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固原市原州區民政局

固原市原州區民政局,根據《固原市委辦公室、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固黨辦〔2014〕45號)和原州區委、區人民政府《關於〈原州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原黨發〔2014〕25號),設立原州區民政局,為原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

2019年3月,獲得「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民政工作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執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規劃,貫徹執行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貫徹執行行政區劃、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標準,負責報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行政區劃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工作,組織、指導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落實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落實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落實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

(十)貫徹落實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2]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

(十二)貫徹落實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區委和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視頻

固原市原州區民政局 相關視頻

固原市原州區民政局社會工作紀實
熱線追蹤:區民政局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