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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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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 四个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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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簡稱「四個全面」,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2014年提出治黨治國理論,「四個全面」是第五代領導集體的理論成果。四個全面和習近平其他一系列治黨治國理論構成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之前中共的重要理論包括前四代領導集體的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這些理論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一同寫入中國共產黨黨章,象徵着他們在中共黨史中的地位。

發展歷史

2014年11月,習近平在福建調研時,第一次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並列提出。12月,他在江蘇調研考察時,又將這一提法改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1]

雖然被認為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理論,但事實上,「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每一個「全面」,早在鄧小平理論中就已有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的表述。中共學者許耀桐認為,「四個全面」一方面是一種延續性,表明新一屆黨中央領導集體沒有另起爐灶,否定過去;另一方面,「全面」並非輕描淡寫,可有可無。「全面」就是要覆蓋面更廣,不可能留有死角、達不到的地方,而且加強力度深度廣度。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小康社會」的提法,最早可追溯至1979年12月6日,國務院副總理鄧小平會見來訪的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時提出的「中國現代化所要達到的是小康狀態。」1997年,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時任總書記江澤民的報告中出現「建設小康社會」的提法。到200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這一提法改變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而在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的工作報告中首次出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提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從現在到二〇二〇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期。」「小康」講的是發展水平,「全面」講的是發展的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覆蓋的領域要全面,覆蓋的人口要全面,覆蓋的區域也要全面。

全面深化改革

1978年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對內改革、對外開放」被提出,即改革開放。2012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大上,時任總書記胡錦濤的報告中出現「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而在2013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被簡稱為「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1978年,中共中央副主席鄧小平在中央工作會議上首次完整提出法治建設十六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2],他指出「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被視為依法治國的開端。1997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明確提出,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從此被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寫入憲法。而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第一次出現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提法。2014年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目標和任務。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會明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全面從嚴治黨

1956年時鄧小平就已經指出,要「從國家制度和黨的制度上作出適當的規定,以便對於黨的組織和黨員實行嚴格的監督」。而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便成為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方針和具體實踐。1987年,中共十三大正式提出把「從嚴治黨」作為新時期加強黨的建設的基本方針,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堅持從嚴治黨」修訂入黨章。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通常被認為是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總結大會」上成形的。 全面從嚴治黨重點在這幾個方面:抓作風;抓反腐;抓補鈣;抓幹部;抓制度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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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上)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