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財政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固原市財政局,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固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14〕58號),設立固原市財政局,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主要職責
(一)擬訂固原市財稅發展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參與制訂固原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區域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起草政府規章草案,並監督執行。
(三)承擔固原市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固原市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組織擬訂固原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固原市本級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受固原市政府委託,向固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市預算、預算執行決算情況,向固原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負責固原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完善轉移支付制度。負責固原市預決算公開。
(四)按職責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彩票資金及財政票據。
(五)負責市本級國庫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市本級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政府綜合財務報告。承擔地方政府債券償還、監管職責。負責執行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組織起草市本級稅收政策調整方案,組織實施稅制改革工作。
(六)負責擬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受固原市政府委託向固原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監督管理和財政預算內的其他收支管理。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國有資本收益。制訂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
(八)負責辦理和監督固原市財政支出、國家、自治區和市本級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有關政策,負責有關財政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負責審核並匯總編制固原市社保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督工作。
(十)執行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編制地方債務計劃,負責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規模控制、預算管理。會同有關部門代表固原市政府處理涉外財務的和制訂相關協議、協定草案。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2] 。指導和監督資產評估和代理記賬行業的相關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財政運行等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
(十三)擬訂財政與金融協調配合相關政策,建立完善國有金融資本監督管理體系,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建立和完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管理體系。
(十四)完成市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