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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水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依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主要職責
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依法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工作。
2、依法組織管理各類工商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個體工商戶[1]和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單位的註冊登記,依法核定註冊單位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
3、依法組織監督檢查市場競爭行為,查處壟斷、不正當競爭、走私販私、傳銷和變相傳銷等經濟違法違章行為、取締無照經營;
4、依法組織監督市場交易行為,組織監督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組織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受理和處理消費者舉報投訴,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5、依法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實施規範管理和監督;
6、依法組織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
7、依法組織實施合同行政監管,組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管拍賣行為,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8、依法對廣告進行監督管理,查處違法違章行為;
9、依法組織商標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標侵權行為,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着名商標;
10、依法組織監管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私營企業的經營行為;
11、領導和管理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指導與工商行政管理業務有關的社會團體[2]的工作;
12、承辦浙江省工商局和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局長:王世強
副局長:葉時揚
參考文獻
- ↑ 個體工商戶的十個特點 ,搜狐,2022-05-10
- ↑ 關於社會團體的稅收優惠政策,看這一篇就夠了 ,搜狐,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