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預算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央預算是中國的一個專有文化術語。
語言一發即逝,不留痕跡。當人類意識到需要把說出的話記下來時,就發明了文字[1]。在世界範圍內,曾經獨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們的漢字外,還有埃及的聖書字、兩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2]。後來,這些古老文字的命運各不相同,或因某種歷史原因而消亡,如瑪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變革而遭廢棄,如楔形文、聖書字,只漢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傳承的脈絡清晰可見,成了中華民族文化的良好載體。
名詞解釋
中央預算,是中央政府預算的簡稱,是指中央政府的年度財政收支計劃。通常是針對單一制國家而言的。而在聯邦制國家則通常稱為聯邦預算。
中央預算是由中央各部門預算及中央直接組織的收入和直接安排的支出預算組成,中央預算在國家預算中占主導地位。
中央預算編制的內容
中央預算包含預算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編制內容包括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調入資金、地方上解收入、從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資金、其他調入資金。
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編制內容包括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對地方的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
中央政府債務餘額的限額應當在本級預算中單獨列示。
第三十五條,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編制內容包括本級政府性基金各項目收入、上一年度結餘、地方上解收入。
中央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編制內容包括本級政府性基金各項目支出、對地方的轉移支付、調出資金。
第三十七條,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編制內容包括本級收入、上一年度結餘、地方上解收入。
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編制內容包括本級支出、向一般公共預算調出資金、對地方特定事項的轉移支付。
第三十九條,中央和地方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支出編制內容包括下列各項收入和支出。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各項社會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投資收益、一般公共預算補助收入、集體補助收入、轉移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下級上解收入和其他收入。
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中央預算的審查和批准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第二十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批准中央預算和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預算、決算的不適當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中央和地方預算的執行;審查和批准中央預算的調整方案;審查和批准中央決算;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牴觸的關於預算、決算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關於預算、決算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第二十二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對中央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及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中央預算調整初步方案和中央決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參考文獻
- ↑ 漢語是什麼語言,其本質是什麼?,搜狐,2020-10-19
- ↑ 精美絕倫的藝術瑪雅文字,搜狐,2021-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