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門事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軍售伊朗醜聞或稱伊朗門事件(Irangate 或Iran-Contra Affair)是發生在美國80年代中期的政治醜聞。是指美國雷根政府向伊朗秘密出售武器一事被揭露後而造成嚴重政治危機的事件。因新聞界將其與尼克森的水門事件[1] 相比,故此亦稱為伊朗門事件。
暴露與調查
1986年11月2日,一家黎巴嫩雜誌《帆船》揭露了6月間麥克法蘭前往伊朗活動的事件。4日,伊朗議長證實了這一報道,伊朗門事件就此暴露。1987年開始,美國參議院、眾議院的兩個特別調查委員成立,經過接近一年的調查,兩個委員會在11月18日結束使命。多名參與人員援引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拒絕回答問題;許多重要文件實際上已經被銷毀;而事發時擔任中情局長的卡西在調查期間去世也影響了調查工作的進行。諾斯、波因德克斯特等人聲稱,將軍售收入用於支援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一事,總統里根並不知情並將責任攬至自己身上。調查認為里根雖然沒有直接參與軍售,但對其部下的違法行為仍負有一定責任。之後,多名當事人被送至法院接受起訴1989年,諾斯、波因德克斯特均被同一名獨立檢察官起訴。諾斯被判有罪,但其不服,並向聯邦上訴法院上訴。1990年,聯邦上訴法院判其無罪。而波因德克斯特則推翻之前的供詞,表明曾向里根做出過請示。但里根此時已經離任,並表現出老年痴呆症的跡象,無法印證其新的說法。法庭原本判其6個月有期徒刑,但上訴法庭同樣將其無罪釋放。
事情經過
1985年以來,黎巴嫩真主黨綁架了多名美國人質。時任中央情報局局長的威廉·卡西從一個以色列人那裡獲悉:正處於兩伊戰爭的伊朗急需武器裝備,特別是美式飛機的零部件和反坦克、地對空導彈。而伊朗同真主黨關係密切,如果能夠向伊朗提供軍火,讓其從中發揮影響,則有可能促使真主黨釋放美國人質。同時,還可以改善不斷惡化的美伊關係,減緩伊拉克在海灣地區的擴張。這一計劃得到里根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麥克法蘭支持並被命名為麥克法蘭計劃,而美國總統里根很可能知道這一計劃並予以同意。由於伊朗為美國的敵人,美國國會禁止向其出售武器,所以所有的武器出售都是秘密進行地通過第三方進行的。1985年9月,由國家安全委員會政治軍事處副處長奧利弗·諾斯中校執行麥克法蘭計劃,經由以色列牽線搭橋,裝載着美式裝備的飛機停入了伊朗機場。9月15日,被綁架的美國律師本傑明·韋爾獲得釋放。計劃成功之後,幾個負責人決定繼續交易,促使更多的美國人質被釋放。同時,奧利弗·諾斯還負責給尼加拉瓜的反政府武裝康特拉提供援助。由於國會簽署了博蘭修正案,中情局無法獲得支援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裝的款項。參與軍火買賣的軍火商建議,將賣導彈的錢報低一些,每次由他轉移一些「回扣」給中情局,再由中情局用錢款支援顛覆尼加拉瓜政權的活動。這一決定得到了新任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波因德克斯特的同意。1986年7月26日,又一名美國人質被釋放。11月2日,第三名美國人質被釋放。截至伊朗門事件爆發,美國共向伊朗進行6次軍火銷售,3名人質因此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