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簡稱國務院僑辦或國僑辦,是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對外加掛的牌子,為中央統戰部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管理僑務行政事務,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的機構。
機構沿革
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組織法》第8條規定,設立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由政務院直接領導,何香凝為主任委員。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華僑事務委員會,簡稱中僑委。文化大革命期間的1969年,中僑委被撤消,僑務工作歸屬外交部。設立的中僑委留守處,由外交部代管,直到1978年1月,成立國務院僑務辦公室。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央統戰部合併並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1]。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中國僑聯行使。
機構改革
2018年3月,根據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併入中央統戰部,中央統戰部統一管理僑務工作。
為加強黨對海外統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更加廣泛地團結聯繫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更好發揮群眾團體作用,將國務院僑務辦公室併入中央統戰部。中央統戰部對外保留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牌子。
調整後,中央統戰部在僑務方面的主要職責是,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管理僑務行政事務,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等。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中國僑聯行使,發揮中國僑聯作為黨和政府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橋樑紐帶作用。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職責權限
主要職能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
- 統一領導海外統戰工作
- 管理僑務行政事務
- 負責擬訂僑務工作政策和規劃
- 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2]
- 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
- 聯繫香港、澳門和海外有關社團及代表人士
- 指導推動涉僑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視頻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感受機構改革後基層僑務工作的變與不變,人民網,2018-10-19
- ↑ 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職能介紹,中公教育網,2011-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