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其前身為1949年1月1日宣告成立的北平市人民政府,1949年9月27日北平改稱北京,北平市人民政府遂改稱北京市人民政府。1954年8月改組為北京市人民委員會。1979年12月6日至13日召開的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撤銷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復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
沿革
北京在明朝、清朝稱順天府,轄境除今北京市外,還包括今河北省部分地區,其首長稱順天府尹。1912年中華民國建立,順天府仍維持舊稱,順天府衙署改順天府尹公署,民國建立後共有4任順天府尹。1914年10月4日,中華民國大總統袁世凱頒布《京兆尹官制》(法律十三號)及《京兆地方區域表》(教令第一百三十三號),改順天府為京兆,改順天府尹為京兆尹,改順天府尹公署為京兆尹公署。民國時期共有11任京兆尹。
1928年國民革命軍北伐成功後,1928年6月21日南京國民政府決定「北京」更名為「北平」,設北平特別市。1930年6月該市降格為河北省省轄市,1930年11月復升為院轄市。該市在1928年10月至1930年10月為河北省省會。1931年4月改北平特別市為北平市,市政府名稱隨之改為北平市政府。[1]
日軍占領北平後,1937年7月30日成立北平市地方維持會,江朝宗任會長;8月6日北平市地方維持會推舉江朝宗任北平市長;8月8日,日軍接管北平防務;8月9日,江朝宗正式就任北平市地方維持會會長;8月19日,江朝宗出任北平市地方維持會市長。10月12日,北平市地方維持會改「北平」為「北京」,該會更名為北京地方維持會。12月14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於北京,以北京為首都,王克敏宣布江朝宗為北京市長。北京地方維持會於12月17日宣布結束,1938年1月20日其所有事務被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全部接收,北京特別市政府正式成立。1938年1月1日,江朝宗正式就任北京市長;1938年1月10日,余晉龢為新任北京市長。1938年1月13日,北京特別市政府改稱北京特別市公署,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1940年3月,汪精衛為首的國民政府在南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改為華北政務委員會,北京失去首都地位。
1945年9月日本投降,南京國民政府接管了北京市,並宣布恢復該市原名稱「北平市」,仍為院轄市。1945年10月,北平市政府重新成立,仍直轄於行政院。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2月4日北平市人民政府接管北平市政府。
1949年1月1日,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平津前線司令部指揮之下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北平市軍事管制委員會發布布告宣告成立,葉劍英任主任;同日,華北人民政府下屬的北平市人民政府宣告成立,葉劍英任市長。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決定將北平更名為北京,北平市人民政府遂更名為北京市人民政府。1949年11月20日至22日召開的北京市第二屆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市長、副市長、市人民政府委員,組成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員會。
12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了任命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員會名單。12月9日,北京市市長、副市長與北京市人民政府委員宣布就職,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1954年8月17日至23日召開的北京市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將北京市人民政府更名為北京市人民委員會。1967年4月20日,北京市革命委員會成立,北京市人民委員會被取消。1979年12月6日至13日召開的北京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撤銷北京市革命委員會,復設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0日,位於通州區的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舉行奠基儀式,2017年1月起各主要建築主體結構陸續封頂。按照計劃,2017年底,北京市市級機關和部分市屬委辦局將首批啟動搬遷。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覆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1月10日晚,位於東城區正義路2號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正式摘牌並移交檔案館,1月1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機關與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政協北京市委員會一同搬遷至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辦公區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