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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財經國際論壇發布中國上市公司ESG發展評價報告書(2021)
智庫,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四大核心業務之一。截至目前,南財智庫已累計發布報告、指數榜單超過500份。 12月3日,由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粵港澳大灣區總部和南方財經全媒體集團聯合主辦、21世紀經濟報道承辦的「2021南方財經國際論壇」在廣州舉辦。 在當天的論壇上,由21世紀資本研究院、南方責任投資計劃和銀華基金三方聯合出品的《「雙碳」使命下的ESG實踐路線圖暨中國上市公司ESG發展評價報告(2021)》,正式對外公開發布。 這是南方財經國際論壇第二年聚焦ESG發展話題。 在對國內上市公司、公司治理進行全面分析的同時,聯合課題組對銀行、保險、信託、公募基金和券商等部分頭部金融機構的ESG發展現狀,也進行了全面闡述,並給出了加強ESG披露標準化建設、提升國際共識和中國特色融合等多個建議。「大國速度」 在為投資者創造商業價值的同時,上市公司社會責任的推動,也吸引了市場的廣泛關注。 21世紀資本研究院、南方責任投資計劃研究團隊發現,企業社會責任作為重要的非財務數據指標之一,對上市公司經營、股價方面的影響越來越重要,投資研究人員往往會通過標的公司對社會責任相關議題的處理,發掘投資機會或規避風險。 近年來,在政策和監管的持續推進下,我國上市公司的ESG信披報告數量和質量不斷提升,據不完全統計,截至11月初,上市公司披露ESG報告總數量已達1101 份,其中,滬深300上市公司249家披露ESG報告,滬深300披露比例高達83%。從披露程度看,國企發布率遠高於民營企業。尤其是中央國有企業,發布率達 53%,地方國有企業為37%,民營企業整體披露率接近16%,公眾企業、外資企業、集體企業和其他企業的發布率則分別約為35%、20%、33%和27%。 分行業看,金融行業披露ESG報告的公司數量最多,達到98家。其中,非銀金融板 塊63家,銀行板塊35家。隨後是醫藥生物、化工和機械設備行業,分別有91家、83家和 69家公司發布相關報告。 從各項指標披露情況來看,公司治理項目的披露率最高,其次為環境指標,綜合來看披露率進一步提升,且定性指標的披露情況好於定量指標。 大多數企業在報告編制參考的標準中,參考了國際使用較廣的全球報告倡議組織 (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標準。超過三成的公司也參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加強上市 公司社會責任承擔工作暨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環境信息披露指引>的通知》進行報告編制。
同時,港交所《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指引》也成為A股上市公司參考標 准之一,尤其是在A+H股同時上市的企業,鑑於港股對於ESG信息披露的要求更為嚴格,因此有超過九成參考了此指引。整體來看,A股上市公司ESG報告的披露數量在不斷增加,ESG報告數量增加的背後離不開監管機構、交易所的推動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理念的覺醒。隨着中國3060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提出,政府、監管機構、交易所等各方將會加大力度推動ESG發展,強化對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監管。
報告指出,上述趨勢驅動下,未來上市公司的ESG信息披露將會着重在質量上不斷提升,更好地回應多數投資者的實質關切,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推動高質量發展。 此外,雖然中國ESG投資仍處於起步階段,但目前已基本具備美國20世紀90年代ESG 投資高速發展期的條件。社會責任投資資金正以一定比重隨着外資進場而進入中國,從而影響國內社會責任投資發展。A股2021年度公司治理情況
在今年的報告中,21世紀資本研究院還綜合董事會出席率、審計委員會會議次數,以及是否有股權激勵計劃、是否有獨立的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等更為細化的指標,篩選出部分治理結構相對完善、風控管理相對到位的上市公司正面和負面名單。
以電子元件領域的環旭電子(601231.SH)為例,公司於2012年2月20日登陸上交所,其在上市當年就開始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2012年-2020年連續9年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2020年,環旭電子成立USI可持續委員會,並設立「公司治理」「綠色產品與創新」 「價值鏈管理」「員工關懷與社會參與」及「環境保護與職場安全」等五大可持續小組,力求環境、社會、治理(ESG)三方面向更好發展。 同時,為強化所有董事成員的專業素養,2020年,環旭電子安排進修課程,並加入公 司治理及可持續議題,督導董事成員將可持續精神融入公司政策,2020年總培訓時數達 38.25小時。 此外,報告還分別對復星醫藥、立訊精密兩家公司,亦為各自行業ESG領域示範企業。 儘管有不少公司治理的正面案例,但是21世紀資本研究院也發現,不乏上市公司實 控人、大股東缺乏公眾公司意識,干預公司經營,決策「一言堂」,導致上市公司出現資金 占用、違規擔保、財務造假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 不同股東之間產生經營分歧,導致股東大會提案被否、罷免董事、公章被奪等 等一系列現象出現「股東內鬥」也成為一些上市公司頭疼的煩惱。ESG發展雖然是大勢所趨,並正在國內資本市場迅速發展,但是擺在面前的一些現實性問題仍舊無法忽視。對此報告總結歸納出四大問題。 其一,ESG聲勢與實際情況差距較大,亟需彌合知行差距。對於企業和投資者來說,企業業績持續穩健增長和股東回報更為重要。在目前ESG披露為非強制性、ESG投資尚未成為機構主流投資理念的背景下,相當部分企業對主動披露ESG重視不足。 21世紀資本研究院訪問了多家上市公司,這些受訪的上市公司表示,以往這些公司大多按照監管要求定期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若後續要披露ESG相關信息,由於缺乏相關經驗,這些公司會傾向於從第三方諮詢機構購買相關服務,這對於企業來說又將是一筆支出。 其二,整體披露數據質量不高,亟需統一規範標準。 如披露內容無統一要求,導致披露主體選擇性較大,存在對自身有利的數據進行披露,隱藏不利信息的情形,從而導致數據不完整。再如披露以定性描述為主,缺乏定量和標準化的數據,難以做出量化的標準評價。 其三,本土評價機構「群雄逐鹿」,亟需厘定主流體系。 目前,國內已經有中證指數公司ESG評價體系、企業社會責任報告關鍵定量指標指 引(MQI)、華證ESG評價體系、商道融綠等多個機構進行了ESG評價,不過這幾家機構目前的評價結果尚難具備類似MSCI的市場影響力。 其四,「洋標準」與中國特色「水土不服」,亟需發出中國聲音。 ESG作為舶來品,與中國國情有諸多現階段難以接軌之處。例如,企業在共同富裕、 扶貧攻堅過程中的投入在ESG相關評價指標如何準確表達?如何看待黨建活動與黨組參與公司治理決策的情況 ?現階段,ESG指標與中國國情「水土不服」的情況普遍存在。 一個直觀的觀察就是,A股上市公司在國際ESG評級機構中得分普遍偏低,典型案例包括貴州茅台慘遭「降級」後疑遭外資機構大筆賣出。 針對上述發現的問題,21世紀資本研究院提出以下多方建議。 首先,監管部門應儘快制定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標準。
今年2月 ,證監會就 《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指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這一徵求意見稿中已經明確:投資者關係管理中,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內容主要包括公司的環境保護 、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信息 。 考慮到目前國民經濟仍處在疫情後的恢復期 ,為避免給企業增加負擔 ,可採用 「先局部 、後整體」的思路漸進的推動ESG披露 ,制定面向 A股上市公司的統一的可持續披露標準。 方式上,可以參考 A股上市公司社會責任報告的披露方式 ,例如在滬深指數成分股公司中率先推行 ,這些公司往往體量較大 、是行業龍頭 ,同時在履行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方面較為規範 。 其次,加速與國際體系的融合,在標準制定上發布「中國聲音」。 報告建議,我國在相關標準制定上要加快與國際體系融合 ,參考國際社會成功經驗 ,積極引入較為成熟和已被廣為接受的理念和實務 ,另一方面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和共識的制定 ,發出「中國聲音」,同時思考如何將中國特色融入全球共識 ,例如「精準扶貧」「共同富裕」如何融入到社會責任指標中 ,「雙碳目標」「節能減排 」如何與氣候目標相融合,如何客觀認識「黨組織參與公司治理 」對公司治理的正向促進等 。 再次,普及ESG投資理念,發展本土ESG投資。 社會各方應通力合作,通過媒體宣傳、投資者風險教育等,引導投資者關注ESG因素,將ESG投資理念深入人心。在激勵約束機制上,應督促銀行業等金融機構進一步落實將ESG要求納入授信全流程。 同時,也應豐富可持續投資相關產品。開發可 持續投資指數和基金,穩步推進綠色債券市場創新,探索綠色REITs、碳交易衍生品等創 新產品,擴大投資者的選擇範圍,增加投資者對可持續企業的關注度,使ESG投資理念深入人心。 最後,金融機構碳足跡、棕色資產信息需強制披露,應成為強制性監管披露要求。 從銀行的角度來看,要知道貸款所支持項目的碳排放和碳足跡,要有規劃地把碳足跡降下來,最後降低到零,才能夠真正落地實現碳中和目標。 過去金融機構自願披露綠色資產,但現在應該要求這些金融機構也披露棕色的,即污染性和高碳的資產敞口,以防範這些資產所產生的風險。 因此,棕色資產的總量和所占比重(即風險敞口)等信息必須得計算和披露。這方面面臨的短期挑戰是棕色資產的定義一定要明確,這是監管部門近期應該要集中精力研究和明確的內容,使金融機構有統一的標準來進行披露。[1]