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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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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所行的神跡》,類別:研經注釋,作者:法蘭斯·迪信。

主,上帝的稱謂之一,在《舊約[1]》中專指耶和華。源於希伯來文阿東乃( Adonai),意謂「我主」。猶太教規定「不可妄稱上帝的名」(出20:7),所以猶太教徒讀經遇到「耶和華」時,便讀為阿東乃。在《新約》中,此名專指耶穌[2]基督。後代基督徒一般只稱耶穌為主,而稱耶和華為「天上的父」。

節選

(經文:約翰福音二章1至11節)

根據聖經四卷福音書的記載,我們的主在他公開事奉的期間總共行了35個神跡。約翰福音二十章30至31節告訴我們,他為何行了這些神跡,以及聖靈為何使它們得以記在四卷福音書之中。無論是過去和現在發生的神跡,都是為了顯明主自己,讓人認識他是誰,以及他如何工作。約翰福音二章11節在記述他所行的第一個神跡之後,便特別指出這點。

約翰告訴我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在加利利的迦拿行了第一個神跡,是為了「顯出他的榮耀來」(二11)。因此,當我們查考這段經文,了解這個神跡的時候,便能夠對他的榮耀有所認識。

(1)基督的榮耀並非始於他在迦拿行這個神跡。約翰非常小心地指出,這神跡只是顯出他原本已有的榮耀,是他在創立世界之前與父神同享的──翻閱約翰福音一章14節和十七章5節。

(2)我們的主在迦拿所顯的榮耀,已賜給一切藉他寶血救贖和屬乎他的人。約翰福音十七章22節告訴我們這點。當我們憑着信心與他聯合的時候,就能獲得他所賜予的榮耀,這實在是何等的奇妙!

(3)如同他的生命能顯出榮耀,我們的生命也要顯出他的榮耀。正如他在迦拿所行的事能彰顯他的榮耀;我們每天的生活,也要彰顯他的榮耀,因為他已把他所顯出的榮耀賜予我們,以致他的榮耀能在我們中間和藉着我們得以彰顯。

那麽,我們在這神跡中看見主顯出甚麽榮耀?

1.第一,我們看見他奇妙降卑的榮耀。

我們的主在哪裡行了這頭一個神跡?是在迦拿的一個婚筵中;迦拿只是一個偏遠的小村落,離開拿撒勒十多哩路,與其他重要城鎮更是相距甚遠。主並非在耶路撒冷,當着一大群重要人物面前行第一個神跡,因為他不求來自人的榮耀──約翰福音五章41節。自有永有的神的兒子竟如此紆尊降貴,如此自甘卑微,實在是何等奇妙!我們是否願意分享主在這方面的榮耀?翻閱馬太福音五章5節,十一章29節和二十章28節。

2.第二,我們看見他完美人性的榮耀。

請讀第2節。耶穌應邀參加婚筵。這豈不顯示我們的主喜歡群體生活?他並不是遁世隱居者或苦行修道者。他來是要加添而非減少我們的喜樂。我們要小心,不要讓各種消極的思想充塞着我們的基督徒生活,經常認為基督徒不准做這做那。強調這方面是完全偏差的。作為基督徒,我們要對群體有貢獻,即如我們的主,藉着他的蒞臨、禱告和與人交談,便給予婚筵重大的祝福。你和我都可以藉着參與不同的社交活動,作出同樣的貢獻。

3.第三,我們看見主完全仰賴父神的榮耀。

請讀第4節:「我的時候還沒有到」。這是甚麽意思?他指出一個事實,就是他在地上的事奉工作,由始至終都是按照神的旨意,他最終死在十字架上就是高潮所在。我們因此看見,我們的主在作為人的時候,他的所言所行,都完全仰賴父神的旨意──比較六章38節。相比之下,我們是多麽獨斷獨行和偏行己路?嚴格來說,沒有「獨立基督徒」這回事,因基督徒在任何時刻都應完全仰賴天父而活,惟有他才能賜予我們恩典、智慧、指引,和一切使我們在生活上能榮耀他的東西。

4.第四,我們看見的判斷永無錯誤的榮耀。

請看馬利亞在第5節所說的話是何等精彩!「他告訴你們甚麽,你們就做甚麽!」這就等於說:「不要懷疑他所說的每一句話,因為他所說的,盡都正確!」我們的主既是完全的神和完全的人,所以連最細微的事也不會出錯──翻閱約翰福音五章30節。然而,我們可以分享他在這方面的榮耀嗎?答案是「可以」,只要我們願意滿足神所設定的條件。我們若倚靠自己的(所謂)聰明,就必經歷慘痛的失敗;但請翻閱雅各書一章5節。判斷若不是出於我們自己,而是出於神;我們若然在任何時刻都願意謙卑地說:「我憑着自己不能做甚麽」,那麽,我們的判斷就能正確無誤。

5.第五,我們看見主滿有憐憫的榮耀。

第3節告訴我們「用盡了」,接着的經文便記述我們的主如何解困。可是,他會對我們生活上的小煩惱和小困惑表示憐憫嗎?我們知道,當我們遭遇不幸、痛失親人和患病的時候,他會深表憐憫──參希伯來書四章15節,然而,他的憐憫會伸展到我們的廚房、家庭生活,和每天的繁瑣小事嗎?──許多時候,我們正是被這些瑣事弄到情緒低落。是的,在我們所經歷的一切事情上,主的憐憫都與我們同在,不管是關係到我們自己或摯愛親朋的家庭、事業、工作或娛樂。當別人對我們說:「只要你一直陪伴着我,就已經能夠幫助我和鼓勵我了」的時候,我們就得感謝神,因我們已分享了他的榮耀。

6.第六,我們看見他彰顯能力的榮耀。

請讀第7和8節。米爾頓(Milton)說:「清水一見到它的主便變成紅酒」。對他來說,行神跡就是這樣簡單!「他發出言語,事情便成就」。他的能力永遠如一。他現在還可以變水為酒,給我們的生活加添色彩、意義和目標。他仍然改變人的生命,使罪人變成聖徒。我們可以分享主在這方面的榮耀嗎?當然可以!請看約翰福音十四章12節,然後,把它與五旬節發生的那件「更大的事」(徒二22-41)──和自始以後所生的大事──作一對比!

7.第七,我們看見事奉帶來果效的榮耀。

第11節道出了我們的主顯出榮耀之後,帶來了甚麽結果──「他的門徒就信他了」。我們的主為何將他的榮耀賜給我們?就是為了讓別人在我們的生命中得見主自己,以致能相信他。

目錄

第一課 變水為酒 第二課 治好大臣的兒子 第三課 平靜風浪 第四課 在格拉森趕鬼

第五課 醫好西門的岳母 第六課 給五千人吃飽 第七課 使天生瞎眼的人重見光明 第八課 潔淨十個?瘋病人

第九課 治好害癲癇病的孩子 第十課 使拉撒路復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