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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tóng、tòng)是漢語通用規範一級漢字(常用字) 。此字始見於商代甲骨文 ,其字形一般認為由一種四人抬東西的用具的象形和「口」組成,表示四人用口令協調行動。同的本義指合力、會合,引申為「相同、一樣」,又由此引申出「一起、共同」。當「同」表示引進動作的對象,或指引進比較的事物時,虛化作介詞。同又表示和的意思,作連詞用。以上義讀tóng。「同」又讀tòng,用於「胡同」一詞,胡同指小巷子。 「衕」是「胡同」的「同」的異體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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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

【卷七】【𠔼部】徒紅切(tóng) 同,合會也。從𠔼從口。 【注釋】徐鉉等註:同,爵名也。《周書》曰:「太保受同嚌,故從口。」史籀亦從口。李陽冰云:「從口。」非是。 【卷二】【行部】徒弄切(tòng) 衕,通街也。從行同聲。

說文解字注

【卷七】【𠔼部】 (同)合會也,從𠔼口。口皆在所覆之下。是同之意也。徒紅切。九部。 【卷二】【行部】 (衕)通街也。衕、通疊韻。今京師衚衕字如此作。 從行,周聲。徒弄切,九部。 廣韻 徒紅切,平東定 ‖ 同聲東部(tóng) 同,齊也。共也。輩也。合也。《律歷》有六同。亦州,春秋時晉夷吾獻其西河地於秦,七國時屬魏,秦並天下為內史之地,漢武更名馮翊,又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為一流,因以名之。又羌複姓,有同蹄氏,望在勃海。徒紅切,四十五。 【校釋】六同即六呂,古代有十二樂律,陽六為律,陰律為呂,六呂即大呂、夾鍾、仲呂、林鐘、南呂、應鐘。 徒紅切,平東定 ‖ 同聲東部(tóng) 衕,通街也。 徒弄切,去送定 ‖ 同聲東部(dòng) 衕,通街。

康熙字典

【丑集上】【口部】同 康熙筆畫:6;部外筆畫:3 (tóng)《唐韻》《正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並音桐。《說文》:合會也。《玉篇》:共也。《廣韻》:輩也。《易·同人》: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書·益稷》:敷同日奏罔功。 又《廣韻》:齊也。《書·舜典》:同律度量衡。《詩·小雅》:我馬旣同。

又聚也。《詩·小雅》:獸之所同。傳:同猶聚也。

又和也。《禮·禮運》:是謂大同。註:猶和也,平也。

又《周禮·春官·大司樂》:六律六同。註:六律合陽聲者,六同合隂聲者。

又《典同》:掌六律,六同之和。註:律以竹,同以銅。言助陽宣氣,與之同也。

又《周禮·春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詩·小雅》:赤芾金舄,會同有繹。

又《周禮·地官·小司徒》「井牧其田野」註:司馬法曰:十成為終,十終為同,同方百里。疏:謂之為同者,取象震雷百里所聞同,故名百里為同也。

又爵名。《書·顧命》:上宗奉同瑁。註:同,爵。瑁,圭也。

又州名。《廣韻》:漢馮翊地有九龍泉,泉有九源,同為一流,因以名之。《韻會》:後魏以灃水攸同名州。

又《正韻》:通也。《莊子·在宥篇》:聞廣成子在於空同之上。註:呂吉甫曰:空同之上,無物而大通之處也。

又姓。《正字通》:唐有同谷。

又《盧仝詩》:仝不仝,異不異,是謂大仝而小異。

又通作童。《列子·黃帝篇》:狀與我童者,近而愛之。狀與我異者,疏而畏之。 (dòng)又《釋文》徒貢切,音洞。與詷同。《禮·祭統》:鋪筵設同幾,為依神也。註:同之言詷也。疏:同之言詷也者,若單作同字,是齊同之同,非詷共之詷。若詷共之詷,則言旁作同。漢魏之時,字義如此,今則總為一字。

又葉徒黃切,音唐。陳琳《答客難》:六合咸熙,九州來同。倒載干戈,放馬華陽。 【申集下】【行部】 衕·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6 (tóng)《唐韻》徒紅切。《集韻》《韻會》徒東切,並音同。《玉篇》下也。亦通街也。 (dòng)又《廣韻》徒弄切,音洞。義同。

又《山海經》:勞水多飛魚,狀如鮒魚,食之已痔衕。 會意字。「同」字甲骨文作圖1,上面的部件是「凡」,下面的部件是「口」。後來,「同」字上部像抬東西用具的部分逐漸變形,並把下部的「口」包在裡邊,到了秦代篆文中,原來不相連的三個筆畫被連接起來,形成一條長的曲線,裡面寫作「一」和「口」。到了漢代隸書中這一長的曲線又被分成兩筆,以便於書寫,楷書「同」字是由這種寫法演變而成。隸書的結構和小篆基本一致。康殷先生說:甲金文同字「是由『興』形中抽取出來的,凡象盤,口為後加的輔助符號,以指凡之為器。如果視為眾力協作,須喊『號』休止,故從口,也通。並從興省、轉聲,而共同、同力之意更是由眾手共同撩物之興轉來,否則一凡、一口的簡單字形,誰能看出『同力也』『合會也』之意?」甲骨文第一、二期「興」字從兩人四手抬「盤」會意,沒有口字。「凡」字一說是類似於擔架的器具,很重,兩人起時須協力,故第二期興字加口表示號聲。金文興字均從口,與凡相隔較遠。篆文興字所從之凡變為「𠔼」,將口字寫到中間空處,顯得緊溱。所以「同」字是從「興」字中抽出來的構件,義為合力,泛指合會。 從《說文解字》的解釋來看:「同,合會也。」意思是會合。例如《詩經·豳風·七月》中說的:「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人執宮功。」這裡的「同」是會合、聚集的意思,「我稼既同」是說自己的莊稼已經聚集會合在一起了。「會合」在一起的事物一般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又引申出「相同、一樣」的意思,例如《論語·子路》中所說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大意是君子不會因與人意見不相同而與人相處不悅,小人表面和人意見相同但內心不悅。而由「相同、一樣」引申表示共同、統一,例如陸游的詩句「但悲不見九州同」,「九州同」,即指國家統一。而「同舟共濟」的「同」是指的「共同、一起」的意思。「統一」就意味着和諧和安定,因此人們常說「大同社會」,其中的「同」就是表示和諧安定的意思。 在普通話中,「同」往往用作介詞、連詞、副詞等,例如「我同她是好朋友」,「同」作為連詞,表示「與、和」的意思;「這裡的氣候同那裡一樣」,「同」是介詞,表示「和、跟」的意思。而「同學」的「同」是作為副詞修飾「學」,是共同地學習、受業的意思,逐漸固定成為一種在校學生、同校學習者的稱呼。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