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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貢之役 |
中文名稱: 爭貢之役 發生時間: 1523年6月 發生地點: 寧波 主要人員: 謙道宗設、宋素卿 歷史意義: 明日官方貿易關係的結束 |
爭貢之役是1523年(明朝嘉靖二年、日本大永三年)。事件是起源於日本大名細川氏和大內氏勢力各派遣對明朝貿易使團來華貿易,兩團在抵達浙江寧波後因為勘合真偽之辯而引發衝突,在浙江寧波爆發了武力殺戮事件。大內氏代表宗設沿路燒殺搶擄,對當地居民造成很大損害,追擊的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等明朝官兵戰死。
嘉靖二年(1523年)六月,日本左京大夫大內義興遣使宗設抵寧波;未幾,右京大夫高貢遣使瑞佐偕寧波人宋素卿亦至。由於宋素卿賄賂寧波市舶太監賴恩,宴會時得以坐在宗設上座,其貨船雖然後至,但先於宗設貨船受檢。宗設怒殺瑞佐,焚其船隻,追宋素卿至紹興城下,沿途劫掠而去,明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戰死,浙中大震,史稱"爭貢之役"。
事後,給事中夏言奏倭禍起於市舶,乃裁閩、浙兩市舶司,惟存廣東一處。在嘉靖年間的《寧波府志》中有如下記載:"兩夷仇殺,毒流廛市"。
這一事件直接導致明朝政府廢除福建、浙江市舶司,僅留廣東市舶司一處,也導致明朝與日本的貿易途徑斷絕,倭寇滋生,為後來的"東南倭禍"埋下了伏筆。[1]
起因
在應仁之亂以前,將軍的政令所及已只限於京城周圍,不用說三管領和大內氏這樣的大武士,就是一般的守護中稍有勢力者也不聽將軍的指揮了。應仁之亂以後,由於管領細川氏控制幕府的實權,將軍已徒具虛名,成為事實上的傀儡,更加促進這種分裂傾向。加之,細川氏、斯波氏、畠山氏、大內氏等,主君大權旁落,權臣掌政,將軍變成傀儡的歷史在這些大武士身上重演,甚至有些權臣乘戰亂之機,消滅主君吞併領地,形成新的豪族勢力。日本的政局正向分裂割據的形勢演變。
這種分化、改組的政治局勢,在對明貿易中也有所反映。第八次對明貿易代表團的組成,就是鮮明的例證。兩個最大的武土豪族大內氏和細川氏聯合起來,排擠將軍,共同組成第八次對明貿易團。大內氏二船,細川氏一船,由了庵桂梧出任正使,率船隊赴明。但是,細川氏不甘心只出一船,在了庵桂梧末啟程之前,又密遣宋素卿率一船搶先赴明。
宋素卿於明正德四年(公元1509年)十一月至北京,因無國書以黃金千兩賄賂太監劉理,得以參加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正月武宗舉行的大祀慶成宴。通過劉理,宋素卿得明政府破例賞賜。
宋素卿原名朱編,浙江鄲縣人。弘治八年(公元1495年)堯夫壽莫對明貿易團至寧波時,其父朱漆匠受日商場四五朗的委託代購漆器。但直到日商回國,其父未能按價交貨,遂以子朱編抵債。朱編至日仕於細川氏,改名宋素卿。宋素卿率細川貿易船至寧波時,為其叔父認出,州官上報欲治其罪。武宗指令,既為使者,治其罪,恐招日人抗議,致生他隙。(注42)受到禮部不得再充任使臣的警告後,宋素卿於正德五年(公元1510年)五、六月回國。
宋素卿回國,了庵桂梧所率之對明貿易船始至寧波。第七次對明貿易因途中持刀殺人,孝宗時即沼示今後只許五十人進京。了庵桂梧一行二百九十二人,對此規定表示不滿,集體至杭州抗議,要求取消或放寬限制。明吏堅持規定,無通融餘地,日使只得選出五十人進京。但是,這時山東、直隸農民劉六、劉七起義鬥爭方熾,明吏害怕途中發生意外,奏請將貢物暫存市政司庫,將例給價放回。明政府准奏,並頒發正德新勘合百道,於下次貿易時繳回舊勘合。可是,這次貿易團中大內氏占有優勢,所以正德勘合又落於大內氏手中。
經過
大永三年(公元1523年)大內氏自己以正德勘合組成第九次對明貿易團,由宗設謙道率領三船三百餘人,於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四月二十七日到寧波。
細川氏得知大內氏組織對明貿易團時,也文即派出一隻,由鴛岡瑞佐和宋素卿率領,一行百餘各兼程赴明。宋家卿等於嘉靖二年(公元1523年)四月底至寧波,遲於大內氏船。但宗設謙道的船雖先至,尚未檢驗勘合,及宋素卿至,市舶司方始一道驗證。市舶司在檢驗時發現勘合有新舊之分,宗設謙道與鴛岡瑞佐i問遂產生真偽的爭執。宋素卿深知明市舶司時敝,暗中行賄於太監賴恩,遂得先於宗設謙道的船進港驗貨。市舶司隨後在嘉賓堂歡宴二個貿易團,在安排席位財,又將鴛岡瑞佐置於首席,宗設謙道居次。在國內就互相敵對的兩派,因席位問題激起派性鬥爭,在寧波爆發了武鬥。
大內氏派赴明商人中素以海盜為業者多,五月一日宴會後,在宗設謙道的唆使指揮下,打開東庫,搶出按規定收繳保存的武器,攻入嘉賓堂。細川派的彎岡瑞佐因無武器,立被斗殺,宋素卿逃出,在府衛軍卒的保護下避於十里外的青田湖。宗設謙道率-眾縱火焚毀嘉賓堂、然後率隊伍沿靈橋門外北行經東渡門至和義門外,燒毀泊於該處的宋素卿船。其後,追尋宋素卿至餘姚江岸,又迫近紹興城下。在折回寧波時,沿途殺掠。一路上擄走指揮袁班、百戶劉思,殺死百戶胡源。至寧波後,大掠市區,奪船逃向大洋,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捏率軍追趕,不幸戰死。宗設謙道一夥在逃回本國途中,一船因遇風漂至朝鮮海面,朝鮮守衛軍誅殺三十,生擒二十,縛獻明朝。這就是"爭貢事件"的梗概。
影響
爭貢之役最後演變成了嚴重的外交事件。巡按御史歐珠、鎮守太監梁瑤奏聞,將宋素卿逮捕投入監中,端佐也一同被逮捕入獄,宗設奪船出海後遁入海島,無法尋獲。 恰好在宗設等逃亡途中,其中一船因遇風而漂至朝鮮海面,朝鮮守軍擒獲其中成員林望、古多羅等三十三人,當時朝鮮國王中宗李懌將這些人移送給明政府,而他們被發送到浙江,責令與宋素卿對簿公堂,揭出當時遣貢先後及符驗真偽的問題,宋素卿遂被判死罪。嘉靖四年(1524年)二月,宋素卿伏誅。明朝政府也在1529年廢除了寧波市舶司大監。明朝嘉靖十五年、日本天文五年(1536年),大內義隆重啟貿易。明朝嘉靖三十年、日本天文二十年(1551年),在義隆的家臣陶晴賢謀反成功後,明日貿易轉到寧波近海的雙嶼或是舟山群島進行私下貿易、走私貿易,沿海豪族、官員和商人相互勾結,逐漸演變出規模龐大的走私集團,也因此開展了後期倭寇的時代。
參考來源
- ↑ 爭貢之役:讓人大跌眼鏡的倭寇前傳 搜狐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