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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台縣基督教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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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台縣基督教清宣統三年(1911年),駐壽縣西差會美籍傳教士明慕禮(譯名)派長老王廷臣來縣籌辦基督教會,在順河街租賃民房3間,駐點傳教。當時有陳同義、李六師母、鄭申氏等人入教。

民國元年(1911年),懷遠縣基督教會在古溝集蔡家湖(現屬潘集區)分設教堂。民國4年,懷遠長老會派美籍傳教士仲璧如小姐(譯名)為差會代表,全權負責壽鳳地區的教會工作,全縣有信徒30餘人。民國12年正式建立「壽鳳分堂」,聘請孫樂天為首任國人牧師,呂軼三、鈕文軒為傳教士。

同年,壽縣教會在山王(現屬八公山區)創設張樓和朱家窩子兩處分堂,基督教教徒100餘人。鳳台分堂隸屬懷遠長老會壽縣堂會。民國13年鳳台分堂開辦福音小學,附設高小五、六年級各一班,學生80餘人,經費由壽縣教會分擔,聘請張冶泉、李仲明、馮敬五為教師。民國13年至20年間,基督教傳教活動在鳳台城鄉迅速發展,與壽縣聯合辦教,殊多不便。民國21年脫離壽鳳分堂,教務由鳳台自理。民國25年,全縣城鄉建立基督教分堂10多處,教徒發展到580餘人,教牧人員11人。民國26年正式成立鳳台縣中華基督教會,由潘鴻恩、張硯如、潘仁軒主持教務。同年秋選舉吳紀仙、張冶泉、詹耕臣、孫才臣等為教會長老,李仲香、姚心一、詹清心、張敬真、李六師母等為教會執事。之後,鳳台基督教組織日趨完善。民國27年至民國35年,以英、美利益為背景的基督教對中國民眾多方面顯示其「親和性」,教會影響日益擴大,組織發展達到高峰。民國35年利用聯合國開發總署發給的一批救濟物資開辦起難童教養站和福音工廠。難童教養站開辦3個月,共辦35個班,收養難童2100名,每日供應飲食,每人每年袷衣一套。福音工廠購買織布機15台、織襪機10台,招收工人40名,由詹再甫長老負責,民國37年投產。

1957年按照黨的政策對基督教進行整頓。鳳台基督教屬安徽大會皖北區會,全縣30多處教堂僅保留城關一處,農村200多名教友均在自己家中從事教會活動。1964年城關教堂教友150餘人,農村家庭聚會點18處,教友580餘人。教務活動正常。「文化大革命」期間,基督教活動停止。1976年後,隨着宗教政策的逐步貫徹落實,基督教活動得到恢復。1985年全縣城鄉基督教聚會點24處,教牧人員30餘人,教友28000餘人。其中受洗禮的教徒2000多人,教會上層人士有的成為縣政協委員或常務委員,有的被選為市縣人大代表。

基督教

基督教是對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各教派統稱,亦稱基督宗教。公元1世紀,發源於羅馬的巴勒斯坦[1](今日的以色列、巴勒斯坦和約旦地區)。它建立的根基是耶穌基督的誕生、傳道、死亡與復活。基督教主要包括:天主教、正教、新教三大教派和其他一些較小教派。

基督教信仰以耶穌基督為中心,以聖經為藍本,核心思想是福音[2],即上帝耶穌基督的救恩,充分彰顯了上帝對全人類和整個宇宙舍己無私的大愛。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