起抓活俘虜,他們只要出去就一定能夠按時抓到,就把安祿山提拔為偏將。張守珪老是嫌安祿山過於肥胖,此人又一向令人敬畏,安祿山感到害怕就不敢多吃食物。安祿山以驍勇聞名,張守珪就把他收為義子。
人物評價
- 《舊唐書》稱讚他是「立功邊城,為世虎臣。」 [5]
- 戴孚《廣異記·張守珪》:「幽州節度張守珪,少時為河西主將,守玉門關。其軍校皆勁勇善斗,每探候深入,頗以劫掠為事。」
- 唐代幽州刺史盧齊卿: 「不十年,子當節度是州,為國重將,願以子孫托,可僚屬相期邪?」[6]
- 《新唐書》和《舊唐書》記載瓜州當地百姓為紀念他的功績「守珪以至誠感神,取材成堰,與夫耿恭拜井,有何異焉?」,更是給他刻石立碑。 [7]
- 《新唐書·張獻誠傳》在評論他的兒子張獻誠時說:"獻誠喜功名,為政寬裕,有機略,隨方制變,而簡廉不逮於父。"肯定了張守珪為政寬簡,為人廉潔的作風。[8]
- 賈至《燕歌行》:「國之重鎮惟幽都,東威九夷北制胡。五軍精卒三十萬,百戰百勝擒單于。」對張守珪可謂推崇備至。」[9]
- 高適《宋中送族侄式顏》:「大夫擊東胡,胡塵不敢起。」讚頌了張守珪征胡的豐功偉績,稱慕他被貶而志不餒。」
史籍記載
- 《新唐書·卷一百四十六·張守珪傳》
- 《舊唐書·卷一百零三·張守珪傳》
參考資料
- ↑ 張守珪墓志銘:「我南陽公矣。公諱守珪,字元寶,姓張氏。/其先南陽人也,因宦於陝,故遂家焉。」
- ↑ 《舊唐書 卷一百零三 列傳第五十三》張守珪,陝州河北人也。初以戰功授平樂府別駕,從郭虔瓘於北庭鎮,遣守珪率眾救援,在路逢賊甚眾,守珪身先士卒,與之苦戰,斬首千餘級,生擒賊率頡斤一人。
-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一十三》【唐紀二十九】:「開元十六年秋,七月,吐蕃大將悉末郎寇瓜州,都督張守珪擊走之。開元十七年三月,瓜州都督張守珪、沙州刺史賈師順擊吐蕃大同軍,大破之。開元十八年五月,吐蕃遣使致書於境上求和。」
- ↑ 《舊唐書·卷一百零三·張守珪傳》:二十六年,守珪裨將趙堪、白真陁羅等假以守珪之命,逼平盧軍使烏知義令率騎邀叛奚餘眾於湟水之北,將踐其禾稼。知義初猶固辭,真陁羅又詐稱詔命以迫之,知義不得已而行。及逢賊,初勝後敗,守珪隱其敗狀而妄奏克獲之功。事頗泄,上令謁者牛仙童往按之。守珪厚賂仙童,遂附會其事,但歸罪於白真陁羅,逼令自縊而死。二十七年,仙童事露伏法,守珪以舊功減罪,左遷括州刺史,到官無幾,疽發背而卒。
- ↑ 《舊唐書·卷一百零三》:郭虔瓘、郭知運、王君毚、張守珪、牛仙客、王忠嗣,立功邊域,為世虎臣,班超、傅介子之流也。
- ↑ 《新唐書·卷一百三十三·列傳第五十八》時盧齊卿為刺史,器之,引與共榻坐,謂曰:"不十年,子當節度是州,為國重將,願以子孫托,可僚屬相期邪?"
- ↑ 《舊唐書·卷一百零三·張守珪傳》:「守珪使取充堰,於是水道復舊,州人刻石以紀其事」。
- ↑ 《新唐書 卷一百三十三 列傳第五十八》獻誠喜功名,為政寬裕,有機略,隨方制變,而簡廉不逮於父。
- ↑ 《全唐詩》卷二百三十五.國學網.201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