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蔬菜產業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東省蔬菜產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11月,由廣東省蔬菜科研、技術推廣、教學、生產、管理、加工、流通、社團組織等單位自願組成的非贏利[1]性社會團體組織,經廣東省社團管理機關登記批准的法人社團,現有單位會員89個,是一個具有良好社會影響的省級先進社會團體和全國「三農」工作先進集體。
協會概況
協會宗旨
致力為會員、為政府、為社會服務,促進蔬菜產業發展。
主要任務
團結全省有關蔬菜產業工作者遵守國家的憲法、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弘揚社會道德風尚;面向市場,面向世界,面向未來,促進蔬菜科技發展、市場繁榮,進行科技普及,培養人才,加強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信息交流,為促進蔬菜產業化、現代化作出貢獻。
職能作用
1、維護蔬菜產業行業利益和會員的合法權益:代表行業內相關經濟組織提出反傾銷、反壟斷、反補貼、反價格同盟等的調查和保障措施的申請,協助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完成相關調查,組織協調本行業企業參與反傾銷的應訴活動。
2、為政府提出決策建議:代表本行業參與有關行業發展改革以及與行業利益相關的政策決策,提出有關經濟政策和立法建議,參加政府舉辦的有關聽證會或受政府委託舉辦有關聽證會、論證會。了解和掌握行業發展情況,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提供依據和參考。
3、開展行業自律與協調:制定並監督執行行業協會章程和行規行約,規範行業行為,維護行業內公平競爭,協調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及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爭議,制定行業自律機制,維護健康發展。
4、促進行業發展:參與制定、修訂行業內的產品標準、技術標準、計量標準、質量標準、服務標準等,並組織實施;參與制定行業發展規劃,從行業整體利益出發,規劃和設計行業發展,參與行業內重大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投資與開發項目進行前期論證。通過法律法規授權或政府委託,開展行檢行評、行業統計、行業調查、行業論證、發布行業信息、評估論證、公信證明、價格協調、行業准入資格等行業管理或其他特許業務。
5、提供服務:組織行業培訓、技術諮詢、信息交流、編輯行業刊物、舉辦會展、招商及產品推介活動,促進會員間合作;組織參與科技成果鑑定、職稱評定、單位資質認證;幫助會員開拓國內外市場,促進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應用;組織會員單位參與社會公益活動[2]、強化其社會責任,促進社會公益發展,協調勞資矛盾,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發展。
組織機構
設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辦公室、學術交流部、科技普及部、產業法律法規指導部、對外聯絡部、市場信息部、專家委員會、蔬菜標準化生產培訓基地和科貿扶貧培訓基地等辦事機構,以有效地進行協會的管理和開展各項活動。
協會章程(節選)
總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廣東省蔬菜產業協會,英文名稱 GUANGDONG VEGETABLE INDUSTRIAL ASSOCIATION (縮寫:GDVIA)。
第二條 本會是由廣東省內蔬菜產業有關的科研、技術推廣、教育、管理、質檢、生產、加工、流通、社團組織等單位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行業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導, 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組織全省蔬菜產業的有關單位學習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政策,加強自律,弘揚社會道德風尚,實施科教興農的戰略,維護會員和本行業的合法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協調會員之間關係,規範會員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為會員、為政府、為社會服務,溝通企業與政府、社會之間的關係,促進行業發展,使蔬菜產業可持續協調地發展,為我省早日實現蔬菜產業現代化和建設和諧廣東作出更大的貢獻。
第四條 本會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廣東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和廣東省人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
本會的活動地域為廣東省。本會的住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廣東省農業科學院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本會的業務範圍根據《廣東省行業協會條例》和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的決定》,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組織市場開拓、進行市場調研,發布市場信息;編輯蔬菜產業專業刊物;
(二)進行行業調研、評估論證、培訓、國內外考察、交流、合作、諮詢、辦展覽展銷會、產品推介、技術轉讓等;
(三)調解會員之間、會員與非會員之間、會員與消費者之間涉及經營活動的矛盾糾紛;
(四)反映訴求,應對國際、國內貿易糾紛,就本行業產品在外地遭到不公正待遇開展維權。代表行業內相關經濟組織提出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和採取保障措施等對外貿易救濟的申請,協助政府開展相關工作,組織開展相關訴訟;與政府聯合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和進出口磋商機制,溝通信息,建立反傾銷體系。接受與本行業利益有關的政策的論證諮詢,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會員和行業的合法權益;
(五)制定行規、行約,規範行業和會員的生產經營行為,對違規會員進行處罰;
(六)組織會員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加強對會員守法經營、按章納稅的教育和監督;
(七)協助政府進行市場管理,實行市場有序准入,參與行業價格制定,強化行業價格、產品、服務質量自律,打擊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制止壟斷市場行為,維護公平競爭和社會公共利益。並根據需要,合理布局,建立新的商品市場,完善區域蔬菜貿易體系;
(八)參與行業性集體談判,提出涉及會員和行業利益的意見和建議,代表會員企業與職工簽定行業性集體合同;
(九)接受政府委託進行行業內企業資質認定及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執業資格和成果的評定,行檢、行評及考核等;
(十)參與制定、修改行業產品技術質量標準、行業發展改革規劃、行業政策和產業政策,參與或受權舉辦有關聽證會論證會,進行行業統計;報有關部門備案,開展行業評優評獎;出具產品原產地證明,進行行業區域合作;
(十一)參與行業內重大投資、改造、開發項目可行性的前期論證和對項目的責任監督;
(十二)組織申請行業內重大科技研發項目,發展自主知識產權;
(十三)開展會員單位間的融資和拆借業務;
(十四)對政府牽頭和組織着名商標、名牌產品的評選及其他企業產品評優提出意見;
(十五)監督行業、會員企業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各項生產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環保標準以及各項制度的建立健全與執行;
(十六)對生產環境惡劣、不簽定勞動合同、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待員工不公等損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企業依章程規定進行懲處。
第三章 會員
第八條 本會只設單位會員。凡在本省從事有關蔬菜產業的團體、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入會。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在蔬菜產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應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第十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提交入會申請書;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由理事會授權協會辦公室發給會員證。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出席會員大會,參加協會活動、接受協會提供的服務;
(二)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優先獲得本會的刊物和其他的有關信息資料及享受本會可能給予的優惠待遇;
對本會工作有提議案權、建議權和監督權;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的決議;按規定繳納會費;維護本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對本會的工作和如何推動蔬菜產業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第十三條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
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10000元或10000元以上;副會長單位每年繳納會費7000元或7000元以上;常務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0元或5000元以上;理事單位每年繳納會費2000元或2000元以上;一般會員單位每年繳納會費500元或500元以上;第十四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否則被繼續視為會員;會員如因暫時特殊困難無法繳納會費和參與活動時,應及時向協會報告。會費經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酌情予以緩交或部分減免或全免。
第十五條 會員如不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將由本協會提出批評、教育;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
- ↑ 非盈利、非贏利、非營利,別再傻傻分不清,搜狐,2017-10-16
- ↑ 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意義是什麼?,搜狐,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