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福基督教會總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台福基督教會總會於一九七0年十月十一日在美國洛杉磯成立。其實早在一九六五年秋天,有幾位由台灣來的青年基督徒,參加蔡信彰牧師的家庭聚會,並與一些講廣東話的信徒共同組織了基督教團契,按照加州的法規於一九六六年五月正式登記為羅省基督教會。
台福總會在大洛杉磯已有五間教會,除各教會加強英語事工培養第二代的信仰外,開始向外州同鄉宣揚福音、協助發展中的台語聚會。一九八四年七月在明尼蘇達州聖保羅市的雙城台灣基督教會,因異象的共識,加入了台福總會。
那年夏天的台福青年音樂見證團一行三十人在美國東南各地十多處演唱見證,另一團在美西四城演唱引領了總共七十六位青年歸主。接着總會在吳德聖牧師帶領下在各地辦了幾次民謠見證會,感動了不少人。
基督教會
基督教會一詞亦可以解釋為特定的基督教的宗派。例如基督會、獨立基督教教會和北美基督教教會。在傳統基督教教會裡,這一詞則被借代為指會眾(這是在希臘文中的原來意思,希臘文為ησιαεκκλ)。
若從歷史來看,教會一詞可能是源自羅馬帝國時期的大公教會[1],因為這是最古老及最確實的基督教教會──泛指所有主張繼承使徒彼得和保羅的基督教教會。事實上,整個的基督教會差不多由一開始就是不完整的。多個世紀以來,不少獨立的「基督教會」出現,反對教會原有傳統的習慣以及視其他教派為阿里烏教派[2]的宗派或異端。因此,「真正」基督教會的定義是很廣泛的。
參考文獻
- ↑ 大公教會前期(100—313年)教父的哲學觀,普世社會科學研究網,2020-07-05
- ↑ 基督教簡史:(三)蠻族入侵和阿里烏教派,bilibili,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