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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法律知識實用問答》,作者:和偉偉,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央級法律類圖書專業出版社,成立於1989年6月。出版物主要包括:1、法律法規的國家標準版本;2、法律、法規的權威性中外文對照文本;3、中外法學著作;4、研究生、大學本科、專科法學教科書;5、法律工具書[1];6、解釋、宣傳、介紹法律、法規的普及性讀物。7、法律、法規中文及中外文對照文本的電子書[2]

內容簡介

在建設法治社會的大背景下,遇到問題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正在慢慢成為公民的習慣。法律普及任重而道遠,在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之際,我們組織編寫了這本《公務員法律知識實用問答》,就是要從公務員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出發,通過最直接易懂的問答的形式,在必要的時候以具體案情為例,為讀者提供涉公務員法律知識、涉治安管理處罰法律知識、涉行政處罰法律知識、涉行政許可法律知識、涉行政強制法律知識、涉行政訴訟法律知識、涉保密法律知識、涉監察法律知識、涉國家賠償法律知識、涉刑法知識法律知識,等等。

目錄

第一章公務員法律知識

第一節一般規定

1 公務員的職務、職級和級別是如何對應的?

2 公務員的工資及其他待遇是如何確定的?

3 公務員的工資都包括哪些內容?

4 公務員加班是否有加班費?

5 公務員能否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工作,賺取外快?

6 公務員晉升領導職務應當符合哪些程序規定?

7 明知上級的決定或者是命令有錯誤,公務員依然選擇執行,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8 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符合哪些法定程序?

9 什麼情況下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

10 公務員能否被辭退?

11 公務員在沒有達到退休年齡時,能夠提前退休嗎?

12 公務員退休後被發現在之前的工作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是否就不再享受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節公務員錄用

1 年齡超過35周歲是否就沒有資格報考公務員?

2 外國人能否成為我國的公務員?

3 涉嫌犯罪,但是經審理免予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是否可以報考公務員?

4 在公務員招錄過程中,為把親戚招錄進本單位提供便利違反了哪些規定?會受到什麼相應處罰?

5 擬錄用的公務員,一經公示是否就意味着被招考單位錄用?

6 新錄用的公務員在什麼情況下會被取消錄用資格?

第三節公務員聘任

1 是否必須採用公開招聘的方式聘任公務員

2 聘任制公務員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規定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聘任機關是否必須與其解除合同?

3 什麼情況下聘任機關不得與聘任制公務員解除合同?

4 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聘任制公務員,可否直接通知聘任機關解除聘任合同?

5 聘任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解除合同的,何種情況下需支付經濟補償金?依據與標準是什麼?

6 聘任制公務員可否轉化為委任制公務員?

……

參考文獻

  1. 工具書的編排方法,豆丁網,2019-01-02
  2.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