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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原名《山東政報》、《山東行政公報》、《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報》)創刊於1949年7月15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主管主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是省政府發布政令、信息公開的法定載體[1]。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主要全面、系統、準確地刊載公布: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為標準文本。《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規定,未經政府公報統一公布的規範性文件無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以重點面向全省基層免費贈閱為主,同時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公報介紹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原名《山東政報》、《山東行政公報》、《山東省人民委員會公報》)創刊於1949年7月15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由山東省人民政府主管主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編輯出版,是省政府發布政令、信息公開的法定載體。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主要全面、系統、準確地刊載公布: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文件,省政府部門規範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在地方人民政府公報上刊登的規章文本[2]為標準文本。《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規定,未經政府公報統一公布的規範性文件無效,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以重點面向全省基層免費贈閱為主,同時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信息公開
單位名稱:《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編輯室
總值和業務範圍:編輯、出版、發行《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報》
經費來源:財政撥款
舉辦單位: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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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家秘密載體出境又有新規定!這些行為絕對嚴禁,趕緊學習起來!,搜狐,2017-09-08
- ↑ 法律、法規、規章和類規章文件的主要區別 ,搜狐,2021-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