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質商品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劣質商品是一個名詞術語。
歷史名詞是歷史上曾出現的事件及事物的名稱[1],例如「禪讓」,傳說古代實行舉薦賢能之人為首領繼承人的一種制度,據文獻記獻:有堯舉舜、舜舉禹[2]、禹先舉皋陶、皋陶死禹又舉益等歷史故事。
名詞解釋
在經濟學上指, 其收入效應使得實際收人增加導致需求量減少的商品。簡單地說就是當一個人的實質收入增加後, 將購買更少該物品,以較佳的代替品取代。例子有:長途汽車(相對飛機);快餐食品(相對餐廳)。
在日常用語中,劣質商品亦指質量有問題的貨品。
劣質商品的經濟理論
根據無差異曲線,一個消費者購買一件物品的數量可以增加、減少或不變。在圖中,物品Y是正常物品。因為當收入從預算線BC1升至BC2,Y的購買量由Y1上升至Y2。而物品X則是劣質商品。因為當收入上升,其購買量由X1下跌至X2。
假冒商品和偽劣商品的區別和聯繫
假冒商品和偽劣商品,既有區別又相互聯繫,是可以互相轉化或相互包含的相同類型的商品。假冒商品,如前所述,是指非常逼真地模仿某個商品的外觀,從而使用戶、消費者誤認為該商品就是真商品。假冒商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是在未經授權、許可(或認可)的情況下,對受知識產權保護的商品進行複製和銷售。複製一般是指商品的商標、包裝、標籤或具有其他重要的特性進行複製。所謂假冒,就是指行為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假借名牌或名家旗號的手法,生產銷售其產品(商品),坑害用戶、消費者的行為。因此,從廣義上講,假冒商品的內容與名稱不相符,也屬於偽劣商品的一種。但從狹義的角度看,偽劣商品主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了使用價值,與假冒商品也有區別。如上述所指的假冒產地、廠名或認證標誌、名優標誌、他人註冊商標的,屬於假冒商品,不屬於偽劣商品。偽劣商品有時也假冒其他名牌商品進行銷售,則此時它既是偽劣商品,又是假冒商品。
偽劣商品和正品有嚴格區別。正品是指符合質量標準的商品,有時可分一等品、二等品、三等品等。相反,達不到質量標準的產品,有明顯的外觀瘕疵或影響使用價值的次品以及不符合技術標準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廢品等,如果進行銷售都屬於偽劣商品。
參考文獻
- ↑ 文字記載前的1500年的歷史都發生了什麼,搜狐,2020-10-14
- ↑ 堯舜禹時期之中國和大禹之都及夏代都城之變遷,搜狐,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