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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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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簡稱國民黨中央或中央黨部,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執行機關,由中國國民黨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組成,整個組織包括以主席為首的幹部群,以及數個黨務單位。
歷史
-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設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黨務機關。
- 1952年10月10日,中國國民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召開;10月16日,全會通過總裁蔣中正交議之著書《反共抗俄基本論》,為中國國民黨今後思想言論行動遵循之準則;10月18日,大會一致擁戴蔣連任總裁,並通過政綱;又通過蔣提名吳敬恆、于右任、鈕永建、宋美齡等40人為中央評議委員;選舉陳誠、蔣經國等32人為中央委員,鄭介民等16人為候補中央委員。大會決定改設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會。
黨中央搬遷史
- 1924年,國民黨中央黨部在廣東廣州原惠州會館成立。
- 1927年,1月中央黨部移駐江西南昌。3月再隨湖北武漢國民政府遷至武漢辦公,4月蔣中正成立南京國民政府(原兩江總督署)與中央黨部(原江蘇咨議局)以致形成寧漢分裂,8月寧漢合流,分裂結束。
- 1938年抗日戰爭戰事逼近南京後,隨中央政府遷至重慶。
- 1945年,抗日戰爭結束後遷回南京。
- 1949年隨第二次國共內戰戰事,陸續遷至廣州、重慶、成都。12月遷至臺北市,政府將東南長官公署招待所(日治時期為日本赤十字社台灣支部場址)撥給國民黨作為辦公處所無償使用。
- 1983年,以每坪新台幣300元低價向國有財產局承租。
- 1990年3月,國民黨再以優先承購權向國有財產局提出讓售申請,以公告現值加兩成價格的新台幣3.77億元成交。
- 1993年,配合中央黨部大樓新建工程,暫遷到廣播電視大廈辦公,改建完成後遷回中央黨部大樓。
- 2006年3月,國民黨以新台幣23億元將中央黨部大樓售予張榮發基金會作為會址。6月12日,遷至臺北市中山區八德大樓[1]。
組織架構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兼具議事機構與行政機構的雙重職責。依據現行的《中國國民黨黨章》,全國代表大會選出190位中央委員、以及95位候補委員,任期4年;之後再從中央委員之中選出29人、與符合黨章規定的6名指定人選,共35人為常務委員(中央常務委員,簡稱「中常委」),共同組成中央常務委員會(簡稱中常會),任期1年。中央委員會每年舉行1次全體會議,由中常會召集,而中央委員會又負責定期召集全國代表大會。
中常會負責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討論與執行各項黨務工作,並由黨主席兼任中常會主席,是全黨最核心的決策機構。除了中常會之外,中央委員會另設評議委員(中央評議委員,簡稱「中評委」),每年舉行一次中央評議委員會議(簡稱中評會)作為黨務的諮詢機構,並由中評委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以主持會務;中評委基本上只增不減,屬於榮譽職位,其人選由黨主席遴選後經全國代表大會同意。
中央委員會的主席由全黨最高代表者黨主席兼任,2001年起由黨員直選產生。1993年8月起,增設副主席作為主席之輔助,由黨副主席兼任。中央委員會設置數個行政單位,包括6個常設單位、1個特設單位,由秘書長領導,共同肩負全黨的日常運作。
幹部
決策單位
- 中央常務委員會(中常委由中央委員選出與部分指定名額而組成)
諮詢單位
-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
中央評議委員會議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由主席團主席主持會議。
常設單位
參考文獻
- ↑ 中國新聞網. 國民黨中央黨部今起在八德大樓上班(圖). 新浪網. 2006-06-12 [2019-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