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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博物館火災

吉林市博物館火災
圖片來自yahoo

吉林市博物館火災,指位於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吉林大街的吉林市博物館大樓於北京時間1994年11月15日凌晨1時45分發生的火災。是次火災起火點並非吉林市博物館,而是吉林市博物館大樓的租戶,但仍殃及同一幢大樓內的吉林市博物館和吉林市圖書館,造成2人死亡,包括黑龍江省博物館[1] 在吉展覽的一具恐龍化石在內的大量文物被燒毀。火災的起因為人為縱火。本次火災在當時是建國以來博物館被毀建築面積最大、文物損失最多的一次特大火災。

事後,吉林市圖書館遷移至昌邑區東昌街,2004年重新開館;吉林市博物館在原址重建,一期工程於1998年竣工,基本恢復博物館功能;二期工程於2009年完工,恢復設置吉林市歷史基本陳列。

目錄

火災

1994年11月15日凌晨1時45分許,吉林市消防支隊接到博物館值班人員的電話報警,稱吉林市銀都夜總會發生火災。據《中國文物報》報道,全市8個公安和7個企業專職消防隊48輛消防車全部出動,至當天4時30分將大火撲滅;據《吉林市年鑑》記錄,市消防支隊出動9個中隊13台消防車、7家企業出動18台消防車,共有300名消防隊員及武警官兵參加救火,至當天5時40分左右將大火撲滅。

時任吉林市委書記趙家治、市長戰月昌等領導及81112駐軍首長趕到現場指揮滅火、了解災情。經對事後對火災中心現場的勘查,起火部位被確定為夜總會南側樓梯間。

後續

後果

該次大火造成2人死亡。

由於火災發生時刮西北風,加之周圍消防設施老化,位於南側的博物館損失慘重。博物館建築大部分被燒毀,二樓的吉林市歷史陳列展廳、文物庫房、物品庫房、文物資料室、辦公室等已成一片瓦礫,一樓的吉林隕石展廳、動物展廳也被大火殃及。經過事後清點,火災後文物尚存13,780件,即被大火燒毀7,410件,占當時吉林市博物館館藏的1/3;書畫、服飾、郵票等易燃文物損失慘重,大多在大火中化為灰燼;石器、陶器、銅器、鐵器、瓷器等類文物因被砸或過火變色變形,蒙受不同程度的損失;在一樓正廳陳列的黑龍江省博物館的珍貴恐龍化石几乎全部被燒毀。

吉林市圖書館科技檢索期刊91,450冊、少兒書刊4,700冊和4一10月期刊、報紙880冊毀於火災,近120萬冊較為珍貴的書籍,特別是線裝善本書籍倖免於難。吉林市圖書館的損失相對較小(不足藏書的1/10),原因除當時風向以外,還包括圖書館曾借款4000元,在圖書館一層、二層的四道通往夜總會的大門內又修建了防火牆,使得火勢無法蔓延到圖書館(相應的,夜總會通往博物館的兩道門,博物館、夜總會雙方推拖,最終也沒有堵上)。時任市長戰月昌對此評價:「按規定辦,就沒事。」

責任追究

經調查和鑑定,認定火災系人為縱火。公安部刑偵專家烏國慶參加了該案件的偵辦工作。

1994年12月28日,吉林省委、省政府決定對火災相關責任人18人進行黨紀、政紀處理。

兩館重開

1998年1月10日,吉林市博物館新館落成,開始恢復正常工作。《吉林市隕石雨展覽》正式恢復對外展出。2009年4月15日,吉林市博物館改擴建工程開工建設,當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擴建完成後,吉林市博物館合計占地面積15,800平方米,建築面積35,750平方米。《吉林市歷史陳列》在1994年被火燒毀後15年,重新對外展出。

2004年9月28日,吉林市圖書館在閉館工作10年後,在昌邑區東昌街的新址恢復全面開館。

評論

事故發生後,公安部消防局文化部辦公廳、國家文物局為此派員進行專門調查,一致認為這是建國以來博物館被毀建築面積最大、文物損失最多的一次特大火災。

1994年11月至12月,在遼寧省阜新市新疆克拉瑪依市也發生了重大火災。1994年12月23日,在全國政法工作座談會上,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指出:「各級政府和公安機關要把預防發生特大火災等嚴重治安災害事故作為自己的重要工作,要經常進行認真負責的安全檢查,發線違反規定就要重處重罰,直至給予直接責任的主管領導以黨紀、政紀或刑事處分。……任何事情就怕動真格的,這是對人民負責,決不能含糊。最近連續出現這樣大的問題,我的心情是很沉重的,封建時代是要下罪己詔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