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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原圖鏈接來自 中國航天 的圖片

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也稱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簡稱航天一院、火箭院;英語:China Academy of Launch Vehicle Technology (CALT)),位於北京市,始建於1957年11月16日,是中國最大的導彈武器和運載火箭研究、設計、試製、試驗和生產基地,隸屬於中國航天科技集團。被譽為「中國航天發祥地」[1]

歷史

1956年10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成立,院長錢學森,政委谷景生,下設八個研究室。

1957年9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組成了以航委主任聶榮臻為團長的代表團赴蘇聯,於1957年9月10日開始和以別爾烏辛為首的蘇聯政府代表團舉行談判。9月14日,別爾烏辛提交了協定文本。10月15日,中蘇雙方簽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關於生產新式武器和軍事技術裝備以及在中國建立綜合性原子工業的協定》,簡稱《十月十五日協定》或《中蘇國防新技術協定》。

1957年10月3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粟裕,副總參謀長黃克誠陳賡召集王諍(通訊兵部主任)、朱明(通訊兵部政委)、李強(經貿部部長助理)、安東(航委秘書長)、錢學森(國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長)、谷景生(國防部第五研究院政委)、劉秉彥(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林爽(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等人開會研究「十月十五日協定」簽定以後的新情況和新任務,以及導彈研究的領導和機構組織形式如何適應等問題。會議一致同意由國防部第五研究院作為總院,統一領導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和中央軍委通訊兵的軍事電子科學研究院。

1957年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部長彭德懷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報告,建議:以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為總院,統一領導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和軍事電子科學研究院。以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的一部分成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一分院;以軍事電子科學研究院作為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二分院;其黨政工作、行政管理、物資保證都由總院統管。調通訊兵部主任兼軍事電子科學研究院院長王諍任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

1957年11月16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任命錢學森為國防部第五研究院院長兼第一分院院長,劉有光為政治委員;王諍為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兼第二分院院長;谷景生改任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政治委員兼第一分院政治委員;劉秉彥為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兼第一分院副院長。1957年12月9日,國防部部長彭德懷任命林爽由國防部第五研究院副院長改任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一分院副院長。中共國防部第五研究院黨委決定,由第一分院副院長林爽主持第一分院工作。

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一分院、第二分院成立,並以周恩來總理任命國防部第五研究院主要領導的1957年11月16日為兩個分院的成立日。

1964年11月,國防部第五研究院第一分院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第一研究院。

1982年4月,中央決定實行國家機關體制改革,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機械工業部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本院隨即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第一研究院。

1988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航天工業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工業部合併,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航天工業部,本院隨即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航天工業部第一研究院。1989年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航天部批覆同意本院的第二名稱為「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該第二名稱沿用至今。

1993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航空航天工業部撤銷,成立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本院隨即改稱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第一研究院。

1999年7月,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航天工業總公司分拆為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和中國航天機電集團公司(後來改為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本院隨即改稱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

1998年,依託中國運載火箭技術研究院建立了中國亞太移動通信衛星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10月19日,該公司改組為中國長征火箭有限公司[2](簡稱中國火箭;CHINAROCKET),並在39°48′04.32″N 116°24′54.23″E / 39.8012000°N 116.4150639°E北京錢學森青少年航天科學院舉行揭牌儀式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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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