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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
中文名: 家庭暴力 外文名: domestic violence 簡 稱: 家暴 |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關係中發生的一切暴力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將家庭暴力界定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按照表現形式劃分,可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 ;按照受害者類型劃分,可分為:親密伴侶暴力、兒童暴力、老年人暴力。家庭暴力在我國乃至全世界都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我國出台了專門的法律以反對家庭暴力。全面性教育中也涉及有關家庭暴力的教學內容與目標,以便學習者掌握識別和應對家庭暴力的相關舉措,減少家庭暴力的危害。[1]
目錄
- 1 定義
- 2 按受害者類型分類
- 3 現狀
- 4 常見誤解澄清
- 5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 6 《憲法》(2018修正)
- 7 《刑法》(2019修正)
- 8 《民法典》(2020)
- 9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 10 《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 11 《反家庭暴力法》(2016)
- 12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 13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 14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 15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性綱要》
- 16 《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 17 《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 18 《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 19 《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
- 20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 21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 22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 23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 24 相關國際文件
- 25 小學性教育中與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
- 26 初中性教育中與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
- 27 家庭暴力的危害
- 28 如何預防和應對家庭暴力
- 29 法律裁定
- 30 教育意義
- 31 參考來源
定義
家庭暴力是指發生在由婚姻或親密關係、血緣和法律而聯繫在一起的家庭成員之間的暴力。它包括在家庭關係中發生的身體、性、情感等方面的暴力,同時包括威脅施以暴力的行為。家庭暴力可能發生在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孫等家庭成員之間。 身體暴力 身體暴力又稱軀體暴力,家庭中發生的身體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蓄意使用體力或使用武器,傷害或殘害對方的行為,包括推搡、抓奪、擊打、捆綁、踢人、鞭打或槍擊等。 情感暴力 情感暴力又稱心理暴力,家庭中的情感暴力是指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的詆毀、嘲弄、威脅和恐嚇、歧視、排斥、忽視和其它非身體形式的敵意對待。 性暴力 家庭性暴力是指由某位家庭成員對其他家庭成員強行施加的性行為、性行為企圖或其它直接針對受害人性特徵的強迫行為,行為人與受害人有可能是伴侶關係,也可能是其他家庭關係。 經濟控制 經濟控制是指施害者通過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收支狀況的嚴格控制,摧毀受害人自尊心、自信心和自我價值感,以達到控制受害人的目的。
按受害者類型分類
親密伴侶暴力 親密伴侶暴力是指發生在結婚伴侶之間針對另一方進行的軀體、精神或性侵犯行為(在戀愛雙方之間發生的暴力通常被稱為「約會暴力」),這些行為包括軀體攻擊行為(例如:踢打、擊打),精神虐待(例如:脅迫、蔑視和羞辱),強迫的性行為和其他形式的性脅迫,各種管制行為(例如:隔離、監視)等。 兒童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是指在家庭關係中對18歲以下人群的一切形式暴力行為,施暴者可能是兒童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以及存在任何家庭關係的其他家庭成員。它通常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對兒童的忽視或虐待;童婚、早婚或強迫婚姻中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等。 老年人暴力 家庭暴力中針對老年人的暴力是指在家庭關係中對老年人實施的一次或多次不恰當的、並給老年人帶來傷害或造成不幸的行為。它包括對老年人的身體暴力、精神和心理暴力(例如:忽視與漠視)、性暴力。家庭成員對老年人實行經濟和物質虐待也是一種針對老年人的暴力行為。
現狀
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全球範圍內有性伴侶的婦女中幾乎三分之一(30%)經歷過其親密伴侶的身體或性暴力。親密伴侶暴力的流行率在高收入國家估計為23.2%,在世界衛生組織西太平洋區域估計為24.6%,在世界衛生組織東地中海區域估計為37%,而在世界衛生組織東南亞區域則估計為37.7%。 全球多達38%的謀殺婦女案件系由親密伴侶所為。除了親密伴侶的暴力行為外,全球7%的女性還報告曾遭到伴侶以外的人的性侵犯。大多數親密伴侶暴力和性暴力由男性針對婦女實施。 根據第三期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主要數據報告,在整個婚姻生活中曾遭受過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強迫性生活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其中明確表示遭受過配偶毆打的為5.5%,農村和城鎮分別為7.8%和3.1%。 一項針對我國2016~2018年涉及家庭暴力的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的研究分析顯示,400份民事判決書中,93.25%都為婦女指控男性實施家庭暴力,家暴呈現出針對性別的傾向;在表現形式上,75.21%為身體暴力,其餘依次為精神暴力(13.35%)、經濟控制(1.91%)和性暴力(0.64%)。在有家暴持續時間記載的113份判決書中,持續1~5年的樣本占11.75%,其餘依次為持續1年以內(6%)、5~10年(4.75%)、15年以上(3.25%)和10~15年(2.5%)。 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和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於2020年5月聯合發布的《「女童保護」2019年性侵兒童案例統計及兒童防性侵教育調查報告家庭》,2019年,媒體公開報道的女童遭家庭成員(父親、繼父等)性侵犯案件共22起,占比10.38%。多起發生在家庭中的性侵害案例表明,考慮到親情、倫理、生活保障等因素,受害人往往不敢聲張,不敢報警維權,這使得政府和社會機構對此類案件的後續治理和相關工作難度較大。
常見誤解澄清
誤區一:沒有家庭暴力現象,即使存在,也是極少數。 家庭暴力現象客觀存在,且在全球各國家和地區的發生率都不容小覷。 誤區二:家庭暴力是家務事,是一種隱私,而不可外揚。 家庭暴力不是不可外揚的家務事,而是法律所禁止的侵權行為。受害者對家庭暴力的忍氣吞聲會導致施害者持續實施暴力行為,而自身也會受到家庭暴力的長期危害。在遭受家庭暴力時,應學會向信任的他人或機構求助,或將家庭暴力行為訴諸法律,請求司法援助。 誤區三:家庭暴力就是傷害身體,而不是傷害心理和性。 家庭暴力既包括身體暴力,也包括心理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 誤區四:家庭暴力就是丈夫對妻子施暴。 事實上,妻子對丈夫施暴、父母對子女施暴、子女對父母施暴、對自己的親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凡是發生在家庭關係之間的暴力行為都是家庭暴力。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
我國許多法律都包含對「家庭暴力」相關內容的規定,這些法律文件從人權、未成年人保護、弱勢群體保護等角度出發,對「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方面進行了規定和要求。
《憲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第四十九條 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刑法》(2019修正)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罪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民法典》(2020)
第三十四條 ……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 第三十六條 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安排必要的臨時監護措施,並按照最有利於被監護人的原則依法指定監護人: (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 (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 (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 本條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學校、醫療機構、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未成年人保護組織、依法設立的老年人組織、民政部門等。 前款規定的個人和民政部門以外的組織未及時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民政部門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九百九十一條 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 第一千零二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嚴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權。 第一千零三條 自然人享有身體權。自然人的身體完整和行動自由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體權。 第一千零四條 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一十一條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剝奪、限制他人的行動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第一千零七十二條 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者歧視。 繼父或者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條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與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 教唆、幫助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該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未盡到監護職責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 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正)
第十七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虐待、遺棄、非法送養未成年人或者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煙(含電子煙,下同)、飲酒、賭博、流浪乞討或者欺凌他人; (九)允許、迫使未成年人結婚或者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第二十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其他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應當及時了解情況並採取保護措施;情況嚴重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門報告。
《婦女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十八條 婦女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禁止溺、棄、殘害女嬰;禁止歧視、虐待生育女嬰的婦女和不育的婦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殘害婦女;禁止虐待、遺棄病、殘婦女和老年婦女。
《反家庭暴力法》(2016)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第五條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教育、矯治與懲處相結合原則。反家庭暴力工作應當尊重受害人真實意願,保護當事人隱私。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婦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給予特殊保護。 第三十三條 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 負有反家庭暴力職責的國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條 國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權益。 老年人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有享受社會服務和社會優待的權利,有參與社會發展和共享發展成果的權利。 禁止歧視、侮辱、虐待或者遺棄老年人。 第二十五條 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2011年國務院發布《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11—2020)》,在「婦女與法律」發展領域,《綱要》明確提出了「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的目標,並提出了「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家庭暴力。推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立法進程。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自覺抵制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家庭暴力侵害婦女的自我保護能力。完善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多部門合作機制,以及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的策略措施。 中國已經簽署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的歧視公約》、《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是《北京宣言》、《行動綱領》等國際文件的承諾國,已向全世界莊嚴承諾採取有效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等一切弱勢群體權益。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的通知,以積極預防和有效懲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強對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護。
我國各部委相關教育類文件
家庭暴力作為暴力的常見形式之一,在教育中往往會從安全保護意識培養、法制觀念的建立、心理健康教育等角度進行呈現。我國各部委發布的相關教育類文件中,《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2018版)》強調了青少年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性綱要》從事件預防和自我保護的角度強調了針對家庭暴力行為開展安全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從法律角度強調了法制教育的必要性,《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和《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從心理健康、情緒調節和社會適應等角度強調了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這些都是全面性教育中的重要內容。
《中國青少年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及釋義》
七、掌握正確的生殖與性健康知識,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預防艾滋病等性傳播疾病。 (一)接受和參與全面性教育,可提升青少年對性與生殖健康的認知水平,提升保護自身、尊重他人身心健康的責任意識。 (六)過早發生性行為、早孕或人工流產,會對青少年身心造成極大傷害。不安全性行為可帶來艾滋病、梅毒、淋病等性傳播疾病的感染。青少年要避免過早發生性行為,拒絕性騷擾、性誘惑和性暴力。
《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性綱要》
小學1~3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 · 認識與陌生人交往中應當注意的安全問題,逐步形成基本的自我保護意識。 模塊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與同學、老師友好相處,不打架;初步形成避免在活動、遊戲中造成誤傷的意識。 小學4~6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認識社會安全類突發事故或事件的危害和範圍,不參與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 · 自覺遵守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往的基本規則以及公共場所的安全規範; · 學會應對可疑陌生人的方法,提高自我防範意識; · 了解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的一般方法,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初步了解青春期發育基礎知識,形成明確的性別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模塊四:預防和應對網絡、信息安全事故 · 初步認識網絡資源的積極意義和了解網絡不良信息的危害; · 初步學會合理使用網絡資源,努力增強對各種信息的辨別能力。 模塊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形成和解同學之間糾紛的意識; · 形成在遇到危及自身安全時及時向教師、家長、警察求助的意識。 初中年級 模塊一:預防和應對社會安全類事故或事件 · 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的活動,形成社會責任意識; · 理解社會安全的重要意義,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 · 學會應對敲詐、恐嚇、性侵害等突發事件的基本技能。 模塊六: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學會克服青春期的煩惱,逐步學會調節和控制自己的情緒,抑制自己的衝動行為; · 學會在與人交往中有效保護自己的方法,構築起堅固的自我心理防線。 高中年級 模塊二:預防和應對公共衛生事故 · 基本掌握和簡單運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應急的相關技能,進行自救、自護。有報告事件的意識和了解報告的途徑和方法; · 學習健康的異性交往方式,學會用恰當的方法保護自己,預防性侵害。當遭到性騷擾時,要用法律保護自己。 模塊五:預防和應對影響學生安全的其他事件 · 樹立正確的安全道德觀念,在關注自身安全的同時,去關注他人的安全,並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中小學法制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生法制教育 · 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受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 · 掌握初步的自我保護方法,知道權利受到侵犯時如何尋求法律保護,了解尋求法律保護的渠道。 初中生法制教育 · 了解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關內容,知道違法和犯罪的含義,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知道不良行為容易導致違法犯罪,違法犯罪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抵制不良誘惑,養成遵紀守法的習慣。懂得未成年人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見義勇為,知道揭發檢舉、及時報警、正當防衛等是同犯罪作鬥爭的有效手段; · 懂得未成年人權益應當受到國家保護,知道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司法保護的主要內容,掌握自我保護和維權的方法,學會採用訴訟或者非訴訟方式維護合法權益。
《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水平五(高中階段) 心理健康 · 合理宣洩與傾訴的適宜途徑,客觀看待事物; · 人際交往中的原則和方法,做到主動、誠懇、公平、謙虛、寬厚地與人交往; · 緩解壓力的基本方法。
《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水平三(5~6年級) 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 正確對待體育活動中的相對較弱者。如在體育活動中不歧視並能幫助比自己運動技能水平差的同學和其他弱勢群體(如肥胖生和學困生等)。 水平四(7~9年級) 心理健康與社會適應 · 在體育活動、比賽和日常生活中表現出良好的道德行為。如表現出公平、誠實、友愛、禮貌、尊重等行為。
《中小學健康教育規範》
水平一(小學1年級~2年級) 安全應急與避險 · 學會自救互救,發生緊急情況會撥打求助電話(醫療求助電話:120,火警電話:119,匪警電話:110)。 心理健康 · 培養溝通能力,學會使用基本的禮貌用語,與同學和睦相處。 水平二(小學3年級~4年級) 心理健康 · 關心尊重他人; · 正確對待殘疾同伴。 水平四(初中階段) 預防疾病 · 不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與患者。 心理健康 · 認識不良情緒影響健康; · 學會調控情緒的基本方法。 水平五(高中階段) 預防疾病 · 不歧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與患者。 心理健康 · 學會宣洩,學會傾訴,學會站在他人的角度客觀的看待事件; 正確處理人際交往中的衝突,做到主動、誠懇、公平、謙虛、寬厚地與人交往。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南》
小學學段 人際交往教育 · 樂於與身邊的同學、老師溝通、交往,不膽怯,不封閉,能傾聽別人的談話,能在活動中與人合作,尊重夥伴,初步掌握與人交往的基本規則; · 學會從他人角度想問題,能對他人同情、諒解; · 學會自己處理與同學交往中的矛盾與挫折。 社會適應教育 · 對自己解決不了的困難有向師長求助的意識,形成初步的自我保護能力。 性心理教育 · 認識本年齡階段正確的性角色內容和性角色的行為規範; · 學習適合本年齡段與異性交往的方法與禮儀; · 識別性騷擾與性侵犯行為,提高預防意識,初步掌握防範性騷擾及保護自己的方法。 中學學段 人際交往教育 · 培養良好的自我意識,悅納自己; · 認識到人際關係對人生的重要意義,了解成功的人際交往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掌握建立和保持良好人際關係的途徑與方法,排除社交恐懼等心理問題。 社會適應教育 · 正視現實,正確對待生活中的人和事; · 增強自制力; · 樹立樂觀向上,不斷進取的積極人生態度。 青春期性心理健康教育 · 了解青春期性生理的變化過程,認識性成熟和性心理活動的生物學和社會學意義,掌握與異性交往的方式,理解性別角色和性別差異; · 初步了解性倫理、性道德。 大學學段 情緒管理教育 · 認識情緒的功能,了解情緒變化特點,學會體察自己和他人的情緒/情感,形成良好的情緒控制能力; · 能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檢測、評估、調整;學會用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困難和挫折,克服自卑、焦慮、抑鬱、恐懼等不良情緒; · 掌握科學地調控情緒能力,合理疏泄消極情緒,避免心理失衡; · 培養積極的情緒狀態,適應自身、環境及社會的各種變化。 人際交往教育 · 掌握人際交往的特點、基本規範和技巧; · 善於在群體中發揮自己的才幹,達到自我價值的實現; · 能夠正確認識自己,客觀評價他人和社會。 戀愛心理教育 加強性道德、性審美教育,指導戀愛心理適應,掌握異性交往的有關知識與技巧,正確處理好異性矛盾與挫折。
《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小學高年級 · 開展初步的青春期教育,引導學生進行恰當的異性交往,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係,擴大人際交往的範圍; · 幫助學生克服學習困難,正確面對厭學等負面情緒,學會恰當地、正確地體驗情緒和表達情緒; · 積極促進學生的親社會行為,逐步認識自己與社會、國家和世界的關係。 初中年級 · 積極與老師及父母進行溝通,把握與異性交往的尺度,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 鼓勵學生進行積極的情緒體驗與表達,並對自己的情緒進行有效管理,正確處理厭學心理,抑制衝動行為; · 逐步適應生活和社會的各種變化,着重培養應對失敗和挫折的能力。
《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
水平五 表現出調控情緒的意願與行為 · 懂得不良情緒對健康的危害; · 了解自己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的情緒變化特徵; · 努力在日常學習和生活中自覺運用適宜的調控情緒的方法。 水平六 具有幫助同伴調控情緒的意願與行為 · 幫助同伴選擇調控情緒的適宜方法。
《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
心理健康 · 維護良好人際關係與有效交流的方法; · 心理諮詢與服務利用,常見心理問題或危機的辨識與求助; · 珍愛生命。
相關國際文件
1999年12月17日,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11月25日設為「消除對婦女的暴力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這一天也被成為「國際反家庭暴力日」,呼籲各國政府、聯合國系統有關機構、機關、基金會和計劃署,以及其他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在這一天主辦各種活動,以促使大眾進一步認識對婦女的暴力行為的問題,進一步消除對婦女的各類暴力行為。 2002年世界衛生組織發布《世界暴力與衛生報告》(World Report on Violence and Health),報告中詳細介紹了父母和監護人對兒童的虐待和漠視、伴侶間暴力、虐待老人等家庭暴力可能涉及的暴力類型,並分析了這些暴力類型的危險因素和後果,也針對各暴力類型提出了相關建議。 2016年5月世界衛生大會通過一項決議,批准了有史以來第一份世界衛生組織《在處理人際暴力尤其是對婦女和女童以及兒童的暴力方面增強衛生系統在國家多部門應對行動中的作用》(Global plan of action to strengthen the role of the health system within a national multisectoral response to address interpersonal violence, in particular against women and girls, and against children)全球行動計劃。該行動計劃通過暴力行為監測和數據收集,制定和傳播循證技術指導文件,定期發布全球現狀報告,並與各國際機構和組織合作,以期在全球範圍內減少和消除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 在世界衛生組織領導下,一個由10個國際機構組成的小組制定並批准了基於證據的一攬子技術措施——《INSPIRE:消除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的七項策略》(INSPIRE: Seven strategies for ending violence against children)。這一攬子措施旨在幫助各國和社區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下關於制止對兒童的暴力行為的具體目標16.2「制止對兒童進行虐待、剝削、販賣以及一切形式的暴力和酷刑」。INSPIRE這個詞的每一個字母都代表了其中的一項策略,並且大多數已證明對多種不同類型的暴力行為具有預防效果,並且在精神健康,教育和減少犯罪等領域也有益處。 INSPIRE七項策略如下: Implementation and enforcement of laws——落實和執行法律(例如,禁止暴力懲罰,並限制獲取酒精和槍支); Norms and values——規範和價值觀(例如,改變縱容對少女性虐待或縱容男孩之間攻擊性行為的規範); Safe environments——安全的環境(例如,確認附近的暴力「熱點」,然後通過針對問題維持治安和其它干預措施解決當地的暴力根源); Parent and caregiver support——支持父母和照護者(例如,向初為父母的年輕人提供育兒培訓); Income and economic strengthening——改善收入和經濟狀況(例如,實行小額信貸和就性別平等問題進行培訓); Response and support services——提供應對和支持服務(例如,確保遭受暴力侵害的兒童能夠獲得有效的緊急護理並獲得適當的社會心理支持); Education and life skills——教育和生活技能(例如,確保兒童能夠上學,並提供生活和社交技能培訓)。 在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中,與「家庭暴力」相關的學習目標主要出現在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下的第1個主題「暴力」、第2個主題「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和第3個主題「信息與通信技術(ICTs)的安全使用」,核心概念1「關係」下的第1個主題「家庭」、第2個主題「友誼、愛及戀愛關係」,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下的第2個主題「人權與性」,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下的第1個主題「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第2個主題「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和第3個主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下的第2個主題「決策」和第5個主題「尋求幫助與支持」。內容貫穿5~8歲、9~12歲、12~15歲、15~18歲以上四個年齡段。 核心概念4:暴力與安全保障 主題1:暴力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能夠識別欺凌和暴力,並認識到這是錯誤行為,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取笑、欺凌和暴力(知識); ► 明白來自家庭成員或其他成年人的欺凌和暴力是錯誤的,且欺凌和暴力並非受害者的過錯(態度); ► 示範如何安全應對同伴間的欺凌或暴力(技能)。 要點:能夠認識到父母或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這一點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識別可能發生在父母或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類型(例如:身體傷害,惡毒的言語,或強迫做某些事)(知識); ► 認識到父母或者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態度); ► 描述當在家庭中目睹這種暴力時將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在目睹這種暴力時,尋求幫助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列舉親密伴侶暴力的例子(知識); ► 認識到親密伴侶暴力是錯誤的,兒童在目睹這種暴力時主動尋求幫助將對他們有益(態度); ► 示範如果在家庭中經歷這種暴力,將如何向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比較和對比欺凌、情感暴力、身體暴力、性虐待、性侵害和親密伴侶暴力(知識); ► 認同遭受由成年人、年輕人或權威者實施的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並非受害者的過錯,並認同這些行為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示範如何舉報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等現象(技能); ► 示範如何向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機構尋求幫助,以防止性虐待、性侵害、親密伴侶暴力和欺凌的發生,並為倖存者提供支持(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人人享有健康與福祉並且不受暴力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有效減少身體暴力、情感暴力和性暴力等暴力行為的成功範例(知識); ► 體會到公開反對所有場合下(包括學校、家庭、網絡和社區)的暴力和侵犯人權的行為非常重要(態度); ► 倡導創建安全環境,以鼓勵每個人都能獲得尊嚴和尊重(技能)。 主題2:許可、隱私及身體完整性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了解是哪些因素在影響人們解讀或給予許可的能力 學習者將能夠: ► 討論在決定是否發生性行為時,聽取和尊重他人的許可意味着什麼(知識); ► 比較和對比在認同或表達性許可方面的成功和失敗的事例(知識); ► 分析可能影響表達和認同許可的能力的因素(比如酒精和其他物質、社會性別暴力、貧窮、權力關係)(知識); ► 認識到規避可能損害性許可有效性的因素很重要(態度); ► 展現出表達許可和拒絕的能力(技能); ► 展現出認同別人的許可或拒絕的能力(技能)。 主題3:信息與通信技術(ICTs)的安全使用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色情媒介可能導致對性行為、性反應和身體外表不切實際的想法 學習者將能; ► 評估色情媒介如何導致人們對男性、女性、性行為、性反應和身體外表產生不切實際的想法(知識); ► 認同認識到色情媒介可能會強化有害的社會性別刻板印象,並使暴力或非意願性行為正常化(態度); ► 反思色情媒介中對男性、女性和性行為的不真實的描述如何對人的自我形象、自信、自尊以及對他人的看法造成負面影響(技能)。 核心概念1:關係 主題1:家庭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父母/監護人和孩子之間的衝突和誤解十分常見,尤其是青春期階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決的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父母/監護人和孩子之間常見的衝突和誤解(知識); ► 描述解決父母/監護人和孩子之間的衝突或誤解的方法(態度); ► 認識到父母/監護人和孩子之間的衝突和誤解十分常見,尤其是青春期階段,但通常都是可以解決的(態度); ► 應用各種方法來解決父母/監護人和孩子之間的衝突和誤解(技能)。 主題2:友誼、愛及戀愛關係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由於社會性別、年齡、經濟、社交或健康狀況等原因)會嚴重影響戀愛關係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不平等地位和權力的差異如何對戀愛關係產生消極影響(知識); ► 回憶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影響戀愛關係(知識); ► 認識到關係中的不平等和權力的差異可能是有害的(態度); ► 對人際關係中的不平等和權力不平衡提出質疑(技能)。 核心概念2:價值觀、權利、文化與性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了解和促進性與生殖健康人權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探究在朋友、家庭、學校和社區中促進人權的方法(知識); ► 認識到促進性與生殖健康權利 ,以及在無歧視、非強迫和非暴力的情況下進行生育決策的重要性(態度); ► 採取行動以促進性與生殖健康權利(技能)。 核心概念3:理解社會性別 主題1:社會性別及其規範的社會建構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戀愛關係可能會受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的負面影響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社會性別規範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的影響(包括傳統的男性氣質規範和傳統的女性氣質規範)(知識); ► 說明戀愛關係中的虐待和暴力與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有着怎樣的緊密聯繫(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對戀愛關係造成的負面影響(態度); ► 質疑戀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角色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技能)。 主題2:社會性別平等、刻板印象與偏見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在家庭、朋友、戀愛關係、社區和社會中存在着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社會性別不平等(知識); ► 描述在家庭、朋友、社區和社會中,社會性別不平等與權力差異有着怎樣的聯繫(知識); ► 回憶人際關係中的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帶來的消極後果(如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知識); ► 培養每個人都有責任克服社會性別不平等的觀念(態度); ► 展示在家庭、學校和社區的人際關係中促進社會性別平等的方法(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社會性別不平等、社會規範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可能增加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 學習者將能夠: ► 說出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如何影響性行為,以及性脅迫、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的風險(知識); ► 認同社會性別不平等和權力差異會影響性行為,並影響人們做出安全選擇和採取安全行為的能力,例如使用安全套、獲取性與生殖健康服務等(態度); ► 當自己或他人遭受性脅迫、性虐待,或社會性別暴力時,主動尋求支持或幫助他人尋求支持(技能)。 主題3: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目標(5~8歲) 要點:了解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和尋求幫助的途徑非常重要 學習者將能夠: ► 定義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並認識到它在許多場所都可能發生(如學校、家庭或公共場所)(知識); ► 了解社會性別觀念和社會性別刻板印象會影響我們對待他人的方式,包括歧視和暴力(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態度); ► 如果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包括在學校內或學校周邊發生的暴力,描述在這種情況下該如何找到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該遭遇(技能)。 學習目標(9~12歲) 要點:所有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錯誤的,是對人權的侵犯 學習者將能夠: ► 舉例說明什麼是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例如:欺凌、性騷擾、情感暴力、家庭暴力、強姦、女性生殖器損毀/切割、童婚、早婚和強迫婚姻、恐同暴力),並說出社會性別暴力可能發生的場所,包括學校、家庭、 公共場所或網絡(知識); ► 認同所有形式的性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態度); ► 如自己或認識的人正在經歷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或擔心可能會遭遇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展示在這種情 況下如何識別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並向其訴說相關經歷(技能)。 要點: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可能是暴力和歧視的根源 學習者將能夠: ► 解釋社會性別刻板印象如何導致欺凌、歧視、虐待和性暴力(知識); ► 解釋性虐待和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是源於權力和支配慾望的犯罪,並非由於一個人沒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性慾望(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不平等和社會性別角色刻板印象會導致性暴力(態度); ► 展示如何主張社會性別平等、反抗社會性別歧視或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任何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都是對人權的侵犯,無論施暴者是成年人、青少年還是權威人士 學習者將能夠: ► 了解性虐待和社會性別暴力,包括來自性伴侶的暴力和強姦都是源於權力和支配的犯罪,並非由於性慾控制能力低下(知識); ► 為發現和減少社會性別暴力制定具體策略(知識); ► 認識到暴力行為的旁觀者和目擊者可以採取安全措施干預暴力行為,並且也可能受到暴力的影響(知識); ► 認識到社會性別暴力永遠是錯誤的,且施暴者可以是成年人、當權者或青少年(態度); ► 展示如何與預防社會性別暴力和提供社會性別暴力受害者支持的可信賴的成年人和服務機構取得聯繫(技能)。 學習目標(15~18歲以上) 要點: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有害的,如遇到這種暴力可以尋求相應的幫助 學習者將能夠: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形式(例如在心理層面、身體層面、性層面)(知識); ► 認識到親密伴侶之間的暴力是錯誤的,並且可以擺脫這種虐待關係(態度); ► 展示在自己經歷此類暴力時如何向一個值得信賴的成年人尋求支持(技能)。 要點:每個人都有責任倡導社會性別平等,並公開反對侵犯人權的行為,包括性虐待、有害行徑和其他形式的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 學習者將能夠: ► 分析在倡導促進社會性別平等和減少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知識); ► 意識到在公共和私人空間,包括在網絡上公開反對侵犯人權和社會性別不平等的重要性(態度); ► 倡導社會性別平等,消除基於社會性別的暴力(技能)。 核心概念5:健康與福祉技能 主題2:決策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有些因素會增加做出理性性行為決策的難度 學習者將能夠: ► 識別一系列對性行為決策產生影響的情感因素(知識); ► 描述酒精和毒品如何影響理性的性行為決策(知識); ► 解釋貧窮、社會性別不平等以及暴力如何影響性行為決策(知識); ► 理解在眾多影響性行為決策的因素中,有一些是不可控的(態度); ► 展示如何評估和管理影響性行為決策的情感因素(技能)。 主題5:尋求幫助與支持 學習目標(12~15歲) 要點:對服務機構和媒體等提供的幫助和支持進行評估非常重要,這有助於獲取優質的信息和服務 學習者將能夠: ► 列舉提供性與生殖健康及權利方面的幫助和支持的個人或機構(知識); ► 描述提供良好的支持和幫助的個人或機構的特徵(包括保密性和隱私保護)(知識); ► 理解人們可以從一些機構獲取有關性與生殖健康服務(例如:進行性傳播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諮詢、測及治療;現代避孕、性虐待、強姦、家庭暴力和社會性別暴力,人工流產和人工流產後護理,以及污名與歧視等方面的服務)(知識); ► 列舉能提供幫助和支持的可靠的媒體資源(例如:網站)所具有的特徵(知識); ► 意識到對健康和支持來源進行批判性評估的重要性(態度)。 根據聯合國《國際性教育技術指導綱要》(修訂版)給出的學習目標,幼兒階段關於家庭暴力的性教育可以分為家庭關係和預防與應對暴力兩條主題線索。北京師範大學劉文利教授主編的《珍愛生命——幼兒性健康教育繪本》(全9冊)中,《奇妙的感覺》《好秘密壞秘密》兩冊中涉及暴力相關的教育內容,《彩虹心情》《我愛我家》兩冊中則談及家庭中的矛盾和衝突這一話題。 《奇妙的感覺》一冊主要教會幼兒識別不同的感覺,區分舒服的感覺和不舒服的感覺,並且在感覺到不舒服時要及時地表達出來,並向可信任的成年人尋求幫助。 《好秘密壞秘密》則在鞏固關於身體隱私部位相關知識的基礎上,教會幼兒對令自己不舒服的感覺勇敢說「不」,並且知道當自己的身體隱私受到侵犯時如何應對,該向哪些可信賴的成年人尋求幫助。這一冊中還特別強調,絕對不要幫傷害自己的壞人保守秘密。 《彩虹心情》中提到,我們可能會和家人產生矛盾,但是矛盾都是可以通過恰當地溝通來化解的。 《我愛我家》中提到,爸爸和媽媽有時候也會吵架,但每個家庭都可能會出現爭吵,爭吵過去後,還是親密的一家人。
小學性教育中與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
小學的性教育在講到「家庭暴力」時,同樣會分為「家庭關係」和「暴力」兩條主線。 首先是關於「家庭關係」的教學內容。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一年級「熱愛家庭」主題中,通過「家庭有關愛」「家庭有信任」「家庭有規矩」三個知識點的學習,學生能夠了解家庭成員相互關愛;能夠理解家庭成員相互信任;能夠養成守規矩的好習慣。 二年級「家庭是愛的港灣」主題中,通過「家庭有不同類型」「每個家庭成員都重要」「家庭成員共享幸福,分擔憂愁」三個知識點的學習,學生能夠了解不同家庭類型,如大家庭、小家庭、單親家庭、重組家庭、領養家庭,無論哪種家庭,每個人都可以在家庭里享受愛和幸福;能夠懂得爸爸媽媽有養育孩子的責任,孩子在家庭里需要得到關愛和保護,每個家庭成員都要為家庭盡責任,做貢獻;能夠理解幸福的家庭也會有憂愁和爭吵,要靠每個家庭成員的努力去排解,幸福才能常駐和持久。 三年級「結婚與離婚」主題中,通過「結婚是兩個人親密關係的確立」「離婚是兩個人親密關係的解除」「父母離婚了,孩子怎麼辦」三個知識點的學習,學生能夠了解無論選擇結婚還是選擇不結婚,都是個人的權利,都應受到尊重;能夠理解父母離婚會讓人感到難過,但也許是新生活的開始;能夠相信父母依然愛着自己,自己也依然愛着父母。 四年級「家庭成員的角色和責任」主題中,通過「家庭成員的角色」「家庭成員的責任」「疾病對家庭的影響」三個知識點的學習,學生能夠了解每個人都要在家庭里扮演好自己的角色,為家庭的幸福做貢獻。 再來是關於「暴力」的教學內容。 《珍愛生命——小學生性健康教育讀本》二年級下冊「性與健康行為」單元「身體接觸」主題中講解了舒服和不舒服的身體接觸,教兒童堅決拒絕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保護好自己的身體。在此基礎上,「身體的隱私部位」主題主要強調了認識身體的隱私部位對於兒童身體保護的重要性。這部分內容通過「哪裡是身體的隱私部位」「誰可以觸摸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身體的隱私部位」三個知識點的講述,幫助學生了解身體隱私部位的準確位置;說出身體隱私部位器官名稱;懂得誰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誰不可以觸摸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保護好自己身體的隱私部位;尋求信任的成年人的幫助。學習這個主題,兒童可以科學認識人體的隱私部位,明白背心褲衩覆蓋的部位是身體的隱私部位,是不能給別人看的。只有爸爸媽媽和醫生在我們身體需要清潔和檢查時,才可以觸摸我們的隱私部位。如果有人要觸摸你的隱私部位或者讓你觸摸他的隱私部位時,要堅定地說「不」,並學會及時告訴信任的成年人。 這樣,當遇到性侵害事件時,兒童會運用所學知識和掌握的技能積極面對風險,謹慎對待可能的侵害者,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隱私部位是不是被侵犯,是否有不舒服的身體接觸來分辨自己是否遭遇性侵害,及時提出拒絕或主動向信任的成年人求助,從而減少性侵害現象造成的危害。 五年級,讀本首次明確談及性暴力相關的話題。兒童會學習如何分辨不同類型的兒童性侵害,遠離兒童性侵害的危險情景,時刻保持警惕,並且掌握預防及應對兒童性侵害的方式,遇到危險時及時向可信賴的成年人求助。這些教學內容能夠幫助兒童更好地理解性暴力,特別是與兒童相關的性暴力,更好地進行預防和應對。 除此以外,讀本中還有涉及到友誼、婚姻、尊重差異與消除歧視、兒童權利、校園欺凌等相關內容,這些內容都為初中階段進一步探討「暴力」話題進行了鋪墊。
初中性教育中與家庭暴力有關的內容
初中階段的性教育在七年級的教學內容中正面探討了「暴力」話題。在這一學段,不同的暴力類型被作為獨立的話題進行討論,不僅僅是家庭暴力,還涉及到欺凌、性暴力、網絡暴力、基於性別的暴力、性剝削、性虐待等等多個話題。八年級和九年級則進一步探討家庭關係和婚姻關係相關的內容,幫助青少年識別可能存在家庭暴力的場景,並思考應對方式。 個人因素 若某家庭成員患有精神疾病或具有性格缺陷(例如:缺少自尊、不成熟、嫉妒心強、占有欲強、過度依賴、精神分裂症等),則該家庭成員可能在家庭中實施暴力;若某家庭成員具有受虐狂傾向,則可能陷入受虐角色認知,反覆遭受家庭暴力。 部分研究從生物學角度出發,發現腎上腺素或腎上腺皮質素的化學失衡與個體的攻擊性、情緒變化、異常行為及精神疾病密切相關;在男性青少年中,較高的睾丸激素可能導致更高的暴力發生率。這類特定激素失調的群體更有可能在家庭中發生暴力行為。 家庭因素 家庭中可能出現「代際間的暴力傳遞」,生長在暴力家庭中的人,容易習得暴力行為,自己組成新的家庭後,可能將暴力直接傳遞給下一代,由此形成一個暴力不斷再生的循環。 特殊的家庭結構也可能催生家庭暴力。依照性別對家庭責任和義務進行劃分的家庭,面臨挫折的家庭,家庭成員的內在權力不平衡的家庭等特殊結構的家庭都可能造成家庭成員之間的緊張關係並誘發家庭暴力。 由於家庭具有隱私性,家庭暴力行為相對容易掩蓋或隱藏,且個體的家庭暴力行為受社會約束較小,長期以來,實施家庭暴力幾乎不用付出社會和法律代價,這使得部分家庭成員易產生家庭暴力行為。 處於經濟、住房、教育等生活困難的家庭更易發生暴力。入不敷出的經濟狀況、低收入、失業、擁擠的生存環境、不良住房條件等情況可能會導致家庭暴力的發生,施害者的配偶和孩子則可能成為受害者。 社會文化因素 社會殘存的大男子主義等落後文化對於暴力持認可和鼓勵態度,社會和家庭的傳統父權模式易導致男性對女性的暴力行為,而受害者也可能受此文化影響,屈服於家庭暴力而不敢或不願制止和反抗家暴。受漫長的封建歷史影響,部分人將丈夫對妻子的暴力行為「合理化」,認為只要暴力不過度,都是可以容忍和接受的。 由於針對家庭暴力的法律條文出台年限較短,許多細則與具體裁定細節有待完善,且家庭暴力的取證較為困難,這使得相當部分的家庭暴力施害者並未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法律對家庭暴力行為的約束力較弱。
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行為會損害受害者的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並對社會環境的穩定性與安全性造成威脅,對社會造成巨大的醫療負擔和財政負擔。 危害身體健康 家庭暴力會對受害者造成軀體損傷,例如:腹部/胸部損傷、腦部損傷、青腫和鞭痕、燒傷和燙傷、中樞神經系統損傷、殘疾、骨折、撕裂傷和擦傷、眼睛損傷等。 家庭暴力也可能造成性及生殖方面的健康問題,例如:生殖健康問題、性功能障礙、性傳播疾病(包括艾滋病)、意外娃振、不孕、盆腔炎症等。 家庭暴力還可能對受害者的健康產生長期影響,例如:癌症、慢性肺部疾病、纖維肌痛、腸道易激綜合徵、缺血性心臟病、肝臟疾病等。 危害心理健康 家庭暴力可能導致受害者產生認知障礙,也可能導致受害者產生情緒障礙(例如:抑鬱、焦慮、感到羞愧和內疚、過度興奮等),還可能造成創傷後應激障礙等心理疾病。 家庭暴力還可能使被害者產生反社會心理,甚至成為下一個施暴者,導致暴力行為的不斷增多;家庭暴力行為也可能導致人(既包括受害者也包括施暴者)的價值觀扭曲,導致社會崇尚暴力、蔑視法律的不良風氣。 導致危險行為 家庭暴力會導致部分危險行為(吸煙、酗酒、吸毒、自殺行為和自虐等違法的、暴力的和其他危險的行為)的發生概率增大,對個人和社會帶來消極影響。 造成社會負擔 家庭暴力行為會對社會造成巨大的醫療壓力和財政壓力,也會危害社會的穩定與安全。 家庭暴力對人造成身體傷害與精神傷害,社會不得不提供大量的醫療資源對受害者的身體與精神損傷進行治療,醫療負擔加重。 對家庭暴力後果的處理會消耗大量資源,從而加重了社會與政府的財政負擔。治療、就醫及其他保健工作中的花費所產生的直接成本、勞動力喪失、殘疾、生活質量的下降和未成年人死亡、司法系統運轉和其他機構運轉所產生的間接成本都帶來了巨大的財政負擔。 家庭暴力所帶來的人的精神與行為問題、價值觀的扭曲也會對社會的穩定性與安全性造成威脅,影響社會和諧發展。
如何預防和應對家庭暴力
政府層面 第一,政府應通過立法形式明確傳達反對家庭暴力的信號,為干預和打擊家庭暴力行為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據。 第二,政府應聯合相關行政部門制訂干預家庭暴力的專項政策,促使對家庭暴力的干預工作的有效實施。同時,各行政部門管理者應確定適應於自身的家庭暴力行為干預製度和行為準則,確保持續懲處因家庭暴力而違法違規的行為,表達堅定的反家庭暴力立場。 第三,相關行政部門應建立暢通的、適合各類受害者年齡和性別特點的上報機制,讓受害者確信,相關人員在知曉此類事件後會採取積極行動並保護,且受害者不會遭到報復。 第四,有關政府機構等應做好持續的數據收集工作,應用精確可信的數據為家庭暴力制訂合理的干預機制。 社會層面 社區組織應加強自身對於家庭暴力行為的干預之緊迫性的認識,社會相關機構應基於各方的合作,儘可能改變不利於社會安全的社會規範與運行機制,營造共同反對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行為的社會氛圍。 對於因個人病理原因實施家庭暴力或反覆遭遇家庭暴力的人,應組織專家團體對其進行治療,改變其不良心理與行為模式。 當某個家庭因暴力頻發而不再適合兒童正常生活時,政府組織應聯合社會機構對家庭進行暴力危險因素評估,並將身處高風險家庭暴力中的兒童帶走,使其免遭家庭暴力,同時阻斷家庭暴力的代際傳遞。 個人層面 個人應加強對家庭暴力相關知識的學習,提高對家庭暴力及其原因的認識,掌握識別與回應家庭暴力的合理方法。一方面,個人應加強自我保護,使自己免受家庭暴力行為傷害,如果不幸成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應學會尋求他人或機構 幫助;另一方面,個人應培養自身情緒管理能力,在遭遇與家庭成員摩擦或衝突時,採取積極溝通的方式,和平解決矛盾或以適當的方式發泄情緒,而不可採取暴力手段。 被告人趙秀泉和被害人何某乙是夫妻,何某甲是兩人的兒子,三人經常為家庭事務爭吵,生活中何某乙有家庭暴力的行為。2014年4月25日早上7點多鐘,被害人何某乙駕駛家中的拖拉機外出,拖拉機被卡在大門上,被害人何某乙的耳朵也被擦傷流血;何某乙以此為藉口用木棒對被告人趙秀泉實施毆打,二人互毆後,到村長胡紹存家尋求調解,因村長不在家,趙秀泉借村長之妻龍會萍的手機打了報警電話。被告人何某甲從外婆家借旋耕機回家路過,趙秀泉、何某乙被何某甲叫回家。回家後何某乙找了堂哥聶某某來做調解工作,趙秀泉未接受聶某某的調解,期間何某甲打電話報了一次警。何某甲再次到其外婆家借打氣筒,趙秀泉在家與何某乙發生爭執打架,趙秀泉持鋤頭擊打何某乙的頭部,致何某乙死亡。趙秀泉將家中的門鎖好到平遠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律裁定
硯山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趙秀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何某乙死亡,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被告人趙秀泉氣憤之下持鋤頭將何某乙毆打致死,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趙秀泉有自首情節,應從輕或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辦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見》19規定:對於長期遭受家庭暴力後,因在激憤、恐懼狀態下為了防止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或者為了擺脫家庭暴力而故意殺害、傷害施暴人的行為具有防衛因素,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或直接責任的,可以酌情從寬處罰。被害人何某乙有家庭暴力行為,趙秀泉氣憤之下打死何某乙,可酌情從寬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被告人趙秀泉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教育意義
家庭成員之間應和睦共處,採取積極、適當的方式表達情緒、溝通觀點,而不應訴諸暴力。家庭暴力不僅會傷害受害者的身心健康,破環家庭和睦,還可能激發受害者的怒火和危險行為,使施害者也處於危險的境地,最終導致家庭暴力的惡性循環。 劇情簡介:醫院外科專家安嘉和是眾人眼中一等一的好男人,他的事業一帆風順,然而他卻是一個具有家庭暴力傾向的丈夫。梅湘南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她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難以啟齒。隨着安嘉和對妻子生起疑心,家庭暴力的陰影逐漸在二人之間滋長。恰巧有一次家庭暴力的行為被對面樓的鄰居葉斗拍了下來,為了不影響自己的前途,安嘉和向葉斗取回底片,卻失手將其殺死。自此,安嘉和走上了不歸路,家庭暴力迅速升級,安嘉和的為人也漸漸變得心狠手辣。 該劇是我國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電視劇,瞄準暴力家庭成員的心理和心態上的微妙變化,故事主角的高級知識分子身份與家庭暴力行為本身形成強烈反差,也引發了人們對家庭暴力廣泛性的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