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成立大會於1967年 4月21~23日在瑞士洛桑舉行,國際體聯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體聯代表大會,每年舉行1次,每個會員聯合會可派3名代表出席,可委託投票。國際體聯總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由大會選出主席、秘書長、司庫和6名理事組成,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
總會簡介
成立大會於1967年 4月21~23日在瑞士洛桑舉行,參加成立大會的有27個國際體育聯合會的代表,現有會員53個(包括奧運會項目[1]24個,非奧運會項目24個,另有水上救生、運動醫學等聯合會)。總部設在摩納哥的蒙特卡洛,正式工作語言為英語和法語。
建設宗旨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與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各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協會、國際體育運動理事會、國際運動醫學聯合會和國際體育記者聯合會等組織進行合作。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的宗旨是:促進國際體聯的獨立性和威信的鞏固;促進國際體聯[2]、國際奧委會和其他體育組織之間建立更密切的接觸;就奧運會和國際體壇的有關問題向各國際聯合會、國際奧委會和其他體育組織提出建議。
組織成員
國際體聯總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國際體聯代表大會,每年舉行1次,每個會員聯合會可派3名代表出席,可委託投票。國際體聯總會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由大會選出主席、秘書長、司庫和6名理事組成,任期兩年,可連選連任。理事會每年開會不少於1次。日常工作由主席、秘書長和司庫組成主席會議負責。現任主席是T.凱勒爾(國際賽艇聯合會主席,瑞士);秘書長是C.帕爾默(英國)。
視頻
國際體育聯合會總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奧運百科】奧運會運動項目有哪些? ,搜狐,2020-04-18
- ↑ 世錦賽|國際體聯公布各國提名名單 ,搜狐,201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