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 中華民國(臺灣)文化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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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
等級 直轄市定古蹟 公告日期 2003年5月13日 登錄類別 日式建築 地理位置 臺南市中西區永福路一段233巷 建成年代 日本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 |
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位於中西區,是臺灣臺南市的文化資產和臺南刑務所的附屬設施,於民國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公告為市定古蹟,後因行政區改制而為直轄市定古蹟[1][2]。[3]
資產簡介
- 該建築是全臺僅存的四座刑務所演武場之一,另外三棟分別是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臺中刑務所演武場與臺南刑務所嘉義支所演武場。
- 此外在該建築周圍僅存的臺南刑務所相關建築尙有原臺南刑務所合宿、原臺南刑務所官舍與原臺南刑務所長宿舍[1][2]。
- 位於永福路與和意街的舊臺南監獄宿舍群,日治時期稱臺南刑務所官舍區,官舍區形成於1903年,群落完整,後改為舊臺南監獄,監獄搬遷後,現由臺灣臺南監獄管理。
- 見證日本官舍、獄政發展,有其歷史、建築的意義。
- 此宿舍群乃臺南市日治時期有關宿舍群的整體性保存最完整的一群,包括各類宿舍之外,亦有要道館、醫務所。
- 就空間格局的多樣類型及完整的配置方式,實值得保存下來。而武道館為廣闊演武道場,外型與功能稍似於忠義國小內之武德殿,與醫務所同為日治時期之公共建築。
- 且與臺南地方法院一路之隔的日治時代刑務所宿舍區尚存;而且甚為完整,與二級古蹟臺南地方法院相連。
外觀特徵
- 現存屋頂為高壓水泥瓦葺的日式入母屋根(近似「歇山頂」),大棟鴟尾及隅棟雲型鬼瓦、入母屋破風的破風板、懸魚尚存,屋身則是以竹小舞土塗壁為主要壁體材料,入口向拜為「流れ造」,意即正面屋頂向下延伸而形成的入口形式;向拜處的蟇股、虹梁以及柱樑間的六葉釘隱金具仍保存完整。
建築概況
- 臺南刑務所要道館由「演武場」、「俱樂部」、「湯浴」三部分組成。
- 演武場位於東棟,供司獄官練習武道。
- 俱樂部位於西棟,供練武者交誼活動。
- 湯浴則位於南棟,供練武者更衣、沐浴[2]。
參考文獻
- ↑ 1.0 1.1 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2.0 2.1 2.2 陳信安、詹伯望.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 臺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2011年12月: 207頁. ISBN 978-986-84830-5-7.
- ↑ 凋零的『原臺南刑事所要道館』 | Potato的饌食玩樂(WP),Zi字媒體,201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