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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護平

劉護平(1910.12.15--1985.7.23),曾用名彭健。男,漢族,江西省吉水縣人,是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他在六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為中國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國的建立,為社會主義建設做出了不可磨滅貢獻。

基本信息

中文名稱:劉護平

別名:彭健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江西吉水

出生日期:1910.12.15

逝世日期:1985.7.23

職業: 政治家 , 官員 , 名人 , 人物

信仰:共產主義

人物介紹

1928年8月參加革命,193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0年3月,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歷任吉水縣紅軍獨立團宣傳隊隊長、紅四軍班長、宣傳隊分隊長、交通隊指導員,中央軍委保衛局訓練班主任,紅一軍團保衛局科長,紅五軍團保衛局部長、局長。參加了中央蘇區一至五次反圍剿的鬥爭和舉世聞名的二萬五千里長征。

在長征途中,劉護平同志與張國燾企圖分裂中央的活動進行了堅決的鬥爭,遭到張國燾的殘酷打擊迫害,得朱德、劉伯承、任弼時力保倖免於難。

抗日戰爭時期,劉護平同志曾任陝甘寧邊區保安處執行部長、延安市公安局局長、中共延安市委委員。1938年11月,受黨中央派遣,赴蘇聯學習。1940年12月,劉護平同志從蘇聯學習回國,與我黨在新疆的全體同志一起被新疆軍閥盛世才拘禁,後來又被關進監獄。在獄中,他與其他同志一起不畏強暴,堅貞不屈,與敵人進行了不屈不撓的鬥爭,經受了嚴峻的考驗,始終保持了共產黨員的革命氣節。1946年6月,被拘禁在新疆的同志無條件釋放出獄後,劉護平同志回到延安,先後擔任陝西工委社會部部長,陝甘寧邊區關中專署保安處處長,西北野戰軍第四縱隊保衛部部長,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政治部副主任兼武威軍管會主任,參加了解放西北的戰役,榮獲"人民功臣"獎章。

全國解放後,劉護平同志歷任中共新疆分局社會部部長,新疆公安廳副廳長兼新疆檢察院檢察長,公安縱隊政委、黨委書記,西北局公安部副部長,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江西省人民政府政法辦公室副主任,中共江西省委政法領導小組副組長,政協江西省第四屆委員會副主席。1956年、1964年劉護平同志被選為中共江西省第五屆、第六屆委員會委員。

人物生平

1928年8月--1930年3月加入共青團吉水縣委會

1930年3月--同年9月在吉水縣紅軍獨立團任團部宣傳隊長。

1930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30年9月--31年5月獨立團在紅四軍攻克江西吉安時,編入紅四軍政治部任傳令兵。

1931年--同年11月在宜黃任紅四軍政治部宣傳分隊長。

1931年11月--1932年6月在贛南會昌縣被調到瑞金縣中央軍委會紅軍學校學習。

1932年6月--1932年11月在福建樟州任紅四軍軍部交通隊政治指導員。

1932年11月--1933年2月調到軍委保衛局訓練班學習在江西黎縣任訓練班主任

1933年2月--1934年3月在金鷂縣某地調回到紅一軍團保衛局任科長。

1934年3月--1936年2月在黎川某地調到紅五軍團保衛局任部長。

1936年2月--1936年7月在四川丹巴縣任紅五軍團保衛局局長。

1936年12月--1937年6月任陝甘寧邊區保安處執行部長兼二科科長。

1937年6月--1938年11月任首任延安市公安局長、中共延安市委委員。

1938年11月--1940年12月赴蘇聯學習。

1940年12月--1942年6月由蘇聯回到新疆住八路軍駐新疆學習。

1947年2月--1947年8月任中共西北局陝西工委任社會部長同時兼任關中專區保安處長、中共陝西省工委委員及關中地委委員。

1947年8月--1949年11月任中國解放軍第四縱隊保衛部部長。後接任中國解放軍第四軍政治部副主任、軍黨委委員。

1949年11月--1953年10月任新疆中共分局社會部長、公安廳廳長黨組書記、中共分局新疆委員、兼檢察長、公安縱隊政委黨委書記。

1953年10月--1954年10月在西安任中共西北局公安部副部長。

1954年10月--1967年10月任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省委委員、省委政法小組副組長、省政法委員會副主任。

1978年4月任江西省省委政協副主席

1983年10月離休

人物逝世

劉護平同志1985年7月23日在南昌逝世,[1]終年75歲。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