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市容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呼和浩特市市容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1],主管全市市容建設。
工作職責
根據《內蒙古黨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發[2009]47號)精神,設立呼和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綜合管理、指導協調、指揮調度、監督檢查等工作;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職責和行政執法職責;負責政策法規制定、人員培訓宣傳等工作。
(二)負責編制城市管理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研究制定城市現代化管理措施。
(三)負責承擔對市四區城市管理工作實績目標考核;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工作。
(四)負責對各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不依法處罰的案件、重大案件、跨區案件等違法違規案件及上級交辦案件的查處。
(五)負責全市城設置的審批和監管。動車停車場(點)
(六)負責對全市建築渣土的清運按照規定進行核准、監管和依法處罰。
(七)負責按照《呼和浩特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2]的有關規定,會同規劃部門對城市經營性戶外廣告、店招牌匾、標牌等宣傳牌匾設置的審批、監管。負責主幹道非法噴塗、張貼小廣告的整治和清理。
(八)負責對臨街建築物外立面裝飾,臨街占用城市道牙以上進行宣傳或促銷活動的行政許可和監管;負責因建設等特殊需要,搭建臨時性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行政許可和監管;負責城市環境衛生工作,參與對城市新建、改擴建及大、中型市容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方案的審查,並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九)根據市財政預算編制辦法,負責對財政核撥的城市管理、環境衛生專項經費,進行合理分配和使用監管。
(十)負責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視頻
呼和浩特市市容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呼和浩特市簡介 ,呼和浩特政府網
- ↑ 呼和浩特市戶外廣告設置管理辦法 ,法律圖書館,2007-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