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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令 |
中文名:太醫令 類別:中醫基礎術語 概念:指掌管醫事行政的官員 |
太醫令,古代醫官職稱。最早見於秦朝,在漢代太醫令為掌管國家醫藥的最高官職,之後朝代亦有所沿用。[1]
解讀
太醫令為官職名,最先見於戰國時期秦代,在漢代最高醫官是「太醫令」,比擬之,和現代之中央衛生部長相似。西漢之時,有兩太醫令,其一屬於太常,其一屬於少府。《漢書·百官公卿表第七上》云:「奉常,秦官……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樂……太醫六令丞。」「少府,秦官……有六丞。屬官有尚書、符節、太醫……十六官令丞,又胞人……三長丞,又上林中十池監,又中書謁者……八官令丞。」可見,太常之「太醫令」是承襲秦制而來,少府之「太醫令」則是西漢時所增設。之所以在太常、少府均設有太醫令,宋代王應麟的解釋是:「少府有太醫令,太常復有令丞。蓋禮官之太醫,司存之所;少府之太醫,通乎王內。」(《玉海·官制》)陳邦賢先生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解釋說:「其屬於太常的,蓋如後之太醫院之職;其屬少府者,則如後之藥房官之隸於內務府的。」東漢之時,則只在少府之中設有太醫令,並且太醫丞分為藥丞、方丞。《後漢書·百官三》云:「太醫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諸醫。藥丞、方丞各一人。本注曰:藥丞主藥。方丞主藥方。
中醫應用
太醫令的職責
西漢之時的兩太醫令,均主醫藥。然而二者的職責範圍,史書並無明確的記載,今已難確考。近人陳直認為:「太常之太醫,是主治百官之病;少府之太醫,是主治宮廷之病。」東漢之時,由於太常所屬的太醫令被刪汰,僅在少府中設立太醫令,故不論是朝廷百官之疾患,還是帝王皇室之病恙,均由少府之「太醫令」負責治療,則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東漢時期,太醫令下設有太醫丞,輔助太醫令管理醫藥行政事宜。西漢之時,太醫令屬下有幾丞,因資料缺如,無法確知。但的確是設有太醫丞的,如《居延漢簡》有云:「永光四年閏月丙子朔乙酉,太醫令遂、丞藵,下少府中常方,承書從時下,當用者如詔書。」從東漢有藥丞、方丞各1人來推測,西漢也可能有相同的設置。
現有資料表明,西漢少府太醫令屬職有太醫監、侍醫(女侍醫)、女醫(乳醫)、尚方、典領方藥和本草待詔等。其中,太醫監權力很大,多由有權勢的人士擔任。昭帝時,權臣上官桀,其「妻父所幸充國為太醫監」(《漢書·外戚傳第六十七上》)。
東漢時期,太常太醫令內部的分工有兩大類:負責診治疾病的太醫和主持藥物方劑的藥府。太醫不僅負責中央官吏的疾病診治,且掌管地方郡縣的醫療事宜。當時各郡縣均設醫長,對太醫負責。在藥府系統中,藥長主持醫事,並由藥藏府儲存藥物。太醫令屬職除藥丞、方丞外,在太醫丞之下,亦設有太醫監。再下則設有員醫和員吏,據《漢官》一書記載,有「員醫二百九十三人,員吏十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