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林興祖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元史·林興祖傳出自《元史》,此史是系統記載元朝興亡過程的一部紀傳體斷代史,成書於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王禕(1321~1373)主編。全書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紀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傳九十七卷,記述了從蒙古族興起到元朝建立和滅亡的歷史。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視修史工作,他即位的當年,即元朝滅亡的當年,1368年,便下詔編修《元史》。[1]
原文
林興祖,字宗起,福州羅源人。至正二年,登進士第;授承事郎,同知黃岩州事,三遷而知鉛山州。鉛山素多造偽鈔者,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至江淮、燕薊,莫不行使。友文奸黠悍鷙,因偽造致富,乃分遣惡少四五十人,為吏於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輒先事戕之,前後殺人甚眾,奪人妻女十一人為妾。民罹其害,銜冤不敢訴者十餘年。興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張榜禁偽造者,且立賞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實斥去;又有告獲偽造二人並贓者、乃鞠之,款承。友文自至官,為之營救,興祖命並執之。須臾,來訴友文者百餘人,擇其重罪一二事鞠之:獄立具。逮捕其黨二百餘人,悉置之法。民害既去,政聲籍甚。升南陽知府,改建德路同知;俱未任。
至正八年,特旨遷為道州路總管,行至城外,撞賊已迫其後,相去僅十餘里。時湖南副使哈剌帖木兒屯兵城外,聞賊至,以乏軍需,欲退兵,興祖聞,即夜詣說留之。哈剌帖木兒曰:「明日得鈔五千錠、桐盾五百,乃可破賊。」興祖許之。明日甫入城視事,即以恩信勸諭鹽商貸鈔五千錠,且取郡樓舊桐板為盾,日中皆備。哈刺帖木兒得鈔盾大喜,遂留,為御賊計。賊聞新總管至,一日具五百盾,以為大軍且至,中夕遁去。永明縣洞瑤屢竊發為民害,興祖以手榜諭之。皆曰:「林總管廉而愛民;不可犯也。」三年不入境。春旱,蟲食麥苗,興祖為文禱之,大雨三日,蟲死而麥稔。已而罷興作,賑貧乏,輕徭薄斂,郡中大治。憲司考課,以道州為最。以年老致仕,終於家。(選自《元史•良吏傳》)
譯文
林興祖,字宗起,福州羅源人。至正二年,考取進士,被授於承事郎、同時主持黃岩州的事務,三次晉升而執掌鉛山州的事務。鉛山州一向有許多造假鈔的人,吳友文是這些橫行不法的人中的首領,遠到江淮、燕薊等地,沒有不敢偽造錢幣。吳友文狡詐、蠻橫、兇狠,由於偽造假幣而致富,於是分別派遣四五十名品行惡劣的年輕人,到有關部門去做差役,窺探(如果)有人想要告他們的狀,就先役使人殺掉他,前後殺人很多,又搶奪別人的妻女十一人做妾。百姓遭受他們的禍害,含冤而不敢申訴達十多年。興祖到任,說:「這些禍害不剷除,何以治理百姓!」立即張榜告示禁止偽造錢幣,並且立即嘉賞徵求出面告發的百姓。
不久就有一個告發的人到,(興祖)假裝用不符合實情的理由斥責他離去;又有人告發並抓獲了兩個偽造錢幣的人和贓物,(興祖)就審問他們,他們慢慢認罪了。吳友文親自到官府來,營救他們,興祖命令逮捕了他。不一會兒,來控訴吳友文的有一百多人,(興祖)選擇了其中罪行重的一兩件事審問他,案卷立刻寫出。逮捕了他的同黨二百多人,全部給予法辦。百姓的禍害剪除之後,(興祖的)政治聲譽藉此大振。升任南陽知府,改任建德路知府,都投有到任。
至治八年,特別降旨升官為道州路總管,走到城外,碰見敵人已逼近他的後面,相距僅二十里。當時湖南的副使哈喇鐵木兒駐軍在城外,聽說敵人到了,因為缺乏軍需物資,想要撤兵,興租聽說後,就在夜裡到薊(哈喇鐵木兒)那裡勸說他留下。哈喇帖木兒說:「第二天能得到五千錠錢鈔、五百副桐木盾牌,才可以打敗敵人。」興祖答應了也。第二天,興祖一進城辦公,就用恩德和信用勸說鹽商,借到五千錠錢鈔。並且拿來城樓上的舊桐木板做盾牌,中午的時候全齊備了。哈喇鐵木兒得到錢鈔盾牌後非常高興,就留了下來,籌劃抵禦敵人。敵人聽說新總管到了,一天置備五百副盾牌,以為大軍就要到來,半夜逃走了。
永明縣的洞瑤人(作亂),不知不覺中成為了百姓的災難,興祖親自寫榜文勸說他們。(洞瑤人)都說:「林總管廉潔而愛民,不可以冒犯。」三年沒有入境。春天發生旱災,蟲子吃麥苗,興祖寫文章祈禱上蒼,人雨下了三天,蟲子死了麥子成熟了。不久又停止興建土木的工程,賑濟貧窮的人,減輕徭役和稅收,郡里非常太平。憲司考核,認為道州最好。因為年歲大辭去官職,終老在家。 [2]
作者簡介
宋濂(1310年11月4日 -1381年6月20日 ),初名壽,字景濂,號潛溪,別號龍門子、玄真遁叟等,漢族。祖籍金華潛溪(今浙江義烏),後遷居金華浦江(今浙江浦江)。元末明初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史學家、思想家,與高啟、劉基並稱為「明初詩文三大家」,又與章溢、劉基、葉琛並稱為「浙東四先生」。被明太祖朱元璋譽為「開國文臣之首」,學者稱其為太史公、宋龍門。
宋濂與劉基均以散文創作聞名,並稱為「一代之宗」。其散文質樸簡潔,或雍容典雅,各有特色。他推崇台閣文學,文風淳厚飄逸 ,為其後「台閣體」作家的文學創作提供範本。其作品大部分被合刻為《宋學士全集》七十五卷。
宋濂自幼多病,且家境貧寒,但他聰敏好學,號稱「神童」。曾受業於聞人夢吉、吳萊、柳貫、黃溍等人。元末辭朝廷征命,修道著書。明初時受朱元璋禮聘,被尊為「五經」師,為太子朱標講經。洪武二年(1369年),奉命主修《元史》。累官至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時朝廷禮儀多為其制定。洪武十年(1377年)以年老辭官還鄉,後因長孫宋慎牽連胡惟庸案而被流放茂州,途中於夔州病逝,年七十二。明武宗時追諡「文憲」,故稱「宋文憲」。[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