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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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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造幣廠是中華民國中央銀行的直屬機構之一,主要負責法定硬幣、紀念幣等鎔鑄、整理工作,同時也承辦各項各類勳章、獎章、機關印信的製造。此外,也對外兼營許多紀念章、紀念牌、紀念碑等金屬製品業務。原位於上海市光復西路17號,該址現為上海造幣廠使用;1949年5月遷臺,設於臺北市酒泉街,1977年5月再遷往桃園縣龜山鄉(今 桃園市龜山區)現址。[1]
沿革
中央造幣廠創設於1920年。1928年北伐軍控制上海後,將原上海造幣廠改爲中央造幣廠,直屬國民政府財政部。國民政府任命孫中山的朋友、從澳大利亞歸國的海外國民黨元老及永安公司董事長郭標出任廠長。在郭標領導下中央造幣廠增建了廠房和設備。
中國抗日戰爭期間,造幣廠內遷數地。中華民國在1948年8月開始發行金圓券,中央造幣廠依〈金圓券發行辦法〉鑄造金圓輔幣五種,分別是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中央造幣廠在1949年5月遷到臺灣臺北市酒泉街,並在該年8月到12月期間鑄造了104萬8千枚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版的一元銀本位幣,並為臺灣銀行鑄造168萬枚新臺幣五角銀輔幣、1419萬枚新臺幣一角銅輔幣;而在1950年8月完成臺灣銀行輔幣的鑄造後,中央造幣廠業務陷入停頓,僅負責燒鎔一些金條;停辦黃金儲蓄後,該業務亦停頓。留在上海的原中央造幣廠設備和人員1949年5月28日被中共軍事接收,改組為「人民造幣廠」,現為上海造幣有限公司。
為了解決業務停頓問題,中央造幣廠除整頓內部組織外,亦積極爭取業務,主動研究鋁鎂、銅鋁、鎳銅鋅等合金幣材,1958年更引進西德雕刻機取代手工鋼模。在此時期,由於第一期四年經建計劃,經濟稍微復甦,中央造幣廠於1953年奉准鑄造五角銅鋁合金輔幣,隔年又鑄造一角鋁鎂合金輔幣。而後由於進口管制放寬、鼓勵私人儲蓄與投資等政策改善經濟,1950年增鑄民國四十九年(1950年)版的一元鎳銅鋅合金幣;隔年再次開鑄,數量達到1708萬4千枚,業務開始好轉。
1967年,行政院認為酒泉街廠房狹小、機器陳舊,經過規劃考量後,於1974年開始設計規劃新廠,並將員工與設備陸續遷到桃園縣龜山鄉新廠;最後於1977年5月正式結束酒泉街舊廠業務。
影片
參考文獻
- ↑ 連啟元. 〈錢幣流通與社會互動:以中央造幣廠鑄幣業務為考察對象 (1949-1977)〉. 《臺灣學研究》 (新北市: 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2011, 0 (12): 65-94頁 (Chinese (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