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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是中國科技名詞,屬於科技術語。

漢文字是世界上唯一沒有間斷的古老文字系統[1],直到現在我們仍在使用。其不單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的表述用具,更是五千年悠久文明的記錄者、傳承者。可以說,漢文字是中華民族古老悠久、博大精深文明的「活化石[2]」。

名詞解釋

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Producer Price Index)的英文縮寫是PPI。PPI是反映全部工業產品出廠價格總水平的變動趨勢和程度的相對數,是反映某一時期生產領域價格變動情況的重要經濟指標,也是制定有關經濟政策和國民經濟核算的重要依據。其中除包括工業企業售給商業、外貿、物資部門的產品外,還包括售給工業和其他部門的生產資料以及直接售給居民的生活消費品。通過工業生產價格指數能觀察出廠價格變動對工業總產值的影響。

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的作用

(一)監測工業產品價格變動情況。PPI反映了國民經濟活動處於生產環節和上游領域的產品價格情況,對監測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分析預測下游產品價格變化趨勢具有重要作用。

(二)用於國民經濟核算。國民經濟核算需要各種價格指數,如CPI、PPI以及GDP平減指數等,從而剔除價格因素的影響。從2004年1月起,國家統計局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採用價格指數縮減法計算工業發展速度,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的高低直接影響工業發展速度。

(三)度量通貨膨脹(緊縮)。與CPI一樣,PPI也是度量通貨膨脹(緊縮)的重要指標。國家經濟管理部門,通過監測PPI,研判通貨膨脹(緊縮)的趨勢,進行宏觀經濟分析和預測。

(四)用於企業談判和企業經濟效益分析。在企業商業談判中,雙方可以約定依據PPI的漲跌對供銷合同結算額進行調整,以避免通貨膨脹(緊縮)給合同執行帶來風險。PPI的變化會對工業企業的經濟效益產生重要影響,在企業經濟效益分析中,利用PPI可以分析企業經濟效益變動情況。

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的編制方法

PPI的編制由國家統計局組織實施。2010年PPI調查制度進行了改革,自2011年起開始計算以2010年為基期的定基價格指數,並且每五年更換一次基期。

從2016年至2020年計算以2015年為基期的定基價格指數。全國PPI由國家統計局編制並發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PPI由國家統計局認定反饋,各調查總隊公開。

(一)PPI調查目錄的編制

編制價格調查目錄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PPI調查目錄五年修訂一次,2015年確定了新基期的調查目錄。調查目錄編制的基本原則是:

1.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產品分類標準,制定基本分類以上的分類。

2.確保覆蓋全部工業行業的主導產品,保證新目錄的覆蓋面和代表性。不僅包括工業產品,還包含一些重要的生產性服務。

3.在使用上能滿足工業統計對產品和行業指數的要求。

4.粗細結合,對一些未來五年或更長時期內確定存在的重要產品,特別是重要生產資料,分類儘可能詳細。

(二)調查的內容

PPI調查目錄包含了41個工業行業大類,207個工業行業中類,666個工業行業小類,1638個基本分類,2萬多種代表產品。價格調查實行月報,調查日期為調查月的5日和20日。

(三)代表產品的選擇

編制PPI,是以代表產品的價格變動來反映全部產品的價格變化。代表產品首先應當有充分的代表性,代表產品價格變動水平能夠代表該類產品的價格變動,代表產品價格變動的總體平均水平能夠基本反映全部產品價格變動的平均水平。代表產品選擇的基本原則:

1.選擇對國計民生影響大的產品。一般來說,銷售額大的產品對國計民生影響就大,都應選擇為代表產品。對於那些銷售額並不大,但屬於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且人們對其價格變動反映敏感的產品,也應選擇一些作為代表產品。

2.選擇生產較為穩定的產品。一旦選為代表產品,就要連續調查較長一段時間,因此選擇代表產品時一定要考慮其生產的穩定性,試生產、市場壽命較短的產品不應被選為代表產品。

3.選擇有發展前景的產品。部分產品如電子產品、生物製品、新材料等,儘管其當期銷售額較小,但它銷售前景好,隨着時間推移,會逐步占有市場,代表性逐步增強,所以要將這樣的產品選上。而部分產品儘管一時銷售額較大,但已是國家明令淘汰或是很快將被市場淘汰的產品,則不應選為代表產品。

4.可以選擇有地方特色的產品。一些產品儘管產量不大,但具有地方特色,其生產和價格波動對該地區經濟和人民生活影響較大,也應被選為代表產品。

(四)代表企業的選擇

代表企業,即填報產品價格的調查企業,是工業生產者價格資料的基層填報單位,準確選擇填報企業是保證價格指數代表性和準確性的重要前提。

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調查採用重點調查與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重點調查是將全部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列為調查對象,主觀選樣選擇調查企業;典型調查是把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企業作為抽樣對象,採用隨機抽樣方法。全國有400多個城市的5萬餘家工業企業作為代表企業參與調查。對於每個代表基本分類,每個地區要儘可能選擇多個企業進行填報。選擇開展價格調查的代表企業時遵循以下原則:

1.按工業行業選擇調查企業。有銷售產值的中類行業一般要選取調查企業。調查企業要合理分布,不能遺漏,也不能過於集中。

2.大型企業應儘量入選。同時,也應採用抽樣方法適當選擇一些中小企業,使PPI數據更加準確、全面地反映客觀實際。

3.選擇生產穩定、正常的企業作為調查對象。

(五)權數的確定

編制PPI,不可能也不必要包括全部工業產品,只要選定部分產品,用其價格變動加權計算。權數是某個調查種類在全部調查「商品籃子」中所占的比重。一般情況下,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權數每五年進行一次調整,基本分類以下不計算權數,在五年期間,若出現產品結構變動較大,以致影響「商品籃子」代表性的情況時,可及時進行合理修正。權數資料的來源:小類及小類以上的權數資料來源於工業統計中分行業工業銷售產值數據資料;基本分類的權數資料來源於獨立的工業企業產品權數調查。

(六)價格數據的收集

從2014年1月開始,PPI實行「國家統計局一套表聯網直報」調查,PPI中所有具備直報條件的調查企業於當月月底前,通過國家統計局一套表聯網直報平台進行數據上報,暫時不具備直報條件的企業由當地統計部門代報,各省、市、縣調查隊從直報平台上審核數據。省級調查總隊超級匯總後,於次月月初上報國家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審核後,逐級匯總各省上報數據並進行全國PPI匯總,形成PPI價格指數。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