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防震減災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太原市防震減災局是在原「太原市地震局」機構基礎上,於2012年調整而來。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防震減災工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地震行業標準,結合太原實際,組織起草與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政府規章草案送審稿,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的規定,監督檢查防震減災的有關工作[1]。
二、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防震減災規劃;擬定地震應急預案;建立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制度;指導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點防震規劃。
三、管理全市工程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
四、管理全市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制定本市地震監測預報方案、短期和臨震預報方案,建立震情跟蹤會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震情會商和區域性聯防活動、提出地震預報意見和對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全市地震監測台網、信息和地震應急指揮系統的規劃、建設;承擔太原市數字化地震遙測台網、地下水動態遙測網的觀測、維護和各種地震觀測數據的分析處理任務,進行震前宏微觀異常核實及落實、地震分析預報工作[2]。
六、承擔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部門職責;向市政府和上級地震部門速報震情、災情;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向市政府提出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快速反應的措施建議。
七、指導縣(市、區)、企事業地震台站工作,管理局下屬事業單位。
八、擬定地震事業和科技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劃和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地震科研活動和科技成果的開發、應用與推廣;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助技術和裝備的研究開發與推廣應用。
九、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群眾性地震測報活動,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
十、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地震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太原市防震減災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市防震減災局印發《太原市2018年度震情監視跟蹤工作方案》,太原市人民政府網,2018-02-27
- ↑ 太原市防震減災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文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