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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孔夫子舊書網 的圖片

在自由與自然之間》,作者: [英]布蕾特,出版社: 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副標題: 晚期經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原作名: Liberty Right and Nature: Individual Rights in Later Scholastic Thought,譯者: 楊天江,出版年: 2020-9,頁數: 336,定價: 68.00元,裝幀: 平裝,叢書: 歐諾彌亞譯叢,ISBN: 9787567599932。

華東師範大學[1]出版社成立於1957年,秉承大夏大學(華東師大前身)的人文精神,依託華東師範大學深厚的學術底蘊,形成了以大教育為出版宗旨的綜合性出版特色。出版物主要由教材、學術著作[2]、社會讀物構成。

內容簡介

作為一項早期權利語言史的研究,本書並非意圖找出某個學派的現代主觀權利概念的起源,而是追溯「ius」這個拉丁詞在中世紀晚期和文藝復興時期經院主義討論當中被用來表示個體品質或屬性的各種含義。

《在自由與自然之間:晚期經院主義思想中的個人權利》的核心在於對一個問題的史學回答:維托利亞講授的道德和政治神學,究竟代表着對阿奎那所傳承的亞里士多德主義的回歸,還是對司各脫和奧卡姆所開創的唯名論和意志論的延續。

作者布蕾特認為,重估主觀意義上的「ius」,就必須重新思考它與客觀權利觀念之間的關係,也就必須回顧這一時期的作家對客觀權利的確切理解。為此,作者調用了大量一手材料,其中很多是之前未曾引起關注的,廣泛觸及從13世紀的貧潔爭論至16世紀新托馬斯主義「薩拉曼卡學派」的作品。

作者簡介

布蕾特(Annabel S. Brett),劍橋大學政治思想和歷史教授,劍橋大學岡維爾與凱斯學院院士,中世紀晚期至17世紀中期政治思想史專家,主要研究領域為經院主義道德和政治哲學,特别致力於托馬斯•阿奎那至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早期西班牙新托馬斯主義者這段時期,尤精於自然法和自然權利理論。代表作有《國家的變遷:早期現代自然法中政治體的自然與邊界》(獨著,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2011年)、《重思現代政治思想的基礎》(與詹姆斯•塔利合編,劍橋大學出版社,2006年)、《帕多瓦的馬西利烏斯:和平的保衛者》(編譯,劍橋大學出版社,2005年)。

譯者 楊天江,西南政法大學副教授,法學理論專業碩士生導師,行政法學院法哲學編譯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領域為自然法理論,特别致力於托馬斯主義自然法理論研究。譯有《論法律》、《早期啟蒙的自然法理論》、《讀懂法理學》、《自然作為理性——托馬斯主義的自然法理論》等。

目錄

致謝 / 1

文本說明 / 3

導言 / 5

第一章 權利與自由:「dominium」與「ius」等值 / 16

第二章 人性自然正義:14世紀的主觀權利論 / 67

第三章 客觀權利與托馬斯主義傳統 / 118

第四章 自由與自然:主觀權利與16世紀西班牙托馬斯主義 / 163

第五章 自然自由的語言:費爾南多•瓦茲奎茲 / 214

第六章 下一世紀的自然自由:以霍布斯為例 / 264

參考文獻 / 304

索引 /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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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