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刑務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臺南刑務所是臺灣日治時期位於今臺南市中西區的監獄,底下轄有嘉義支所與高雄支所,也曾轄有後來廢止的鳳山支監和澎湖支監。該刑務所規模僅次於臺北刑務所,而臺北刑務所所長也多由臺南刑務所所長調任。日本時代該處收容許多「匪徒」等重刑犯,曾經有過因收容人數過多而請求將100多名無期徒刑囚犯移監到臺中監獄的記錄。
介紹
該刑務所曾收押過余清芳、羅俊、江定等西來庵事件的參與者,也關過因治警事件入獄的蔡培火、陳逢源、楊華等。
沿革
刑務所初設於1896年(明治30年),是取用源於清朝武庫的陸軍第二師團司令部宿營所加以增補而成,地點位在臺南城內下太子街(後來編為泉町)。創建初期命名為臺南縣臺南監獄署,後來依1897年時勅令195號改為臺南縣監獄署。1899年,新築工程開始,地點位在土墼埕(後來編為南門町)該處原有清朝設置的軍裝局,此外尚有向附近收購民地,建地共5萬7千多坪,預算為25萬5千圓,主要的設計師是山下啓次郎。1904年時完工。期間因為官制改革而在1900年改為臺南監獄,最後的名稱臺南刑務所則出於1923年(大正12年)府令84號。
1903年,典獄長金子源治曾因收容人數過多,向總督府請求將100多名無期徒刑囚犯移監到臺中監獄。1934年,所內收容者包括刑事被告99人、受刑者1004人、留置者85人,共有1188人。另一方面,按1937年統計,刑務所內共有獨居舍房135間、雜居舍房203間。
刑務所在二次大戰後於1945年10月改為臺灣第三監獄,1947年改為臺南監獄[1]。原有廳舍因監獄遷往市郊的臺南縣歸仁鄉(今臺南市歸仁區)而在1986年9月18日拆除[1],但中央臺部分則拆遷至歸仁保存。
騰空的原址在閒置十年後,興建大億麗緻酒店、新光三越台南新天地、國泰置地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