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國資委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太原市國資委,簡介是太原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簡稱,與中共太原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簡稱市國資委黨委)合署辦公,為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正(縣)處級建制。市政府授權市國資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市國資委的監管範圍是市屬國有資產[1]。第一批先監管國有、國有控股和參股的工業、商貿和外貿企業資產。
機構職責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的改革和重組;對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督;對重大投資進行審核,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結構和布局的戰略性調整。
(二)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負責對國有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依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四)負責對國有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進行監管;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定考核標準;維護國有資產出資人的權益。
(五)擬定國有資產管理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有關規章制度,指導國有企業的法律顧問工作,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六)負責監繳監管國有企業資本金出讓和分紅收益。
(七)歸口管理國有資產經營機構。
(八)承擔省國資委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2]。
視頻
太原市國資委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太原市人民政府關於授權市國資委對市屬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的通知,法邦網, 2005-06-23
- ↑ 國資委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搜狐,2008-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