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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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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興區生態環境局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主要職責

(一)負責建立健全本區生態環境基本制度。貫徹落實國家和市、區關於生態環境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區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並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按照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和生態環境質量標準,執行生態環境技術政策。

(二)負責本區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組織協調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生態環境[1]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預警工作。牽頭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統籌協調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承擔大興區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三)負責監督管理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落實。組織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劃並監督實施。負責排污許可證核發、監督和管理。監督檢查本區有關部門和單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負責提出本區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建議,參與提出生態環境項目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組織實施和監督工作。

(五)負責本區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制定本區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本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指導協調和監督本區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本區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本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並監督執法。監督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生態環境保護、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參與生態保護補償工作。

(七)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按照輻射安全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監督實施。參與輻射環境事故應急響應,參與核事故應急處理。監督管理核技術利用、電磁輻射、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對廢棄的放射源、放射性廢物處置進行監督管理。參與核安全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區生態環境准入的監督管理。受區政府委託,對本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國家、市和區規定審批或審查重大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訂本區生態環境准入清單,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本區生態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工作。按照市級生態環境監測制度、規範和相關標準監督實施。配合市有關部門做好本區生態環境監測網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統一規劃生態環境質量監測站點設置,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組織對生態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價、預警預測。建立和實行生態環境質量公告制度,統一發布生態環境狀況公報和重大生態環境信息。

(十)開展本區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綜合協調。組織擬訂應對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落實清潔發展機制等相關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本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織協調中央、市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根據授權對區委區政府貫徹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決策部署情況進行督促檢查。牽頭負責督促相關部門關於中央、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情況的整改落實。

(十二)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新聞宣傳和生態文明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十三)開展本區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領域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科研成果和技術應用。參與指導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十四)負責組織開展生態環境監督執法。

(十五)負責指導、監督檢查本區生態環境工作。

(十六)完成市生態環境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區生態環境局要統一行使生態和城鄉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全面落實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區域生態安全,為建設美麗中國貢獻力量。

(十八)與區水務局有關職責分工。

1.區生態環境局依法加強對水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強化對本區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直排地表水水體單位的監督檢查職責。負責劃定水功能區,制定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負責排污口的監督管理。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統籌協調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牽頭組織協調重大水污染事故和水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

2.區水務局負責制定水資源保護規劃。依法指導監督飲用水水源保護和水生態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地下水資源保護、水土流失防治和水生態修復。組織實施地下水監測工作。組織建設城鄉污水處理和再生水設施,推進城鎮雨污分流工程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系統。依法加強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運營情況監督管理和績效考核以及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情況的監督管理。統籌河湖生態[2]用水流量水量。

3.兩部門要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加強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