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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蘭會議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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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 伊斯蘭國家政府級的區域性政治組織

簡稱: 伊斯蘭會議

秘書處: 沙特阿拉伯吉達

最高權力機構: 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

成立時間: 1971年5月

伊斯蘭會議組織是伊斯蘭國家政府級的區域性政治組織,簡稱伊斯蘭會議。秘書處設於沙特阿拉伯的吉達。最高權力機構為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

1969年9月,24個伊斯蘭國家首腦摩洛哥拉巴特織舉行首次會議,就成立伊斯蘭會議組織達成初步協議。次年3月,在吉達外長會議上宣布建立,12月卡拉奇外長會議通過伊斯蘭會議組織憲章。1971年5月正式成立,有36個成員國,到1991年增至47個。每個會員國確信他們共同的信仰構成了伊斯蘭人民互相接觸和團結的強有力因素。[1]

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1970年3 月舉行第一次伊斯蘭國家外長會議,決定成立伊斯蘭會議組織,1971年5月正式成立。2011年更名為伊斯蘭合作組織。

組織宗旨

促進各成員國之間的團結,加強他們在經濟社會文化科學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種族隔離種族歧視,反對一切形式的殖民主義;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復其民族權利和重返家園的鬥爭;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嚴、獨立和民族權利的鬥爭。

組織成員

56個: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阿富汗、阿聯酋、也門、阿曼、阿塞拜疆、埃及、巴勒斯坦、巴基斯坦、巴林、貝寧、布基納法索、岡比亞、吉布提、吉爾吉斯斯坦、幾內亞、幾內亞比紹、加蓬、喀麥隆、卡塔爾、科摩羅、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亞、馬爾代夫、馬來西亞、馬里、毛里塔尼亞、孟加拉國、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爾、尼日利亞、塞拉利昂、塞內加爾、沙特、蘇丹、索馬里、突尼斯、土耳其、文萊、烏干達、伊拉克、伊朗、印度尼西亞、約旦、乍得、土庫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蘇里南、科特迪瓦、圭亞那、塔吉克斯坦和多哥。

觀察員國

5個:泰國、中非共和國、俄羅斯、波黑共和國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未受國際承認)。

到2013年11月,共有56個成員國和5個觀察員國,遍及亞洲、非洲和美洲,人口總數超過10億。伊斯蘭國家的原料出口約占世界出口總量的40%,其中石油出口約占世界出口總量的50%。

主要負責人

秘書長伊赫薩·諾格魯博士(土耳其人),2005年當選。任期4年。

組織介紹 

總部位置

秘書處在沙特阿拉伯王國的吉達市。

組織機構

(1)首腦會議: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會議,最高權力機構,也稱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不定期舉行。

(2)外長會議:每年分別在一個成員國舉行一次。

(3)常設秘書處:設在吉達。另還設有伊斯蘭開發銀行、伊斯蘭團結基金會、伊斯蘭通訊社和世界伊斯蘭教育中心、耶路撒冷委員會、伊斯蘭和平委員會、伊斯蘭經貿、科技合作等常設委員會、伊斯蘭法庭和伊斯蘭發展基金會等機構。

組織更名

2011年6月28日伊斯蘭會議組織第38次外交部長會議在哈薩克斯坦首都阿斯塔納召開,會議決定將組織名稱更改為"伊斯蘭合作組織"。

主要活動

首腦會議

從該組織正式成立之前的1969年至2000年共召開10次,其中包括一次特別會議。它們分別是1969年9月22-25日在摩洛哥拉巴特,1974年2月22-24日在巴基斯坦拉合爾,1981年1月25-29日在沙特麥加和塔伊夫,1984年1月16-19日在摩洛哥卡薩布蘭卡,1987年1月26-29日在科威特城,1991年12月9-11日在塞內加爾達喀爾,1994年12月13-15日在摩洛哥卡薩布蘭卡,1997年3月23日在巴基斯坦伊斯蘭堡(特別首腦會議),1997年12月9-15日在伊朗德黑蘭,2000年11月12-14日在卡塔爾多哈。

2000年11月12-14日,第九次伊斯蘭國家首腦會議在卡塔爾首都多哈舉行。55個成員國的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或代表共4000多人與會,聯合國秘書長、阿盟和非統組織秘書長及其它伊斯蘭組織代表參加了會議。與會者以"和平與發展和阿克薩起義"為主題,就伊斯蘭國家所面臨的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問題與挑戰、巴以衝突和巴當前形勢、伊拉克問題、加強伊斯蘭國家團結和消除分歧等進行廣泛的磋商,達成了一些共識。

此次會議發表了"多哈宣言"、"阿克薩起義聲明"和"最後公報",並一致通過了外長會議提交的47項具體建議。"宣言"呼籲儘早建立伊斯蘭共同市場和加快伊斯蘭世界的經濟發展,並強調儘快制定科技發展戰略,推動經濟、社會等可持續發展和改變一些伊國落後面貌。三個文件都突出重申了會議支持和聲援巴勒斯坦人民恢復民族權利、返回家園、建立以耶城為首都的獨立巴國的立場;強調巴事業是穆斯林的首要事業;譴責以色列對巴人民的屠殺和擴張;呼籲國際社會支持巴勒斯坦。公報強調不存在禁止航班進出伊拉克領空;呼籲儘快解決科戰俘和失蹤人員問題;公報還分別就波黑、車臣、科索沃、克什米爾等問題提出了建議。會議最後決定,下次首腦會議將於2003年在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舉行。

外長會議

截至2001年12月,共召開過10次外長緊急會議和28次外長會議。

2001年5月26日,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第8次外長緊急會議在卡塔爾首都多哈召開,着重討論了巴勒斯坦嚴峻局勢。

2001年10月10日,第9次外長緊急會議在卡塔爾首都多哈召開,57個成員國的外長或代表與會,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和阿盟秘書長均出席了會議。會議就美9·11恐怖襲擊事件的國際影響、美對阿富汗軍事打擊的後果及巴勒斯坦問題進行了磋商。成員國就反對恐怖主義、反對將恐怖主義與伊斯蘭掛鈎;準確界定恐怖活動與爭取民族合法權益鬥爭等達成廣泛一致。會議發表了《最後公報》,強烈譴責對美襲擊事件,同時對阿富汗人民遭受的苦難和戰爭可能蔓延表示擔憂並決定成立一個旨在援助阿富汗難民的基金會

2001年12月10日,第10次伊斯蘭會議組織外長緊急會議在多哈舉行,重點討論因以色列連續對巴自治區進行軍事打擊而不斷惡化的地區局勢。會議發表最後公報,呼籲聯合國安理會履行職責,制止以對巴的侵略行徑,並儘快派遣國際觀察員,以保護巴人民的安全;敦促美、俄和歐盟立即進行干預,制止以軍事行動,要求美貫徹實施其重點和平倡議中的積極條款,結束衝突;譴責以對巴的黷武行徑;拒絕將恐怖主義與巴、敘、黎人民反抗侵略的合法權力劃上等號。會議還責成敘利亞、卡塔爾、摩洛哥、塞內加爾、馬來西亞、阿曼、馬里及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組成援巴委員會,就援巴事宜遊說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聯合國秘書長和歐盟主席等。巴民族權力機構主席阿拉法特因以阻撓未能與會。

第28次外長會議於2001年6月25至27日在馬里首都巴馬科舉行。56個成員國的外長或代表與會。會議以"和平、安全與發展"為主題,就巴勒斯坦與中東局勢、經濟制裁、非洲經濟發展與債務、非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穆斯林少數居民地位以及聯合國機構改革等問題進行了討論與研究。會議接納科特迪瓦為伊斯蘭會議組織第57個成員國,並確定下一次外長會議的主辦國為阿聯酋。

1999年6月15-17日,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議會聯盟(PARLIAMENTARY UNION OF OIC MEMBERS,簡稱伊議聯)成立大會在德黑蘭召開。49個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派團與會,其中28個國家的議長出席。國際議會聯盟秘書長安德雷斯·約翰森、伊斯蘭會議組織秘書長拉臘基和阿拉伯議會聯盟副秘書長阿卜杜薩爾也出席了會議。會議通過了伊議聯章程,宣告伊斯蘭會議組織成員國議會聯盟正式成立。此次大會選舉伊朗為本屆大會主席,任期兩年,敘利亞和塞內加爾為副主席,並決定下屆大會兩年後在摩洛哥舉行。

根據伊議聯章程規定,伊議聯將以伊斯蘭原則和教義為指導,加強協商與合作,尋求解決伊斯蘭世界面臨的共同問題,促進伊斯蘭世界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發展。尊重伊斯蘭會議組織憲章的目標和原則,其中包括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和平解決爭端。伊議聯的目標是:介紹和傳播伊斯蘭原則;為成員國在國際舞台上開展全面有效的合作提供框架;促進成員國間與其它國際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尊重和捍衛人權。

伊議聯的成員由伊斯蘭會議組織各成員國議會構成,組織機構設有伊議聯大會、理事會、執行委員會和秘書處。大會由每個成員國的議長或其代表及最多不超過4名議員組成,每兩年召開一次;理事會由每個成員國兩名代表組成,任期兩年;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設一名主席和兩名副主席,主席按亞洲、非洲、阿拉伯國家的地理分布輪流選出;理事會決定伊議聯大會的日期、地點和議程。執委會由大會前任、現任和下任東道國的各一名代表和來自亞洲、非洲和阿拉伯國家三個地區各兩名代表組成,任期兩年,設一名主席和兩名副主席,主席由理事會主席兼任。伊議聯秘書長由理事會從大會東道國以外的人選中選出,任期四年。伊議聯總部設在伊朗首都德黑蘭。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