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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訂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因採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誌而得名。
它可以由納稅人按規定應稅的比例和定額,自行購買並粘貼印花稅票,或委託代征,稅務機關經由發放或者辦理應稅憑證的單位代為徵收。[1]
印花稅稅率及怎麼算
印花稅稅率規定
1 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印花稅計算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
對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相關的印花稅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涉及的印花稅予以免徵。
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如何申報
一、購銷合同
範圍:包括供應、預購、採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等合同
稅率:按購銷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範圍:包括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稅率:按承包金額0.03%貼花
納稅人:立合同人
印花稅如何申報
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印花稅的申報期限和納稅期限是如何規定的?
申報時間: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只辦理稅務註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
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2021年印花稅最新規定
(一)對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稅
憑證的正式簽署本已按規定繳納了印花稅,其副本或者抄本對外不發生權利義務關係,只是留備存查。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視同正本使用的,則應另貼印花。
(二)對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免稅
所謂[[社會福利單位[[,是指撫養孤老傷殘的社會福利單位。
對上述書據免稅,旨在鼓勵財產所有人這種有利於發展文化教育事業,造福社會的捐贈行為。
(三)對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免稅
由於我國農副產品種類繁多,地區之間差異較大,隨着經濟發展,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也會有所變化。對此,印花稅法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具體劃定本地區「收購部門」和「農副產品」的範圍。
(四)對無息、貼息貸款合同免稅
無息、貼息貸款合同,是指我國的各專業銀行按照國家金融政策發放的無息貸款,以及有各專業銀行發放並按有關規定由財政部門或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貼息的貸款項目所簽訂的貸款合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