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以物易物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為什麼漢字是方塊字,這個問題雖然沒有明確的考證,但從古人觀察世界的方式中便可窺見一斑。《淮南子·覽冥訓[1]》說:「往古之時,四極廢,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載,火炎炎而不滅,水浩洋而不息,猛獸……於是女媧煉五色石以補蒼天,斷鰲足以立四極。」在古人心目中,「天圓地方[2]」,地是方形的,而且在這四方形地的盡頭,還有撐着的柱子。
名詞解釋
以物易物或以物換物顧名思義,指利自己已有之物與別人交換,以換取別人的物品,是一種現有貿易模式出現之前已有的交易方式。早於人類會使用貨幣作買賣之前,人類已經懂得以物易物。以物換物不同於買賣,並沒有使用任何金錢作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場等價交換。
而在現今天社會,以物易物是一種視同的銷售行為,它是指銷售雙方不是以貨幣結算,而是以同等價款的貨物相互結算,實現貨物購銷的一種方式。
以物易物的會計分錄
在實務中,以物易物的雙方都應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並計算銷項稅,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按規定核算購貨額並計算進項稅額。應注意,在以物易物活動中,應分別開具合法的票據,如收到的貨物不能取得相應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其他合法票據,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1、公司通過交易商品等資產時,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庫存商品等(根據交易資產的類別計入對應科目)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交易出去的商品需要結轉成本,具體會計分錄為: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術語解釋
等價交換指的是不同使用價值的商品按照它們各自具有的價值量相交換。是商品交換的一般原則。
貨幣結算是在商品經濟條件下,各經濟單位間由於商品交易、勞務供應和資金調撥等經濟活動而引起的貨幣收付行為。結算按支付方式的不同分為現金結算、票據轉讓和轉賬結算,簡稱結算。
參考文獻
- ↑ 經典古文100篇(34) 淮南子·覽冥訓,搜狐,2019-04-15
- ↑ 「天圓地方」的漢字不是你想的那麼簡單,搜狐,2019-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