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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監察委員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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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監察委員會是由天水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天水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9日,天水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現任中共天水市委常委、天水市紀委書記:郝覺民;天水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王洋

2021年5月,天水市紀委監委被甘肅省委、省政府表彰為「甘肅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人事任免

2019年12月12日,天水市紀委監委召開幹部大會,宣布省委關於天水市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郝覺民同志任天水市委委員、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候選人,王國先同志不再擔任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職務。

2020年1月19日,天水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接受王國先辭去天水市監察委員會[1]主任職務的請求。

2020年1月19日,天水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選舉:郝覺民為天水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監察改革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監督檢查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以及道德操守情況,調查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並作出處置決定;對涉嫌職務犯罪的,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為履行上述職權,監察委員會可以採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措施。

三、在試點工作中,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條、第十八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以及第二編第二章第十一節關於檢察機關對直接受理的案件進行偵查的有關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第五條第二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第六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第五項關於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監察工作的規定。其他法律中規定由行政監察機關行使的監察職責,一併調整由監察委員會行使。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推進。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天水市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和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內設機構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五監督檢查室、第六審查調查室至第八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

此外,設有天水市紀委監委各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天水市留置場所服務中心。

機構職責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機關有關文件文稿,編發通報和信息,審核制發公文;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和領導批示批辦事項的落實情況等。

組織部: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權限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機關新聞事務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網絡輿情信息收集、研判和處置;市紀委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組織相關工作;負責天水紀檢監察網管理及新媒體管理維護,與紀檢監察報刊雜誌站點、新聞媒體的聯絡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有關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以及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市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對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第一至第五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縣區、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及市管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縣區)黨委(黨組、黨工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縣區紀委監委、派駐(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按程序提出處置建議或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縣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六至第八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全市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報市委和市紀委監委批准或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起草、修改紀檢監察規章制度,對機關有關部門起草的規章制度草案進行審核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派駐(出)機構黨建工作。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