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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提單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專有名詞。
關於中國文字的起源[1]主要有兩種觀點:起源於刻畫符號和「圖畫文字」起源說[2]。我們現在已知的最早的文字是安陽殷墟出土的甲骨文。
名詞解釋
分提單(Separate B/L)是指將裝貨單上同一批貨細分成兩批以上分別簽發的提單。
分提單介紹
分提單,或稱子提單、代理行提單、貨代提單、無船承運人提單、倉至倉提單這是指承運人依照託運人的要求,將本來屬於同一裝貨單上其標誌、貨種、等級均相同的同一批貨物,託運人為了在目的港收貨人提貨方便,分開簽多份提單,分屬於幾個收貨人,這種提單稱為分提單。只有標誌、貨種、等級均相同的同一批貨物才能簽發分提單,否則,會因在卸貨港理貨,增加承運人理貨、分標誌費用的負擔。分提單一般除了散裝油類最多不超過5套外,其他貨物並無限制。
提單
我國《海商法》第71條規定:「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提單中載明的向記名人交付貨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或者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
提單(Bill of Lading,B/L)在國際班輪運輸中既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業務單據,又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提單是國際海上貨物運輸中最具有特色的運輸單據。在國際貿易中,提單也起到了貿易單證的作用,是一種有價證券。作為有價證券,提單既是物權證券又是債權證券,它同時代表物權和債權;提單是要式證券,提單上的記載必須依據法律規定而為;提單是文義證券,它所代表的權利以提單上記載的內容為準;提單是准流通證券,它可以通過交付或者背書加交付轉讓;提單是設權證券,通過簽發提單可以創設原本不存在的權利;提單是繳還證券,提單上權利的實現必須以交還提單為要件。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是怎樣起源的?源始於殷商?文字有600年的歷史?,搜狐,2022-09-15
- ↑ 揭秘中國最古老的文字是來源圖畫還是記號?,搜狐,2017-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