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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愛爾蘭議會 |
本名 北愛爾蘭議會 種類 一院制 領導 議長 (新芬黨) 自2020年1月11日 結構 議員 90 |
北愛爾蘭議會(英語:Northern Ireland Assembly;愛爾蘭語:Tionól Thuaisceart Éireann;阿爾斯特蘇格蘭語:Norlin Airlan Assemblie)為北愛爾蘭權力下放政府之立法機關。 [1]
簡介
議會有權就《1998年北愛爾蘭法令》規定英國議會保留權力以外的事項立法,並負責任命各北愛爾蘭行政委員會(北愛行政機關)內閣閣員。議會大廈坐落於貝爾法斯特斯托蒙特內。
陣營
根據貝爾法斯特協議,北愛爾蘭議會實行「跨陣營投票」制度,即議員就任後必須從「聯合派」(即支持北愛留在英國的親英派)、「民族派」(支持愛爾蘭統一的派系)或「其他」三大陣營中擇一加入。議員不可以任意轉變陣營,除非該議員在會期內新加入政黨或轉換黨藉[2]。任何重要議案必須獲得跨陣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