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文物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市文物考古、保護和博物館工作。落實黨和國家發展文物事業方針、政策,執行文物保護法律、法規,指導、協調、督查縣區文物工作,起草地方文物保護規章草案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
(二)組織全市文物資源普查調查和文物資產登記,擬訂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全市文物、博物館事業依法依規可持續發展。
(三)指導、監管全市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審核、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核、申報全市文物保護、利用、考古、安全防護、技術防護的項目和方案;指導監督全市世界文化遺產的審核、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考古遺址公園的申報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文物保護示範區建設;指導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村鎮的文物保護工作。
(五)負責全市文物和博物館業務工作。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2];指導文物相關文化產業發展;協調博物館之間的交流與合作;指導社會文物管理工作的;指導全市文物、博物館社團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監督管理全市文物流通;負責全市文保員隊伍管理工作;負責文物復仿製品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文物犯罪案件。
(七)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的管理並監督使用。
(八)擬定全市文物保護和博物館專門人才培養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文物保護宣傳工作。
(九)管理、指導全市文物和博物館的交流與合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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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安陽市政府組成部門 ,安陽市人民政府
- ↑ 增強博物館的公共服務能力:理念、路徑與措施,搜狐,2017-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