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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建永
喬建永
出生 1962年2月
安徽
國籍 中國
職業 教師

喬建永(1962-),男,漢族,出生於[安徽]],祖籍江蘇。曾任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   , 現任北京郵電大學校長   ,俄羅斯工程院外籍院士。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文名 喬建永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安徽 出生日期 1962年2月 職 業 教師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 山東大學 淮北師範大學 信 仰 共產主義 主要成就 北京郵電大學校長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

人物經歷

1978年至1982年,淮北煤炭師範學院(淮北師範大學)數學系學習,獲理學學士學位。

1982年至1985年,淮北煤炭師範學院(淮北師範大學)數學系教師。 1985年至1988年,山東大學數學系碩士研究生,獲理學碩士學位。 1988年至1989年,淮北煤炭師範學院數學系講師。 1989年至1991年,淮北煤炭師範學院數學系副主任。 1991年至1993年,復旦大學數學系博士研究生,獲理學博士學位。1993年,晉升為教授。 199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3年至1995年,中國科學院數學研究所博士後,完成博士後研究以後,相繼在法國CIEP研修。 1995年至1997年,淮北煤炭師範學院副院長。 1997年至2003年,中國礦業大學副校長,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副校長。 2003年7月至2014年1月,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 2013年8月 ,北京郵電大學校長 。

2014年1月免去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長職務。

學術兼職

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孫越崎基金會委員。中國煤炭教育協會副會長。

「煤炭高等教育」編委會副主任。 「煤炭學報」編委。 第29屆APCOM國際學術會議副主席。 浙江大學、北京師範大學兼職教授、博士生導師。 Zentralblatt MATH特約永久性評論員。 德國《Zentralblatt Math》評論員。 美國《Math Reviews》評論員。 在國內外一系列學術組織和學術會議上擔任相關學術職務。[1]

學術成果

喬建永教授長期從事複分析、動力系統及其應用方面的學術研究, 研究成果涉及復解析動力系統,亞純函數理論,物理和工程問題中的解析方法等

主要著作

專著:

(1)《高管薪酬:激勵與控制》,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2)《董事問責:制度結構與效率》,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

(3)《董事問責標準的重構》,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4)《公司法》(譯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公司控制權配置論》,經濟管理出版社2001年版。

(6)《公司治理論》,廣東人民出版社(廣東省中青年社會科學家文庫)1999年版。

(7)China's Business Contracts: Forms and Precedents, Butterworths, 1997.

教材:

(1)《商法學:原理·圖解·實例》(第一、第二版、第三版、第四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4版。

(2)《商法學通論》(第一、第二版),北京大學出版社2015年版。

(3)《中國法概論》(Concise Chinese Law), 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4)《簡明中國法》(Concise Chinese Law),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中國民法》(China's Civil Law), 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中國商法》(China's Commercial Law),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8)《中國程序法》(China's Procedural Law),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9)《法律專業英語》,暨南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主要論文

(1)《董事會運行中非理性因素的法律規制》,《中國社會科學》2015年第8期。

(2)《董事會結構性偏見的心理學機理及問責路徑》(獨立),《法學研究》2010年3期;

(3)《論董事問責的誠信路徑》(獨立),《中國法學》2008.3

(4)On director's accountability in China: good faith path(獨立),Frontiers of Law in China2008.3

(5)《集團訴訟與系統性偏袒之矯正--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案的博弈分析》(獨立),《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9.3

(6)《論董事文責的誠信路徑》,《中國法學》2008-6

(7)《論公司法建構經營者誠信義務的必要性理論與改革》,《理論與改革》2008-1-

(8)《論董事誠信義務的法律地位》,《法學雜誌》2007-7-

(9)《投資者權益保護與群體訴訟模式選擇》,《河北法學》2007-4

(10)《我國股份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探索》(第一),載《財貿經濟》2001年第7期。

(11)《亞太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系統研究綜述》(第一),載《經濟學動態》2001年第3期。

(12)《上市公司董事會改革研究》(獨立),載梁慧星主編《民商法論叢》第17卷(2000年第2號),香港金橋文化出版社。

(13)《中小企業替代組織形式探索》(獨立),載《中國工業經濟》2000年第11期。

(14)《公司:制度實體》(獨立),載《理論與改革》,1998年第5期。

(15)《公司治理制度的多元結構》(獨立),《暨南學報》,1998年第4期。

(16)《論中國式的現代企業制度》(第二),載《經濟與管理研究》,1999年第3期。

(17)《經營者支配公司之成因》(第二),載《經濟學動態》,1998年第5期。

(18)《東南亞華人企業治理結構研究》(獨立),載雲冠平主編《東南亞華人企業經營管理研究》經濟管理出版社2000年版。

(19)《中小企業替代組織形式研究》(獨立),載張炳申主編《亞太國家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系統研究》,暨南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20)《公司自主性與經營者支配》(第一),載《南方經濟》,1998年第3期。

(21)《東南亞華人企業治理結構研究》(獨立),載游漢明主編《華人管理本土化之開拓》,香港城市大學2001版。

(22) Reviews on the Seven Miracles of Management, 載The British Journal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Manager, September-October, 1999, P29。

(23) Reviews on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Measuring Corporate Performance, 載The British Journal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Manager, November-December, 1999, P29-30。

(24) Reviews on comparative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studies in international corporate finance and governance systems, 載The British Journal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Manager, March-April, 2000, p29-30。

(25) On Alternative organizational forms for SMEs, in Studies on Asian Pacific SMEs development & support systems (South Korea, 2000).

(26) On Alternative organizational forms for SMEs, in Small Business Review, Vol.3 No.1, 2000.

2.2 知識產權

1)《日本專利制度與路徑依賴機制》(獨立),載《日本研究》1997年第2期。

(2)《試析植物新品種的專利保護》(第一),載《政治與法律》1990年第3期。

(3)《試論植物新品種的專利保護》(第一),載《知識產權研究》,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4)《商業秘密及預防泄密措施》(獨立),載《特區與港澳經濟》1994年第4期。

(5)《關貿總協定與國際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第二),載《知識產權研究》,西安交通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6)《日本專利制度與日本民族精神》(第二),載《外國法學研究》1989年第4期。

(7)《海峽兩岸著作權法律制度的比較研究》(第二),載《著作權》1991年第2期。

(8) Recent Development of IP Protection in China, HK Law Yearbook (1995)

(9) A program of IP Education, Gazette, January 1995

(10) Progress of IP Protection, Gazelle, February 1995

(11) Scope of Trademark Extended, Gazette March 1995

(12) Action Plan Avert Trade War, Gazette April 1995

(13) Judge's Law Enhances IP Protection, Gazette, May 1995

(14) Enforcement of IP Agreement, Gazette, June 1995

(15) Recent IP Cases, Gazette, July 1995

(16) Functioning Task Forces, Gazette, August 1995

2.3 區域經濟法治

(1)《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經濟發展與法制轉型》,《現代法學》,1997年第2期。

(2)《泛珠三角區域經濟發展的法律保障》,《財貿研究》2005年第2期。

(3)《台灣制定"兩岸條例"的背景》,《海峽兩岸》1991年第1期。

(4)《前進中的重慶台商投資開發區》,《海峽兩岸》1992年第1期。

(5)《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中不同法律傳統的衝突與協調》,《當代法學研究》1990年第1期。

(6)《抑制房地產泡沫的法律對策探索》,《法學論壇》2005年第3期。

(7)《美國反信息欺詐立法及其起始》,《南方經濟》2004年第6期。

(8)《後安然時代的信息質量監控》,《當代財經》2003年第7期。

(9)《歐盟公司法創新與准法》,《法學論壇》2003年第2期。

承擔課題

(1)全球金融危機背景下的高管薪酬控制機制研究(09YJA820027),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主持人。

(2)誠信義務與董事行為的司法審查標準(07SFB2030)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課題,主持人。

(3)董事問責:制度結構與適應性效率研究(07G03),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主持人。

(4)市場失序的法律漏洞及其補救方案設計(70141007),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主持人。

(5)企業知識資產資本化研究(09JDXM82005),廣東省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項目,主持人。

(6)公司治理結構之效率研究(JA63001),教育部人文社科規劃項目,主持人。

(7)歐盟公司治理結構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歐盟高等教育合作項目,主持人。

(8)公司治理準則:准法機理與國際比較,國務院僑務辦公室課題,主持人。

(9)我國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系統研究(990496),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課題項目,子課題負責人。

(10)廣東中小企業發展與支持系統研究(79930400),廣東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子課題負責人。

國際交流

(1)2004年5-6月,加拿大SACS項目資助訪問加拿大UBC、多倫多等大學。

(2)2007年7-12月,國家留學基金全額資助赴美國密執安州立大學訪問學者。

(3)美國國際訪問學者(IV)(1994、2004)

(4)中國-歐盟高等教育合作項目(英國)(1998.12-1999.12)

(5)當代中國經濟與文化研討會(英國外交部與倫敦大學主辦,1999年6月9日)

(6)亞太地區技術轉讓與許可制度(1995年4月)

(7)為林肯大學本科學生講授中國合同法、歐盟競爭法(1999年2-4月)

(8)為埃克塞特(Exeter)法學院教師作中國法治學術報告(1999年8月22日)

(9)華人管理本土化國際研討會,香港(2001年5月)

(10)中小企業亞太論壇第四屆國際研討會副秘書長,2000年11月。

獲獎情況

(1)2015,廣東省首屆特支計劃"教學名師"。

(2)2014年,"CEPA條件下跨境法律人才培養的創新與實踐"獲廣東省第七屆教育教學成果獎(高等教育)一等獎。

(3)2013年,《董事會結構性偏見的心理學機理及問責路徑》獲第六屆中國高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科)三等獎。

(4)2011年,入選教育部2010年新世紀優秀人才計劃(NCET-10-0122)。

(5)2011年,《論董事問責的誠信路徑》獲廣東省2008-2009年度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

(6)2015年,《董事問責標準的重構》獲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

(7)2010年,獲"第五屆廣東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8)2010年,"中國法全英教材系列"獲廣東省第六屆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

(9)2009年,《商法學:原理·圖解·實例》獲中國大學出版社協會教材獎一等獎。

(10)2010年,"儘快制定人口國際化條件下的外國人管理與服務地方性法規"的提案獲廣東省政協優秀提案獎。

(11)2006年,《簡明中國法》(英文版)獲司法部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優秀作品獎。

(12)1998年,《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經濟發展與法制轉型》獲廣東省第二屆人文社科優秀成果三等獎。

(13)1996年,《海峽兩岸經貿關係與兩岸關係立法》獲中國"八五"科學技術成果證書。

社會兼職

教育部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立法顧問、廣州市人民政府法律諮詢專家、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委員會諮詢專家、廣東省社會工作委員會諮詢專家,掛職任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06.4 - 2007.3),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廣東省法學會副會長、廣東省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廣東省檢察學研究會副會長,英國行政管理協會資深會員(FInstAM),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