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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章 |
中文名稱;樂章 定義;由多個部分組成經典音樂作品 排列;快板,慢板,小步舞曲 原指;樂書的篇章,指能配樂的詩詞 |
樂章,音樂名詞,是一個由多個內部完整的部分組成的大的經典音樂作品(如交響樂、協奏曲等)中的一個完整的部分。在一部音樂作品中,各個樂章一般按分明不同的速度、風格和節拍而排列。樂章的題目一般說明其速度(如快板、慢板等)、風格(如「熱情的快板」等)或形式(如「小步舞曲」等)。[1]
音樂名詞
樂章是大型套曲如交響曲、奏鳴曲等的各有機組成部分。結構上有相對的獨立性,可以單獨演奏。
排列
經典交響樂的樂章排列是:
第一樂章:快板
第二樂章:慢板
第三樂章:小步舞曲
第四樂章:快板
其他含義
來源
樂章原指樂書的篇章,指能配樂的詩詞(或文章)。《禮記·曲禮下》:「居喪,未葬讀喪禮,即葬度祭。喪復常,讀樂章。」《新唐詩·李白傳》:「帝坐沉香子亭,意有所感,欲得白為樂章。」
古代指配樂的詩詞
後亦泛指能入樂的詩詞。
《禮記·曲禮下》:「居喪,未葬讀喪禮,既葬讀祭禮。喪復常,讀樂章。」孔穎達疏:「樂章,謂樂書之篇章,謂詩也。」
《晉書·樂志上》:「 漢 自東京大亂,絕無金石之樂,樂章亡缺,不可復知。」
唐韓愈《潮州刺史謝上表》:「宜定樂章,以告神明,東巡泰山,奏功皇天。」
宋張端義《貴耳集》卷上:「自宣政間, 周美成 、柳耆卿輩出,自製樂章。」
清徐士鑾《宋艷·傅會》:「見二少年公子云:『久誦公樂章,願得公從容笑話。』」
引申
現引申為事物最好的一部分,或階段。如:「本工程的建設,將成為我公司今年最為華麗的樂章」。
郭沫若《李白與杜甫·杜甫的階級意識》:「﹝《三吏》、《三別》﹞雖然是各自獨立的六首詩,但也可以看為是在一個主題下分成六段的一部樂章。」
浩然 《艷陽天》第五一章:「農業社好像辦喜事兒,請來一班子吹鼓手,演奏着動人心弦的樂章。」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